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书《老子》甲本乙本注释新译(第十九章)
注释以甲本为主,乙本作为补充,甲本残缺的字以乙本来补齐,若乙本残缺则参照后世诸本择优补之。
原文:
绝圣弃知,而民利百倍。绝仁弃义,而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注释:
(1)圣:通达,聪明。
(2)仁义:仁爱,正义。仁、义是古代的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
(3)慈:甲本、乙本缺,兹据河上本、傅本。
(4)巧:技艺。
(5)文:指组织成篇的文字、文辞。
(6)属:连接,隶属。
(7)见(xian):呈现,表现。
(8)素:生帛,没有染色的,这里指本色。
(9)朴:这里指纯朴,纯真。
(10)私:甲本、乙本缺,此据河上本、傅本。

译文:
弃绝聪明、智慧,人民的利益反而增加百倍。
弃绝“仁”“义”人民反而返回到“孝”“慈”的状态。
弃绝技艺和私利,盗贼就会绝迹。
这三句话作为组织成篇的文字含义尚不够完整,所以还要予以补充使其有所增加。
要以本来的面目出现,保持内心的纯朴,减少私心和欲望,放弃学习,不要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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