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继承新规”实施!这4种财产无法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

2021年,“继承新规”实施!这4种财产无法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现在我国老龄化很严重,由于过去几十年,都是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也只有一个孩子,随着父母的年老甚至是去世,不可避免的将涉及到子女继承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家庭中基本是由一对父母和一个孩子组成的,从1980年到2020年40年间,我国独生子女人口超过了1.8亿人。
现在不少父母都买了房产或者在农村有房子之类的,甚至还有其他的财务,如果父母去世的话,子女继承父母财产好像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在2021年1月公布的《民法典》,对独生子女继承财产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明确有4类财产,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
第一类是使用权不能继承,就拿农村的土地来说,一般分为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使用权就是指公有住房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往往居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为农村的土地一般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也不能算个人遗产,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独生子女也是无法继承的。
第二类是特定权利不能继承,如果父母是作家的话,有著作权或者署名权,父母的作品被拍成影视剧,每年都能赚到一大笔稿费,在父母去世之后,子女是可以继承各种收入的,但是不能改变署名权或者著作权。
第三类是保险金一般不能继承,往往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会指定受益人或者用途,如果受益人是自己孩子的话,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就可以从父母那里领取保险金;万一父母在购买保险时,指定的受益人是他人,那么这笔财富就应该归他人所有,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
第四类是养老金和死亡赔偿金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的父母是企事业职工的话,在去世后,往往会有一笔死亡赔偿金,这笔钱不算遗产,是可以直接分配给死者家属的,一般不能按遗产来继承。父母去世前,肯定是有养老金的,在去世之后,子女也是不能继承养老金的,只能得到某种补偿。
相比于以前的《继承法》,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在继承财产上出现了4个变化。首先在立遗嘱上,增加了“视频遗嘱”,另一个是“打印遗嘱”,这两者都具有法律意义。以前老人立遗嘱需要去公证处,这种做法有很大的弊端,因为程序很复杂,也很麻烦,现在有新的立遗嘱方式后,老人立遗嘱更容易。
在《民法典》中还有一个大的变化是,增加了继承人的有效范围,某些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可能老人没有孩子,或者孩子因为什么原因死亡了。那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民法典》新规中,就把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列为了继承人。《民法典》新规的实施,将大大减少因财产继承引发的亲子纠纷。随着国家继承法的不断完善,我们可以避免未来财产继承带来的许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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