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方白,且乙伐。看殷人的残忍
人方白,且乙伐。记录于《殷虚卜辞综述》图版13。根据该书的记载,这里的甲骨其实是人骨,进一步来说是明氏人头骨刻辞。
意思是:人方的头领,被祖乙砍的头。
方白即方伯。且乙就是祖乙。且读“祖”,是祖字的初文。
《礼记·王制》曰:“千里之外设方伯。”“千里之内为甸”,所以方伯是甸服以外的君长。还有一种伯,叫做邦伯,根据《酒誥》指的是外服的诸侯。
根据陈梦家的说法:殷人会杀方伯和邦伯来祭祀先王。一般而言,邦方的首领战败被俘获之后,就会被殷人所杀祭祀先王,所杀的方伯的头盖骨上常常刻辞记录该事。
甲骨文中,祭祀之前,如果是用人作为牺牲,则杀人的动词往往是伐、用、以,如用羌、以羌等等。伐人祭祀,被记录下来的受伐者,都是敌国的首领——方伯。
甲骨文所记载殷的方国有五十多个,有的叛服无常,有的世代为敌。殷人与外族之间的战争非常频繁,曾经与殷开战的方国就有人方、邛方、土方、龙方、羌方等。甲骨文中有关羌人的记载就有一千一百五十多条。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殷人应该很认同这一点,所以他们对敌人确实狠心。裘锡圭在《甲骨文中所见商代五刑》中也举过例子,战争中俘获的奴隶大量用作牺牲,有的实施刖刑,也就是把腿砍掉,古代常用刖足者守门。
裘先生提到:各种残酷的肉刑,在世界各国的奴隶制时代都是普遍存在的。它们本来大都是用来对付异族的俘虏和奴隶的。但是随着各族内部分化的加深和国家的形成,也就逐渐被用来对付本族人民以至于阶级内部的有罪者。
最近有关心本号的朋友,对本号的释字工作提出一些质疑,这也在意料之中。研究和学习甲骨文,无论如何,解释文字都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作。虽然甲骨文里面,已经有不少字跟已经识得的金文甚至小篆同形,但是需要考释的字比这些字多很多。就算是已经认识的字,由于存在同音假借的情况,这些字在卜辞中的具体用法,往往也需要深度考释之后才能弄个清楚明白。这么难的事情,绝非本公众号之力量所能覆盖。本公众号的主旨在于分享甲骨文,普及甲骨知识,但解释文字又不能不做,不严谨、疏漏的地方还请各位方家海涵。
我们认为,甲骨文卜辞的语法使用很多是和后代相通的,几千年的文脉不曾断绝。分析、解释甲骨文当然是一种尝试,有时候甚至是一种猜想,但即便错,也要错得有道理,错得有根据,错得不离谱,然后得到专家的指点,不但解决了问题,同时也提升了我们的认知水平。
既然《说文解字》也很多次出现错误分析字形、错误解释本义的情况,现代语言学大师也多有错漏之处,我们小小的一个公众号,本着传播与分享的善意,也没有什么豁不出去的地方。
特别说明:在书写甲骨文时,甲骨文杂志可以保证每个字儿都是原汁原味的甲骨文,也能保证每一条卜辞都有出处,我们认为这两点的具备可以满足对甲骨文的沉浸式体验。但是限于资料的获取搜集、人员精力,以及个别拓本的模糊,有时候无法保证每个字的字形和原甲骨完全一致,敬请谅解,同时也欢迎专家同好在留言区批评指正!
甲骨文美学艺术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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