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最好自己要懂点,漠视“纳税法定”,往往就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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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企业投融资实战分享沙龙上,我与一位食品公司老板闲聊时,谈到过期食品,他感叹说处理过期食品损失大,不仅食品要报废,还要转进项税金:“过期食品报废,本身就已经损失了,还要赔上一笔增值税,你说我们有没有修改保质期的冲动?”

这非常让我无语,这位老板子承父业,公司做食品至少有20年了,难道一直这样冤枉地交着增值税吗?

我告诉他,食品因过期而报废,不需要转进项,不需要交增值税。

“不会吧?真的吗?”他非常吃惊:“我们问过两三个税务专管员,都说要交。我们同行有一家食品厂还因为过期商品没有转进项被稽查处罚过。”

税务最好自己要懂,如果不懂就问,但要会问。

我如果问他公司的食品好不好吃,不可能听到这样的回答:“我们的食品很难吃。”难吃他也会尽量说成好吃。不会问的话,问之前你可能就会知道结果了。

当然,不是说不该问税务“该不该交税”,而是在问了后就要多个心眼,关键是要找到原因和法律依据,许多纳税错误就是源于偏听偏信。

提示一下:食品、药品以及其他有保质期的商品,过期导致的报废,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金,不需要交增值税。简单的说非正常损失进项转出主要是指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违法建筑被政府强制拆迁这四类情况才进项转出,其他的都可以不转。

听了我的分析老板拿起电话就对公司的财务总监一顿痛骂,作为同行我似乎有点落井下石,觉得对这位财务总监非常的愧疚。

纳税义务不是谁说有就是有、谁说无就是无的,它是由税法规定的。漠视“纳税法定”,往往就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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