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瑞 | 我要给山区孩子送一本书

曾瑞,巴人后裔,土家男儿,文章煮酒,腰悬诗篇,生无所求,唯率然而已。

我生在山区,长在山区,大学毕业后,才离开山区。在茫茫人海,为俗事奔波,回想自己的童年,那些在山野田间放牛打猪草的日子,实在令我怀念。那时候,日子如水般平静、清澈、无杂质,人也轻松。山里的童年,固然清贫,却有别样的快乐。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童年里没读过什么像样的书。为弥补遗憾,我决定募集资金,给山区的孩子送一本书。

幼年时,我没读多少书,主要在于无书可读。家住大山深处一个破落偏僻的小山村,没有哥哥姐姐上学,父母也不曾看过什么书。爷爷一辈数上去,更是大字不识一个。在我还没上小学以前,家里恐怕连张纸也找不到,哪来有书。自小,家人也不要求我看什么书,放学回家就和老弟去山上砍柴,去沟边打猪草,晚上写点作业。对于学习,父母从不过问,也无从过问。我母亲没上过学,语文数学之类,全然不懂。父亲读到初一,据他说,当年也多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认真过一天。童年里,我特别想读书,却无书可读。因此,只要得到一本书,便读得格外认真。书中内容,多半至今难忘。

从二三年级起,我开始看一些连环画,比如《程咬金》《嫦娥奔月》《少林寺》《七个葫芦娃》等。书很小,而且旧,有的还残缺不全,每页都是一幅画,下面配有一行文字。这些连环画是一个女生借给我的,她家似乎很多,实在令我羡慕。年幼懵懂的我们,已经知道男女有别。班上的男生与女生,很少交往。那位女生颇为大胆,每次借给我书,她总是当着所有人,用书在我肩上一敲。我回头,看见她笑嘻嘻地站着,给了书,甩着辫子大步走进教室。不久,班上便传开了我们的绯闻。她丝毫不计较,依然“明目张胆”地把书给我。

小时候我记性特别好,几乎是过目不忘。白天在学校看了瓦岗英雄之类的故事,晚上坐在邻居家里,便能活色生香地讲出来。那时村里少有电视,晚上都聚在一起摆长。所谓摆长,便是讲故事。尤其是冬天,我和老弟经常坐在邻居家的火坑屋里,听大人摆长。作为交换,我会给他们摆书。一群大人,听着我这个小孩子摆书,也听得特别入迷。我口才不错,记性又好,能把整本书摆出来。大人少不得夸我,心里受用,便越发看书。只可惜,总也无书可看。

好像是五年级,我读了《少西唐演义》,讲薛丁山和樊梨花征西,那应该是我读的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薛仁贵的故事,我早就听外公说过,什么睡在柴棚,什么金花小姐赐大红,什么方天画戟,什么穿云箭,什么跨马去征东,我全知道。当我在《少西唐演义》中,看见薛仁贵、陈咬金、秦叔宝等人,便特别兴奋,犹如故人相遇。但是,这本书我没能看完,看到薛丁山跟樊梨花闹僵了时,书就残缺了。那时,我对薛丁山征西的故事,不甚感兴趣。书中,凡是讲到陈咬金、秦叔宝等人的情节,就特别吸引我,一讲到薛丁山和樊梨花的故事,我就看不下去。因为,瓦岗诸位英雄的事迹,我早已知道,只求知道更多。而薛丁山和樊梨花,我从未听过,很陌生,读起来总是隔着一层。

六年级的某天,我去山上摘野葡萄,碰到一个高年级的在那里放牛。他正看一本书,叫《鹿鼎记》。我们爬桐子树摘葡萄,吃了个痛快。临走,我向他借那本书。他爽快地借了。借回来,我“不求甚解”地看了一遍。可惜只有上部,而且不全,看到韦小宝私藏了木王府的小郡主那儿,就没有了。不过,时隔多年,我还记得此书好像是以“大雪纷飞,北风如刀”开篇的。尤其是江洋大盗茅十八带着韦小宝进京那段,记得相当深刻。后来看电视剧,总觉得不如书中精彩。那位高年级的会吹笛子,会写毛笔字。幼年时,我也曾怪模怪样地学写毛笔字。偶尔,他会来我家。我们便交流一番,写几笔字以较高下,还打听彼此有无得到什么书,若有,便交换着看。在那山野草莽间的童年里,这也算是书香文墨之交了。

这之后,抑或之前,我忘了,又看了古龙的一部小说。江湖传言某某厉害,一般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我看的这部小说,既不见首也不见尾,可谓厉害中的厉害吧。尽管无头无尾,我还是看了又看。小小年纪的我,有些看不懂,但委实惊叹该书的悬念与惊险。书中讲到盗帅楚留香,与胡铁花、张三、金灵芝等一干人,去销金窟的故事。高中时,我才知道,那本书叫《蝙蝠公子》。当时看,深感此书有几分恐怖,也十分怪异。这书原是借的,没还,久而久之,便成了自己的。初中时,借给别人看,终至于被老师没收了,不知所踪。

小时候,我没看过几本书,所看的,多半残缺不全。在无书可看的童年里,我几乎是见书就看,看得十分入迷。时常在想,要是童年里有书可看,我的文学起步,绝对不会晚到十八九岁。上次野夫先生来广州,幸与同行。他问到我为何涉足文学。为何涉足文学,似乎很难说清楚,似乎又是自然而然。我告诉他,读的第一本真正现代作家的作品,是刘醒龙的《凤凰琴》。其时,我念初中。镇上组织了一次书展,我们去参观。偌大的乡政府院子里,摆满长桌,堆满各类图书。我们以为这些书是专门送给我们的,只等我们自己挑选,欣喜若狂,争相抢夺。我抢到一本很旧的《读书文摘》。落后,相关人员宣布,这些书是展示的,不能拿,必须放回去。同学们空欢喜了一场。我没有放回去,偷回了那本《读书文摘》。

这本《读书文摘》蛮大,很厚,页面黄旧。书中,我第一次读到了红军长征的历史,才知道毛主席并非天生就是主席,曾有个博古,一度领导过红军。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毛主席天生就是主席。在书中读到博古、李德、王若飞、陈独秀等历史人物,才懵懂明白,毛主席曾经也不是主席。读到这些故事,特别有趣,我的好奇心大增,可惜再无别的可读。书中有几篇小说,其中一篇便是刘醒龙的《凤凰琴》,讲的是民办教师张英才的故事。当时读《凤凰琴》,感觉很平淡,不及武侠小说惊险刺激。多年后,我看见矛盾文学奖作品里有刘醒龙的《圣天门口》,翻开一看,竟然就是当年的《凤凰琴》扩写而成,倍感亲切。

我的文学源起,可能不单是某本书,却也与这些书有关。小时候,天晴必定要干活,唯有下雨才得闲空。每到雨天,我便翻开一本书,坐在自家私檐上,静静地阅读。我平生最大的梦想,是生活在乡村的竹篱小院,晴耕雨读。如今,我还无法过上这样的生活。其实,远在童年的单纯岁月里,我已经在晴耕雨读。只是,年幼的我尚无自觉意识,所读的书,也是不伦不类。那些书,多是武侠小说,被老师斥为“低级趣味”一流。为着迷恋武侠小说,初中时,我还被老师教训过。但正是这种“低级趣味”养成了我读书的习惯,并在日后逐渐升级,终于走到文学的路途上来。

看一些名家传记,多是讲到其幼年便已博览群书,开始写作。据说,张爱玲七八岁就写了《摩登红楼梦》。三毛五年级就开始看《红楼梦》。而我,却是到了高三,才翻开这本雪芹先生的大作。有些书,比如《最后的莫希干人》《傲慢与偏见》《爱玛》《三剑客》《呼啸山庄》等——这些都是三毛小时候看的东西——我恐怕是这辈子也不会看了。看书要分年龄阶段,过了年龄阶段再来读,便觉没意思。初中时,读了课本上《鲁滨孙漂游记》的节选,我特别想读此书。街上有卖,十块钱一本,苦于囊中羞涩,买不起。大学时,我从图书馆借了此书,再翻开,却无阅读的兴趣,只得默默放下。许多书没读,可能再也不会读了,我深感无奈而遗憾。感念至此,我就萌生了这个想法:给山区的孩子送一本书。

时代变化很快,转眼之间,物非人也非。走在繁华热闹的都市人群中,回想童年,我总感觉那恍如前世往生,距今已过千年,转而细想,也才过去了十多年。现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也在丰富多彩中迷失与惶惑。阅读,变得越来越智能化、碎片化、边缘化。而在城市繁华与喧嚣的背后,是乡村的孤寂和凄凉。与十多年前相比,乡村愈加的凄凉了。城市的孩子被各种科技产品占据心灵,日益冷漠而孤僻。乡村的留守儿童可能也有手机,也会看电视。但他们能享受到的社会资源,相比之下,是极为有限的。

这些孤独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远在城市打工,常年不回家。他们的童年,还不及十多年前我的童年快乐。我了解到,很多山区的孩子,书包里除了几本教科书,别无其他。他们之中的某一些,或许也跟当年的我一样,在无书可读的童年里,盼望着能得到一本书。这本书,可以为他孤独的童年,带来心灵的慰藉,为他的一生,留下美好的回忆。人生一世,最值得回忆的,可能就是童年了。童年没有美好的回忆,对一个人而言,何其不幸。为了给山区孩子的童年增添一点乐趣,也为了弥补自己童年里无书可读的遗憾,我决定,给山区的孩子送一本书。

如果你也有兴趣,有爱心,想为山区的孩子送一本书,可以通过赞赏,不管多少,把你的爱心奉献出来。我已联系好几座山里的小学,跟相关老师做好对接。赞赏的钱,我会全部用来购买适合小学生看的图书,邮寄过去。一个人的力量很微弱,聚集更多的人,便强大了。我们送的不单是一本书,而是一束光。在孩子们人生出发的地方,亮一盏灯。

文章皆为风尘七侠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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