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 男女之争?行为和动机

最近听了几个事,关于男生和女生吵架,我觉得有点意思,聊一聊。

第一个场景是这样的:

女生习惯早睡,男生习惯晚睡,两人凑一凑差不多12点左右睡。

这一天呢,女生特别累,想着11点差不多就睡了,就喊了一声“我先睡了哦?”

男生打游戏打得投入,“哦”了一声。

过了一会,女生翻来覆去没睡着,总觉得有光有声有动静,就又喊了一声“你差不多收工了呗?”

男生说,“一会儿”。

又过了一会,女生就炸了,“我就想好好睡个觉,你就非得打到那么晚吗!”

男生没吱声,停顿了一下,关机,洗漱,默默躺下了。

又过了一会,女生又炸了,“就非得睡前闹这么不开心吗,我又不是第一次说我要早睡一点,不能体谅下吗?”

男生说:“我这不是来了吗……”

女生:“@#¥%……&*+!”

男生:“你不是说要早点睡吗……睡吧……”

第二个场景是这样的:

快下班的时候,男生约女生一起吃晚饭。

女生:“不行,我约了健身。”

男生:“那健身结束?”

女生:“可能有点晚,吃饭赶不上了。”

男生:“那就走走逛逛,或者喝一杯聊聊天。”

女生:“好。”

女生:“我下班去健身了,晚点见。”

男生:“我好像身体不大舒服,要不我们改天?”

女生:“……哦。”

女生健身结束,看到男生发来的微信:“我感觉好些了,你在哪儿?我过来找你?”

女生:“……哦。”

见面之后,男生一切如常。

女生就炸了:“你不能总这么临时的约我,我是有自己的时间规划,有自己要做的事情的。你一会儿又来,一会儿不来的,我很难安排。”

男生说:“我这不是来了吗……”

女生:“@#¥%……&*+!”

来,让我们复习一下这个万能吵架句式:

男生说:“我这不是来了吗……”

女生:“@#¥%……&*+!”

男生更看重行为,所以纳闷点很一致,最后结局不是一样的吗?不是12点就睡了吗?不是10点见上面了吗?

女生更看重动机,所以炸点也很一致,你的动机很有问题嘛!根本就不想体谅我早睡是不是!根本就没那么想见面才多次摇摆是不是!

我想了一个挺陡峭的角度,来类比双方切入点的不同。我们在聊吵架嘛,争个谁对谁错谁“有罪”嘛,那么类比下,法律是根据行为还是根据动机将人定罪的呢?

第一反应,根据行为。杀人啦,放火啦,抢劫啦。你做了,你有罪。

细掰扯下去,好像也有根据动机。比如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如果你做了,但没动机,那可以减轻量刑。

很久之前我看过一部美剧是律政主题,有个案子我印象很深,讲的是一位父亲亲手杀死了强奸他女儿的人(该人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最后这位父亲被判无罪,因为“在他杀死这个人的瞬间,他坚信自己是正义的”。(其中还涉及到和宗教相关的背景,细节我不大记得了,相信这个判决也是个例。)

当你的行为有罪而动机无罪时,甚至动机能够为行为辩护。

那么还剩一种情况了,行为无罪+动机有罪。比如,臆想抢劫,在脑中盘算详细的抢劫计划,但苦于没有合适的契机(勇气)去做。

可是突然,你遇到了一个有读心术的人,TA听到你脑子里面在说“啊我好想抢银行啊!”,虽然对方无法据此从法律上将你定罪,但对方一定会在道德层面表达对你的谴责“你这人怎么回事!想法这么不阳光!”

回到男女生吵架的不同点上来,整理一下:

行为有罪+动机有罪= 有罪 (大吵一架,甚至分手)

行为无罪+动机无罪 = 无罪(天下太平,卿卿我我)

行为有罪+动机无罪 = 男生容易炸,女生容易谅解(减轻量刑,甚至无罪)

- 当“犯罪人”为男性,“陪审团”为女性时,重点辩护策略: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阴差阳错!

- 反之,当“犯罪人”为女性......重点辩护策略:我改!现在就行动起来!

行为无罪+动机有罪 = 女生容易炸,男生容易谅解 (法理可容,道德不容)

- 当“犯罪人”为男性,“陪审团”为女性时,重点辩护策略:我当时被驴踢了脑袋,怎么会有那么愚蠢的想法!幸而没有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损失!

- 反之,当“犯罪人”为女性...反之就不用辩护了吧,感觉不会上庭的~

(在写本文的过程中,脑海中浮现出了各种矩阵/流程图……)

天哪,我要改行做走冷酷路线的情感博主了,以上!

近几篇我觉得写得不错

> 情感博主上身:<一段亲密关系中的躬身入局>

> 啊,三十岁:<你看你看我松弛的脸>

> 如题:<当我的年龄不再是个整数>

> 生而为女:<“不洁”的受害人>

我是陈小起,一个醉心于码字的财务。

我喜欢观察人,琢磨人,记录人,“啊原来人会这样”,“啊为什么人会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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