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课堂|什么是继承?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

关系到公民死亡后

个人遗留财产的归属

什么是继承?

继承的方式包括哪些?

海淀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胡美青

为大家讲解《民法典》第六编

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

让我们一起走近《民法典》

了解上述问题的答案

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继承人继承所有的法律制度。

继承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继承发生在特定关系人之间。

特定关系一般是指配偶、血亲或其他近姻亲关系等。

第三,继承的范围限于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司法实践中处理的遗产,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财产,也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无形财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死亡时不在其个人名下财产或者非法取得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指在没有遗嘱或者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特定继承人依法定顺序与份额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

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优先适用遗嘱继承。

(2)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民法典》对遗嘱的有效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①自书遗嘱

指遗嘱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嘱。

②代书遗嘱

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遗嘱。

③打印遗嘱

④录音录像遗嘱

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都是《民法典》在《继承法》的基础上新增的遗嘱形式。我国《继承法》于1985年颁布,当时打印、录像等技术手段尚未充分普及,遗嘱形式并没有规定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随着科技发展,公民通过打印和录音录像方式确定遗产继承的情况越来越多。《民法典》在继承法的基础上新增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体现了对时代发展和现实问题的及时回应。

⑤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⑥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提到的这6种遗嘱,除了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文/海淀法院 胡美青     编辑/海淀法院 姜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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