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臭氧,先进城市来支招
治臭氧,防控VOCs是关键
东北地区近年颗粒物污染治理效果显著,但臭氧污染未得到有效改善,且呈上升趋势。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其排放控制和防治管理已成为众多东北城市空气质量管理亟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已经从以PM2.5控制为主转变到PM2.5与O3协同控制的新阶段。VOCs治理是控制O3污染和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的关键。
成都市环境科学院大气所宋丹林所长分享了成都在臭氧前体物协同控制和VOCs减排的经验。
成都市环境科学院大气所所长
十三五期间,成都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为促进PM2.5与臭氧共同下降,成都在短期内以VOCs减排为主,协同控制NOx,并以本地减排为主,成都平原进行区域协同。
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修光利教授介绍了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政策。
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
近年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和标准管控VOCs,其中在过程控制中,降低无组织排放是核心。VOCs排放问题复杂,不同地区需要差异化的管控方案和治理措施。
大连、沈阳、长春等参会东北城市分别介绍了当地在VOCs治理方面的进展、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
大连一直在向上海等先进城市“取经”。2019年8月,大连市印发了《大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放量位于前列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实施新一轮的深度整治。并采用“一厂一策”的方式从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环境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全面规范。
会上,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院教授级高工顾震宇、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污染防治研究所王敏燕高工、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李跃武工程师、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张钢锋高工分别分享了浙江省、北京市和上海市的VOCs管控政策和涂装、包装印刷、石化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经验。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管控将在“十四五”释放潜力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根据《2020年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非道路移动源NOx排放493.3 万吨,接近于机动车的排放量635.6 万吨。
2015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范畴。之后,2018年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研究员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推动了各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监管。非道路机械的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十四五”期间,将会继续不断完善其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相关方职责。
货物的吞吐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2019年,我国船舶氮氧化物排放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8.2%,将近三分之一。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主任工程师
十四五期间,针对港口船舶排放,将继续推进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继续执行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提升末端治理水平。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中国区总监付璐说:“环境管理部门对我国大气环境的改善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将持续为东北地区城市与业内专家、其他城市等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为东北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