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是汇丰银行大客户

【抱朴文化】

本文选自广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简明香港史》

主编:刘蜀永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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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蜀永,香港史专家、香港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香港通志》副主编、岭南大学荣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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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香港金融业,主要由银行、银号、保险业与当押业组成。进入1860年代,香港银行业的创建进入高潮。

01
汇丰银行曾充当港英政府的公库

至1865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成立,已有11家银行开业,其中除法兰西银行系法国资本外,其余均属英资。它们以经营国际汇兑为主要业务。

1865年3月成立的汇丰银行,是总行设在香港的第一家外国银行。同年4月,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同时开业。1866年获准在香港注册,正式成立公司组织,并取得货币发行权。初时,汇丰银行的股东有英、美、德及波斯等国的商人。未几,其他国家人士退出,遂成为英商独资银行。

由于获得港英政府的支持,不仅年年获利,而且很快在中国福州、宁波、汉口、汕头设立了分理处或分行。

1870年代初,国际交通和电讯事业的发展,密切了香港与世界各地的联系,引起了中西贸易传统方式和商业技术的变革。洋行兼营金融业务的阶段逐渐成为过去,香港银行业迈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汇丰银行发展尤为迅速,1881—1890年间两度增加投资,并在中国厦门(1873年)、烟台(1876年)、九江(1879年)、广州(1880年)、北海(1880年)、天津(1881年)、澳门(1881年)、淡水(1886年)、北京(1889年)、牛庄(1892年)、基隆(1894年)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初步奠定了在中国金融市场的主宰地位。

十九至二十世纪之交,随着经济的增长与国际竞争的加剧,香港一些成立较早的银行如金宝、法兰西银行、呵加剌银行因经营不善,宣告倒闭。

另一方面,又有几家新的银行,如总行设在巴黎的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总行设在纽约的美国万国宝通银行(亦称花旗银行)和日本横滨正金银行等来港开业。这些后来者虽多数属于商办性质,但都力图与中国建立直接的金融联系、摆脱英国资本的控制,为推进本国在中国的贸易服务。

香港是自由港,实行汇兑自由,有利于吸引国际资金,但本港的国际汇兑业几乎全由英资银行(最初是洋行)所控制。从1870年代初起,中国银两的汇价因受国际市场银价持续下降的影响开始急剧下降。由于英镑是当时国际间的清算货币,这就为外国银行首先是汇丰银行操纵中国外汇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

1870年代后,随着转口贸易的增长及出洋华工的增多,汇兑业务扩大,外国银行直接插足华侨汇款领域。1870年代中期起,汇丰银行在南洋及美洲设立分支机构,目的之一就是企图包揽海外华人对国内的汇款业务。

在存放款方面,1870年代前,银行一般不招揽活期存款。1870年代起,各行以吸收存款为首要任务,存款额有较大增长。除低利吸收存款外,汇丰银行还充当港英政府的公库,代存代发公务员的薪俸、士兵及海员的饷银。这是汇丰银行胜过同业的优势所在。存、储款的增多,为银行放款业务提供了资金来源。

1870年代后银行放款的增长几乎与存款的增长同步,对扶持中小洋行参与转口贸易的作用巨大。但银行对华商实行抵押货款制,条件苛刻。

除商业放款外,还实行政治性放款,即对清政府贷款。1874年汇丰银行对福建的200万两台防借款,是该行对中国政府贷款之始。据统计,1880年代初至甲午战争前15年间清政府的22笔对外借款中,英国包揽了18笔,其中单是汇丰银行一家就承揽了14笔,借款额占总数的68%。

这些借款以中国海关关税作担保。英国银行不仅收取高额利息,而且借此加强了对清政府的财政控制。

02
造币厂两年就关门大吉
与外资银行并存的银号,则是早期华人经营的重要金融中介机构。它们大部分为来自广东南海、顺德、四邑、潮汕等地的人开设,以经营汇兑、存 放款、小规模厂商的资金融通及货币兑换为主要业务,性质与内陆的钱庄大体相同。银号资本额少,通常依靠外国银行拆放资金,双方由此建立了较多的业务关系。
保险行是非银行的金融中介机构中最重要的一员。1860年代前香港保险业主要由一些英国大洋行如颠地、怡和、太平、仁记等兼营或代理。随着转口贸易与航运的发展,1860年代起逐渐成为单独经营的专业机构。按业务范围,有水险、火险之别。资本雄厚、历史悠久的有于仁洋面保安行、香港火烛保险公司、谏当保险行和中华火烛保险行。它们开设的分号或代理处遍及中国各通商口岸,并远至日本、印度、澳洲、美洲及英国等地。
日趋兴旺的保险业,有效地减少了贸易和航运的风险,为香港航运业与转口贸易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1877年,何亚美、李陞等集资创办安泰保险有限公司,是香港华人创办保险行之始。此后,华商万安保险公司、全安火烛保险公司、宜安洋面兼火烛保险公司及福安公司等相继成立,它们的规模和整体实力难与英资同业相匹敌。
1840年代初,港岛已有当押行开业。由于这一行业与一般居民生活关系密切,发展迅速。除实物当押的门市生意外,有些当押行暗中从事存放款业务。当押行同银行、银号往往建立借款、转押关系,形成高利贷网。
香港的币制顺应商贸的发展逐步进行了改革。1862年7月起香港实行银本位。次年4月,在伦敦定铸香港一毫银币、一仙及一文铜币,投入流通。1866年5月,英国皇家造币厂香港分厂(香港铸钱局)在铜锣湾落成,开始铸造银元和辅币。造币厂因入不敷出,亏损过巨,于1868年6月关闭。1872年港英当局特准汇丰银行发行一元纸币,与一元银币等值流通使用。
为统一币制,1895年2月港英当局奉命宣布,以墨西哥银元、英国银币及香港银币为香港法定通用货币,同时委托印度铸币厂铸造英国贸易银元(俗称香港银元),运港作为通货。汇丰银行发行的一元纸币旋即收回。嗣后,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与有利银行分别于1897、1898和1911年奉准继续发行纸币,在香港流通。

(本文标题以及小标题与原作不同,抱朴财经编辑时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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