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副供”是刑事侦查的毒瘤,其危害性非常大。长期以来,我国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界均一致这样认为。但还有一颗刑事侦查毒瘤,并没有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视,它的危害不亚于刑讯逼供,甚至比刑讯逼供更可怕!那就是:
侦:“你老实交待了,就可以马上回家。你不说,你回不了家,我们没办法帮你!因为我们大家都不能吃饭、不能回家,我们也辛苦,你理解一下我们,我们方便了,以后我们也会为你提供方便。”侦:“快说吧,不就是送了XX万块钱吗,这算什么,这也很正常。送几十万、上百万的都有,我们针对的又不是你,有啥好怕的。”侦:“XXX人都承认说你将XX万元钱送到他家的,你还不说。”侦:“你送钱的所有过程我们都清楚(有录像,实际没有),就看你的态度。”侦:“还是不说,是吧?如果仍然你不老实说出来,你就还有一个包庇罪,两个罪加在一起,就是数罪并罚,起码判10年以上,到时候你老婆和孩子谁来管?”侦:“事情交待清楚了,算你自首,然后给你办个取保,让法院给你判个缓刑,你实际不用进去。”侦:“手拿材料展示:XXX人的笔录在这里呢,你看他都承认了。”侦:“刚才你朋友打电话给我们领导了,想给你取保,但你要配合哈,不然你朋友也帮不了你。”侦:“说吧,说了马上为你办理取保候审。”手拿取保候审决定书,亲自给被讯问人看。侦:“案发当天,受害人穿的是(或不是)粉红色衣服,对吗?”侦:“你作案的当天,有几个人亲眼看见,你还不老实交待?”侦:“你不老实交待,我们会把情况向你单位反映,看你以后怎么混。”我们可以看出,面对强大的精神压力和侦查人员的心理攻势,加之大部份犯罪嫌疑人都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很容易相信侦查人员的“教诲”。这些“教诲”就像红衣主教高高耸立在忏悔教徒面前,他们缺乏攻防能力。推荐阅读:职场人应掌握的手段(超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