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获合法地位 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雷帝网 乐天 7月28日报道
国新办今天下午3点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等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类,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
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据人民日报报道,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明确网约车性质:“预约出租客运”
《暂行办法》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
网约车平台实行许可管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
《暂行办法》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私家车满足规定条件和程序可转化为网约车
《暂行办法》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设置了相应的许可条件和报废标准。
许可方面应当符合三项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在此基础上,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因此,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家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可转化为网约车。
网约车报废标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暂行办法》建立了按里程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各方反应:
中国优步声明:网约车发展史上里程碑事件
中国优步非常荣幸地与社会各界一起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我们今天正式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起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对网约车新业态的认可和支持,使我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颁布此类全国性法规的国家。
网约车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的选择,该暂行办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科技创新的趋势,将平台纳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优步是一家由中国资本参与、本地团队经营管理、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便捷出行的本土移动互联网公司。
优步符合暂行办法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
我们目前已在超过60座城市提供出行服务,预计到今年年底,我们的产品服务将覆盖超过百城。优步将坚决贯彻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持续经营。
我们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信心第一时间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运营许可。优步将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注服务用户的理念,致力于让城市出行更美好。
滴滴出行:网约车合法是国家对发展分享经济的肯定和鼓励
今天,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对我国交通出行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倍感鼓舞,我们相信,这亦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
网约车监管是世界级难题,《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 照顾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要。
《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 “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相较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采纳了包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出行企业的意见建议,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
在对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取消了8年报废的规定,改以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报废,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
《暂行办法》还删除了原先的数量限制条款,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
在过去的4年里,创新业态的“互联网+”分享经济深刻改变了我国出行行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城市的打车难等问题,也为城市交通变革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网约车目前只承载了中国每天城镇人口出行需求的1%左右,未来还有巨大发展空间。
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今天同时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坚持转型发展,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利益,鼓励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
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我们也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
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分享出行的价值就在于高效盘活调配闲置资源,解决出行的潮汐问题。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暂行办法》和《指导意见》只是开始,我们相信,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让今天蓬勃兴旺的出行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行业提升服务和转型升级,以满足数亿群众改善出行的需求,让城市交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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