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养老院、邻里互助点、居家服务站互补共融——邹城市全面建立农村 “四位一体” 养老服务模式

邹城市地处山东省南部,辖895个村(社区),总人口120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21.9万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8.25%,养老服务尤其是农村养老服务需求极为迫切。近年来,邹城市把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列入十大民生保障体系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市打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养老品牌,在农村全面构建起镇(街)敬老院、互助养老院、邻里互助点、居家服务站“四位一体、互补共融”的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实现了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无缝隙、全覆盖。

镇(街)敬老院:发挥乡村养老引领作用

邹城市连续5年将镇(街)敬老院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目前市、镇两级已累计投资8500多万元,在全市16个镇(街)各建成1处敬老院,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设置养老服务床位2600张。通过5年发展,16处敬老院全部达到了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去年以来,该市又投入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对镇(街)敬老院进行了提档升级和“公建民营”改革,新增卫生防疫、健身娱乐等专门场所,逐步将敬老院打造成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同时,该市要求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居)举办村级敬老院,目前,已建成20处,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床位规模达400张。通过镇(街)、村(居)两级敬老院联动互补,目前,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老人2476人,设置床位2715张,香城镇敬老院成为济宁市唯一一家敬老院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的敬老院。

互助养老院:发挥乡村养老基础作用

坚持“村级主办、免费入住、互助服务、政府扶持”的建设方针,实现“政府花小钱、群众办大事”。村级主办是指采取新建小区配套型、富裕村居新建型、闲置场所改造型、公共服务综合型四个类型建设互助养老院,明确村委会为建设主体,承担水电暖等运行开支。免费入住是指凡年满60岁的老人,由子女或本人申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免费入住,免费提供柴米油盐及餐具、洗漱、电视等生活必需品,由入住老人轮流下厨做饭,医疗、交通等费用由赡养人负担。互助服务是指不设专职服务员,由老人推荐选举成立“院民委员会”,设立生活委员,负责提供餐饮服务和生活起居;设立调解委员,负责化解邻里纠纷、促进老人和谐相处;设立娱乐委员,负责安排休闲娱乐活动;设立卫生委员,负责日常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通过自我管理、互助服务,实现抱团养老、就地享福。政府扶持是指在实行村民自主、自治的前提下,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指导,对验收合格、运营3个月以上的互助养老院实行以奖代补,每名入住老人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运营补贴。目前,该市共建农村互助养老院179处,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实现“互助养老院、大村都得建”的目标。

邻里互助点:发挥乡村养老补充作用

坚持“村级主办、社会参与、民间运作、政府扶持”的模式,建设农村邻里互助养老点,为空巢老人提供日间休闲娱乐场所。村级主办。即在建设村选择一户活动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可持续活动半年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家庭,设立农村养老邻里互助点,打破农村老人封闭式生活模式,实现以德相邻、守望相助。社会参与,即组织志愿者和义工定期对邻里互助点进行走访,提供生活、娱乐服务,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活动情况,培育互助养老文化。民间运作,即组织老年人定期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和各种社会活动、公益性劳动。鼓励有特长的老人参与互助养老,促进互助点多样化发展。政府扶持,即每建1处邻里互助点,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购置灶具、茶炉、棋牌等生活娱乐用品,每月为每个互助点发放100元运营补贴。目前,该市共建有邻里互助点47个,在农村基本实现了“邻里互助点、小村都要有”的目标。

居家服务站:发挥乡村养老兜底作用

为统筹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就医问题,邹城市选择在设施完备、医疗器械齐全、有较高医疗素质医生的村卫生室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规定每处居家养老服务站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市里给予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购置老年人卫生用品和医疗器械,年底根据各站实际工作情况和老人反馈评价情况,给予数额不等的奖补资金,使空巢老人不出村就能获得医疗卫生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实现 “小病不出村、药片不花钱”。组织团员、青年、妇女、乡村医生等志愿者,由村委会根据老年人数量及情况,按“一对一”或“一帮N”的方式组成居家养老服务小组,定期上门给老人开展打扫卫生、被褥洗换、垃圾清运等家政服务和心理疏导等精神慰藉服务。到“十三五”末,该市将建设150处居家养老服务站,为5万余名农村空巢、独居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空巢老人不空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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