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厌恶苏轼令他“不许入国门”,朝中大臣做了什么让他放下了偏见?
熙宁四年(1071),苏轼被贬出京,距离他上 《贾谊论》的嘉祐六年(1061)刚好过去了十年。十年过去,觉得远胜贾谊的他却同样未能得志。在他此时许多书信尺牍中,屡屡有“大忤权贵”“颇为当柄者所愤,孤远恐不自全,日虞罪戾”,以及“不能降意委曲随世,其为齑粉必矣”(均出自苏轼 《与子明九首》)之类自怨自艾的话。尽管他可以如是排解和粉饰,同时也获得了旧党“士大夫交口誉之”,然而代价是朝廷对他极不待见。熙宁十年(1077),苏轼在密州任期满回京述职,结果“有旨不许入国门”,即不允许他进汴京。他只能在京郊的范镇家暂住。北宋官场历来重内轻外,苏轼在地方上连续任职而不被调回京城,已经是贬黜,而朝廷明令他 “不许入国门”,那更是将皇帝对他的反感表达得明白无误,不啻直言皇帝不想见他的面。
当然,后人很难分辨对苏轼的这种待遇是不是王珪、蔡确、吴充等人搞出来的幺蛾子,但能得到神宗首肯,至少说明皇帝依然没有重视苏轼,只把他当成一个反对新法的寻常臣子看待。不过事情也不是全无变化,由于苏轼在地方上做得有声有色,神宗多少还是对他的吏干留下了印象。因此,尽管苏轼在地方上对新法颇有牢骚,做了许多诗词讽刺,被沈括收集起来打了小报告,神宗看过之后并没有太在意,只是视为政见不同而放了过去。
元丰二年 (1079)年,时移势迁,新法已经成为北宋朝廷不可争论的庙谟国是,执行效果也同神宗自己的皇帝权威直接挂上了钩,苏轼昔对新法的嘲讽就变成了“讪上”大罪。在宋神宗的默许下,“乌台诗案”爆发,苏轼从主政地方的二千石顿时沦为诏狱的阶下囚,被抓回京城御史台,在被关押审讯130天后才在各方斡旋博弈下获释。对苏轼来说,卷入文字狱固然是无妄之灾,但或许可称为因祸得福,正是在“乌台诗案”中,宋神宗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乌台诗案”爆发之后,朝野为苏轼说情人之多,超乎宋神宗的意料。苏轼的弟弟苏辙上了一篇情真意切 《为兄轼下狱上书》,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强烈诉诸神宗的恻隐之心。同时,致仕的前朝重臣张方平和范镇也纷纷上疏请求释放苏轼,他们作为苏轼的亲友和恩师,出面说情理所应当。说情者中不仅有中立的王安礼、吴充,甚至还有王安石、章惇等新党成员。他们的意见很一致,苏轼有大才,应当予以保护。当时直舍人院的王安礼告诉宋神宗:“轼文士⋯⋯今一旦致于法,恐后世谓不能容才。”吴充进谏时也提醒说:“陛下以尧舜为法,而不能容一苏轼,何也?”章惇作为苏轼的同年,还特地向宋神宗指出,苏轼是“直言极谏科,擢为第一”,谏言本就是他使命,况且人才难得;而远在金陵的王安石近乎一锤定音地告诉宋神宗“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
毋庸置疑,正是诸位立场、地位迥异臣僚的劝谏,才让宋神宗“惊曰:'朕无他意’。”他可能真没意识到苏轼才华的价值,还在纠缠于往事。熙宁八年(1075),他在和王安石谈及被贬出京的苏轼时还说:“如苏轼辈为朝廷所废,皆深知其欺,然奉使者回辄称荐。”所言的“欺”乃“欺君罔上”之意。神宗认为苏轼“欺君”,不是什么小事,极可能是对苏轼在变法初期政治态度大逆转心怀不满,进而默许“乌台诗案”的发生。等到案件爆发之后,苏轼居然获得政敌王安石在内的朝野人士一致保荐,难免让神宗有所触动,特别是太皇太后曹氏在临终前专门告诉他,仁宗曾因为苏轼、苏辙中“制科”试合格而“喜甚”,认为自己为后世子孙选拔出了两名太平宰相之才,此时让孝顺的神宗彻底重审了自己对苏轼的态度,最终从轻发落,只是将苏轼贬斥到黄州了结。
对心高气傲的苏轼来说,“乌台诗案”确为一次沉重的打击。他在熙宁年间的官场心态其实朝廷看得很清楚,就像王安礼说的那样:“轼以才自奋,谓爵位可立取,顾碌碌如此,其中不能无觖望。”正是因为昔日自以为是的狂傲招来文字狱的大祸,让苏轼不能不有所反省。在被宽大处理后,他写诗云:“此灾何必深追咎,窃禄从来岂有因。”又云“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复用前韵二首》)均表现出一定的反思。毕竟,宋神宗正当壮年,如不出意外,苏轼还将在其统治下熬很久,如果还想在宦途上有所作为,那他就必须设法重获神宗青睐,换言之,就要调整自己的政治态度。不过好在经过一番折腾,宋神宗总算意识到苏轼是大才子,开始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