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上公章句述成·道经·还淳第十九
还淳第十九
原成:还,转也。转而復与民意一也,国乃復淳风矣。
絶圣。
河上:絶圣制作反初守元五帝垂象苍颉作书不如三皇结绳无文。
原成:圣的本义是“闻声知情”。圣一分为二,只留“闻声”之实而弃“知情”之智,则可做到“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如此则“民利百倍”。
弃智。
河上:弃智惠反无为。
原成:无以欺骗愚之也。
民利百倍。
河上:农事修公无私。
原成:公无私者,无欺骗愚之也。
絶仁弃义。
河上:絶仁之见恩惠,弃义之尚华信。
原成: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把仁一分為二,去除仁內義的“為之”成分。仁,就成了“無為而無以為”的上德。有此“無義之仁”的上德,則“民必孝慈”。
民复孝慈。
河上:德化淳也。
原成:转而復淳也。
絶巧弃利。
河上:絶巧者诈伪乱真也。弃利者,塞贪路闭权门也。
原成:把聪慧一分为二则兴起万物而不持占有,叛贼盗匪不会出现。
盗贼无有。
河上:上化公政下无邪私。
原成:上不持占有也。
此三者。
河上:谓上三事所弃絶也。
以为文不足。
河上:以为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
原成:非不足以教民。凡事由上不由下,不足以教上也。
故令有所属。
河上:当如下句。
原成:属,足也。有所补充说明。
见素抱朴。
河上:见素者当抱素守真,不尚文饰也。抱朴者当见其笃朴以示下,故可法则。
原成:素,空也。朴者,一者也。向外呈現自身越少越能保全自身變化的活力。
少私寡欲。
河上:少私者正无私也。寡欲者当知足也。
原成:寡,少也。合於上而分於下也,故始多而終少。少,小也。物由大漸小而欲望始多終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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