——西方文化之三
别看英国人曾经“统治”过许多国家,他们自己的国王却一直由外国人当呢!清凉潮湿的英伦三岛不太适合庄稼生长,所以,在农耕时代,这里一直是欧洲一个较为贫穷的地方。
英伦秋色(图片来自网路)
公元43年,罗马帝国把这里当成一个省,取名Britannia。英国的正式名称, “The Great Britain”,中的“Britain”,就是从这里来的。罗马帝国衰亡之后,维京人(Vikings) 和盎格鲁-萨克森人(Anglo-Saxons)不断从气候条件更为恶劣的地方迁徙到英伦三岛,并以部族的形式定居下来。原住民凯尔特人(Celtic)只好躲进了西部丘陵地带。随着部族的繁衍和扩张,强大一点的部族的首领,例如维塞克斯(Wessex)的首领哈罗德(Harold),便自封为王。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 “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 1028-1087 )—— 渡过窄窄的英吉利海峡,击垮了哈罗德的抵抗,将其他部族首领变成臣服于己的贵族,并随即称王英格兰。英国就这样诞生了。
从那时算起,英国一共经历了六个王朝(诺曼王朝、金雀花王朝、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汉诺威王朝和现在的温莎王朝)和一个“共和时期”。下表记录了每个王朝历经的时间和国王的血统。同时,表中还根据英国民众和国王的关系把英国历史分成紫色、棕色和蓝色三个阶段。紫色是“被动接受外国国王”的阶段;棕色是“自治”阶段;蓝色是“主动选择外国国王” 的阶段。
下面,我们来看看每个阶段都些有什么特征,一个阶段是怎样演进到另一个阶段的。
1. 被动接受外国人做国王时期(1066 – 1649)
这是表中的紫色时期。这个时期的国王大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头戴英国王冠,心系法国老家”。这一特征在都铎王朝之前特别明显。国王们一般生在法国、长在法国、娶法国妻子,最后,葬在法国。英国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敛钱的工具。敛钱干什么用呢?—— 不是用来巩固自己在法国的领地,就是用来收复自己在法国失去的领地。你可能会问,英国国王哪里来的法国领地呢?原来,那时的英国王室都来自法国的贵族,他们在法国都有自己的地盘。那个时候的英国百姓可真是受够了气。1215年,愤然起义的贵族、主教和士兵草拟了一个章程,要求成立议会。如果国王想要钱,必须先征得议会的同意。这便是赫赫有名的《大宪章》(Megna Carta)。起义者把国王约翰(John 1166 – 1216)围堵在伦敦郊区,逼他同意《大宪章》上的条款。
A. C. Michael笔下签署《大宪章》的情形。这幅画有一个错误,约翰王并没有在《大宪章》上签字,而是以盖章的形式接受了条款。(图片来源:Wikipedia)
后来,《大宪章》被公认为世界宪法的初稿,因为它对王权有这样的规定:
除非经过合法的判决或有法律依据,(国王)不得以任何方式监禁、流放自由民;不得随意剥夺其财产和应有的权利。(Megna Carta:第30条)
然而,在我看来,《大宪章》更是一部控诉书。英国人在外国国王统治下的悲惨遭遇被浓缩成3500 个蝇头小字,爬满了《大宪章》的整张羊皮纸。就拿上面的第30条来说吧,它的产生是基于许多这样的悲剧:
贵族布兰搏(Lord Bramber)与国王发生纠纷后,远逃他乡。于是,国王就没收了他的财产,将其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关进监牢,并拒绝提供食物。11天以后,当人们发现这母子二人时,两人已双双饿死。从遗体的状况来看,饿极了的母亲曾经咬食自己的儿子以求生。
《大宪章》共有63个条款(见下图),在现代人眼里,有些条款可能显得有些琐碎,甚至莫名其妙。
《大宪章》(1215)(大英图书馆收藏)
例如第八条:“不能逼寡妇结婚 ”。 然而,一旦了解了条款背后的故事,你就不会觉得奇怪了。原来,一旦有人成了寡妇,国王就会以“保护人”的身份出面,不管她同不同意,很快将她再嫁出去,以便收取昂贵的彩礼。《大宪章》还只提及了贵族的遭遇,平民的境况之惨则可想而知。人们可能会问,既然当时的国王已经陷入束手待毙的境地,起义者大可临门一脚将其从王位上踹下去,取而代之嘛。他们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为什么将已经抬起来的那只脚轻轻地收回来,去同一个垂死的外国国王签什么协议呢?
史学界始终没能提供确定的答案。历史学家丹· 琼斯(Dan Jones 1981 - )在解释英国发生在1387年的一次类似事件中,认为贵族之所以没有让当时已经沦为囚徒的国王退位,是因为害怕引起各贵族间争夺王位的内战。不知道这个解释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我们理解这个发生在1215年的事件。
事实证明,让国王守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宪章》的执行情况时好时坏。到了查尔斯一世(Charles I 1600– 1649)的时候,国王违反《大宪章》的行为仍然屡屡发生。1642年,在谈判破裂的情况下,气愤的议会又一次发起武装反抗。在奥利佛 · 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 –1658)将军的带领下,议会军于1649年打败了国王军,并砍下了查尔斯一世的脑袋。人们再也不想要什么国王了,决定自己管理自己。“大英共和国” 便在一片欢呼声中成立了。克伦威尔被拥戴为共和国的领袖。“英人治英”的时代终于到来!(砍掉国王的头并建立共和国,英国比法国整整早了140年。)
2. 自治时期(1650 – 1660)
克伦威尔是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靠养鸡、养羊维系生计。由于经营有方,又意外地继承了几笔来自远亲的遗产,他的日子逐渐宽裕起来,娶了城里皮货商的女儿,还借此进入了伦敦商界。乡亲们对他颇为敬重,并在1628年选他为议员,代表家乡赴伦敦议政。在议会,克伦威尔并没有显示出政治才能,然而,在与国王的军事冲突中,他的军事潜能得到了发挥。革命成功后,人们对他寄予厚望,推举他为领袖。对此,他谦虚地说,自己不是什么领袖,只是一个服务于共和国的 “护国君” (Lord Protector)。开始,人们欣喜地看到,护国君的确与国王不同。例如,前国王的生活极尽奢华,一张床就价值80英镑!——相当于现在的十万人民币;即使是这样的床,王后海丽艾达还看不上,这个法国公主从老家搬来了一张价值1000英镑的床(下图),相当于现在的一百二十万人民币!
汉普敦宫(HamptonCourt)中王后海丽艾达的床(图片来自网络) 国王和王后都穿戴考究,还有许多爱好—— 名画、珠宝、音乐、马术……,样样不落。而我们的克伦威尔呢?没有一丝王公贵族常有的坏毛病。他强调自己是一个“简单的人”(a simple man),对王冠、权杖、王袍等毫无兴趣,整日戴着一顶简单的圆顶黑帽,与百姓打成一片。克伦威尔不仅自己简朴,也同样要求大家。妓院被封了。同时封掉的还有剧院和舞场—— 因为在他眼里,这些和妓院同属一类。他的这一举动,着实让有些英国人感到意外。要知道,戏剧可是英国的文化招牌呀!试想,没有莎士比亚的戏剧,你让英国人拿什么去面对意大利的歌剧、法国的时装和荷兰的绘画呢?舞场的关闭更是给英国留下了一道经久不治的硬伤:英国人从此不再擅舞,直至今日,英国皇家芭蕾舞团的首席,还常常靠雇用外国演员才能支撑住应有的水准。
费雯丽和劳伦斯同台演出莎士比亚的话剧《哈姆莱特》(图片来自网络)作为一个极端的清教徒(Radical Puritanism),克伦威尔还下令抹去教堂里一切“上帝认为多余的东西”。壁画涂白了、雕像砸碎了、管风琴拆除了,甚至连圣像都摘掉了。教堂,这个上帝在人间的居所,顿时家徒四壁。这还不够,克伦威尔还对传统习俗进行了改革。例如,他禁止圣诞节时吃布丁—— 这相当于过正月十五不让中国人吃元宵一样。虽然不会饿死人,但总让人觉得节日没有过好。在他的“原教旨主义”式的管辖下,生活失去了应有的乐趣。然而,极端的节俭并没有减轻民众的赋税。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克伦威尔有一个致命的嗜好—— 攒钱。例如,他不收藏名画的原因,是他认为只有能卖出好价钱的才是好画。既然最终都要落实到钱上,那么,直接攒钱岂不更加省事?对他来说,最幸福的时刻就是,一开柜子,哇,满眼都是钱!因而,他对王冠王袍虽不屑一顾,但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头像铸在了金币上。
1656年克伦威尔颁发的铸有自己头像的金币(图片来源:Wikipedia)
其实,收藏名画的成本是有限的。因为真正的名画很少,能买到的真正的名画就更少。同时,买画还能让画家和画商受益。可攒钱就不一样了,钱币滞留在护国君的钱柜里,丧失了应有的流通功能,无人受益不说,为攒钱而攒钱,在量上永远没有尽头!他给自己开的工资是年薪十万英镑,这相当于现在$1700万美元。不要忘记,眼下英国总理的年薪不过$22万美元;美国总统的年薪也才$40万美元。善良的英国人民万万没想到,原来“护国君”这么昂贵!再加上战争的影响,在克伦威尔执政期间,虽然巧立名目增收了许多税赋,共和国的财政一直入不敷出。善良的英国人民还没料到,“生活简朴”的克伦威尔,其实过着国王一样的生活。他没有按照规定把前国王的财产全部拍卖,以补充国库,而是把原国王的居所——白厅 (The White Hall,1698年被大火烧毁) 和汉普敦宫 (The Hampton Court) ——留给自己使用。
克伦威尔把以豪华著称的汉普敦宫作为自己的私家居所之一(图片来源:TheHampton Court官网)善良的英国人民更不曾想象,他把王后的卧室改造成自己的卧室,而且还亲自睡在海丽艾达王后那张昂贵的床上!不久,为了钱,他开始不顾一切地揽权;为了揽权,他开始疯狂打击异己、实行专治。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他竟然私自决定将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英国人终于失望地发现,自己推翻了一个外国国王,却换来了一个土生土长的独裁者!人们不禁自问:怎样才能拥有一个不欺负英国人的执政者?克伦威尔的所作所为告诉他们,即便是英国人掌了权,也不一定就会代表英国人的利益。因为,有的人反对国王并非是反对压迫,而是因为自己不能像国王那样去压迫别人而已。起初,或许他曾有过为英国人谋利益的打算,然而,一朝大权在握,可以据此进行欺压和掠夺时,他就变得身不由己,六亲不认了。可见,一味追求所谓“英人治英”,是多么幼稚。
英国人还痛苦地意识到,权力在普通人的手中并不见得比在贵族的手中运用得更好。相反,有些来自底层的人也许更容易患上权力和财富的“饥渴症”,一旦有机会,搜刮起来可能更没有底线。或许,让一个富人得到权力比让一个通过权力而变富的人更好?
痛定思痛。他们决定,以后非王室后代不举。另外,国王不分国籍,只要对英国人好,皆可聘来执政。一不做二不休。1660年,克伦威尔去世以后,议会把流亡的王子从法国请了回来,他便是查尔斯二世 (Charles II 1630 -1685),这样,持续了九年多的共和国时期宣告结束,历史进入了表中“主动选择外国国王”的时期。
3. 主动选择外国人做国王时期(1660 -)
正在家中闲读的荷兰共和国领袖威廉·奥兰叶(William of Orange, 1650 – 1702)收到一封“邀请信”,说是一个水手送来的。打开一看,信中写道,“英国正面临天主教篡权的危险。如果你愿意当英国国王的话,请尽快带兵打过来,我们与你里应外合。”威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是让我用侵略的方式夺取英国王位吗?谁这么大胆?难道不知道英国国王是我的岳父吗?!一看落款,竟是七个数字。
由7个数字签名的“邀请信”(局部)(英国国家档案馆收藏)他赶忙招水手进来。一看,哪是什么水手啊,这不是英国皇家海军上将亚瑟 · 赫波特(Admiral A. Herbert, 1648 – 1716) 嘛!事情非同一般。威廉赶紧把上将叫到密室中仔细询问。原来,英国国王杰吾士二世(James II, 1633 – 1701)中途改信天主教,并执意将其定为国教。这引起了以基督徒为主的英格兰人的不安。他们清楚地记得改教带来的动荡——信天主教的国王上台,基督徒就要流血;信基督教的国王上台,天主教徒就会断头。1558 年伊丽莎白一世确立了基督教为国教后,生活好不容易才从宗教动荡中安定下来,难道还要再回到老路上去不成?不行!然而,尽管教会和议会的多重努力,国王决心已下。而且,骛信天主教的王后刚刚生下了天主教继承人。绝望之余,想起了信俸基督教的荷兰人威廉。威廉的妻子,玛丽,是国王杰吾士二世和前妻所生的女儿,信俸基督教。如果让威廉当英国国王,基督教的国教地位将会被延续下去。于是,七个政教界的重要领袖躲在一个酒窖里,秘密写下了那封“邀请信”,并委托海军上将化装后潜入海牙,将其亲自上呈威廉。其实,作为一个以基督教为主的国家,荷兰也不希望英国落入天主教人的手里。同时,从自己的职业生涯考虑,威廉对这件事也很动心。虽然他明白, “邀请”他当的这个国王,只是个“在议会限制下的国王”,但是,“英国国王”这个头衔本身,就足以吸引这个小国的君主了。有些荷兰史学家甚至相信,是威廉自己一手谋划了整个事件。就这样,1688年秋,威廉向岳父宣战,并率领重兵,浩浩荡荡“入侵”英国。他身跨白马、手持长剑,宛如传说中一个“为上帝、为自由、为爱情而战”的骑士,驰骋在英格兰的土地上,一路受到了民众的夹道欢迎。岳父的军队不堪一击。先有王后化妆成洗衣妇,带着小王子仓皇逃往法国;不久,退了位的国王,一身农民打扮,紧跟着来到巴黎。与此同时,玛丽从荷兰回到英国出席加冕典礼。陪同在她身边的正是那个撰写《政府论》的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J. Locke 1632 - 1704)。1689年4月11日,一场前所未有的加冕仪式在西敏寺展开。与过去高呼“王权神圣”不同,这次,议会代表在威廉和玛丽面前宣读了《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
在国王和王后的加冕仪式上宣读《权利法案》(图片来自英国议会网)
随着两人在《权利法案》上签字,联合执政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和玛丽二世(Mary II)开始了一种新的王权:这种王权必须守法、必须信仰国民所信的宗教,而且不能干涉议会的选举,也不能限制公众的言论自由。
这就是著名的“光荣革命” (The Glorious Revolution)。从此,无论国王来自哪里,他们都必须是“为英国人服务的国王”。“光荣革命”是一个经常被提起的重要历史事件。但是,很少有人想到,决定请荷兰人做国王绝非易事。除了要顶着“叛国”的罪名、有生命危险,还因为,由于在贸易和军事上的冲突,那时的英、荷两国正处于敌对状态。特别经过了 “麦德维袭击事件”(Raid on the Medway)之后,英国更是恨死了荷兰。事情是这样的。1667年6月9日,英国皇家海军主力正在英国麦德维河畔休整,荷兰舰队突然出现,把英国海军打了个措手不及。
麦德维袭击事件中,英国军舰被荷兰人点燃。雷顿(荷)画于1669年(图片来源:Wikipedia)为了保护旗舰 “查尔斯陛下号” ,溃败的英国海军不得不把自己的船一条一条地沉在河道里,以阻拦荷兰舰队的追击。但是,荷兰人不但没有被拦住,反而一直追进了直通首都伦敦的泰晤士河;不但追进了泰晤士河,还强迫英国签下了不平等的《布里达条约》(The Treaty of Breda of 1667);不但签下了不平等条约,荷兰人还撕下 “查尔斯陛下号” 上的英国国旗,换上了荷兰国旗,并且在英国人的眼皮底下,一路拖着,扬长而去;不仅扬长而去,荷兰人还逼英国在1674年再次签下《西敏寺条约》(The Treaty of Westminster of 1674),以确保不平等条款的实施。凶悍的荷兰人亲手写下了迄今为止英国海军史上最为耻辱的一页。谁能想到,刚刚过去14年,仇还未报,英国人竟然请仇人来当国王!这是因为,英国人明白,荷兰虽小,却是一个在军事、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的强国。让威廉当国王,不仅能化解英国面临的宗教危机,还能得到先进的造船技术和建立股票市场的经验。就这样,从被动接受外国国王,到主动选择外国国王,英国人用了600年时间,完成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同时,还顺便创造了君主立宪制。回望历史,我们不禁要问,一个民族的心理需要怎样强大,才能不被历史的包袱所拖累,才能一路轻装向前?
自从英王乔治五世(George V , 1865 – 1936)允许王室成员与平民通婚以来,英国王室的“英国”成分越来越大。可以想见,不远的将来,英国国王会逐渐变成英国人。
作者感谢阿拉滕先生、何端峰先生和孟琮先生对文章初稿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姓氏拼音顺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