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种罂粟被判5年 老人申诉或可免除处罚?!

刘少斌律师

云南北上律师事务所

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

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

案情

近日,有网友爆料,江苏连云港一名75岁的老人误种罂粟被判5年。老人听说罂粟花好看,收到2颗果实在家种植。派出所检查时发现家中有4104株罂粟幼苗。
老人孙女唐女士称,苏北很多人家都有罂粟种子,直到被抓时奶奶才知道种得是毒品不是花,家里种植面积只有1平方米。老人家属称,其直到被抓才知道种的是毒品。罂粟幼苗几厘米高时就被民警铲除了,社会危害不大,判处5年刑罚过重。而且,相关部门没有通知家属为老人聘请辩护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庭审,最终错过了上诉期。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相关人员称,老太太最初确实提出上诉,之后又申请撤回上诉。而且老人在笔录中曾三次承认自己知道种的是罂粟。
目前,老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即将被送往女子监狱。
采访对话
方弘:这个案件老人种植罂粟被判刑了,她触犯的具体罪名是什么呢?
刘少斌律师:根据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达到一定的数量就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非法种植罂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治安处罚法规定的情形,非法种植罂粟,毒品的量不大,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处罚,并可以同时处3000元的罚金。如果达到一定的量,一般达到3000株以上,就已经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00株以下,就属于《治安处罚法》来调整的范围。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案情介绍,老人种植了4000多株,已经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因此法院判处她5年有期徒刑。
方弘:老人是否知情,家属跟法院的看法是存在差距的。老人家属说老人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种的是毒品,而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证明老人在笔录当中几次提到自己是知道的,老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所种的是毒品,对于她是否构成犯罪会有很重要的影响吗?
刘少斌律师:非常有影响。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主观上必须要明知,如果主观上不明知,就不构成犯罪。
这个案件,我们认为家属陈述的话不一定可信。老年人如果知道自己种植的是毒品原植物,一定是构成犯罪的。如果她确实不知道,肯定就不构成犯罪。但是,从实践来说,老人不知道是罂粟花可能有点说不过去,因为罂粟花非常漂亮,看到花的时候,自然就会问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植物,肯定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的。
因此,我可以认为老人应该是知道这个事情的。这个案子讨论老人是否知道种的是毒品,还得要根据证据的情况来看。
方弘:相关部门没有通知家属为老人聘请辩护律师,也说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庭审,最终错过了上诉期。如果媒体报道属实,老人构不构成犯罪也有决定性的影响吗?
刘少斌律师:我认为这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规定了要给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盲人、聋哑人,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指定辩护律师。他们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时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而本案的当事人是70多岁的老人,目前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有需要为她指定辩护人的法定情况。法院没有告诉她要委托辩护人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虽然,目前提倡刑事辩护全覆盖,但是也没有规定不通知其委托辩护人是一个违法行为。老人是否要请律师,是她自己自由的选择,这是其他人不能强行干预的。
因此,我认为法院在这个方面不存在违法行为。
另外,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要通知家属到庭。因此,法院并非是违法行为。如果从人道或者其他方面来看,我们认为司法机关应该通知其家属,让家属帮老人家拿一点主意。
方弘:老人现在已经75周岁了,如果在监狱里待5年的话,就80岁了,关键是老人本身的行为,到底有多大的社会危害性?这样一名老人,如何才能够减免刑罚?有希望吗?
 
刘少斌律师: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在种植毒品原植物成熟之前,如果自行铲掉,是可以不追究责任的。本案中,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接到相关人员的举报,赶到现场进行了铲除,铲除毒品时还没有成熟。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否告诉老人家让她自行铲除罂粟?或者公安机关认为她年纪大了,帮她铲除?罂粟在没有成熟之前,把它铲除了之后,就可以不追究责任了。
《刑法》规定如果有抗拒铲除的行为,是要追究责任的。《刑法》的规定是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这个案件应该考虑的是适用这一条法律,毒品还没有成熟,公安机关把它铲除了,可以对老年人实行免除处罚的处理。公安机关把她的罂粟铲除了,既达到了教育效果,也不让老人去服刑,起到了《刑法》当有的保护之意。公安机关帮助老人铲除,也同样可以视为不予处罚的情景。
方弘:当时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铲除的,这个很重要。如果是老人没有抗拒,就可以从这个角度来做一些无罪的辩护。但是,显然现在上诉期已经过了,而且整个过程当中又没有律师,肯定是老人本人无法从一个专业的法律条文的角度去为自己做辩护,现在还有一个其他的维权或者是申诉的途径吗?
刘少斌律师:这里我要纠正一下,毒品原植物砍除了之后,并不是说老人没有罪,而是可以免除处罚。所谓免除处罚是在有罪的基础上给予免除处罚,而不是说铲除了就没有罪了。
这个案件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正常的途径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提出相应的理由来证明自己可以达到免除处罚的情况。
《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别人帮忙铲除,也可以视为一种自动铲除,是可以免除处罚的。当然,可以免除不是必然免除,但是,老年人已经70多岁了,如果对她免除处罚,她也不至于给社会带来多大的危害。因此。我认为老人的行为完全可以适用这个条款,免除处罚。

结语

湖北黄冈的65岁大爷常年身体不好,因为误听罂粟能治病的传言,在家种植罂粟;还有一位63岁的村民因觉得罂粟花好看,便随意在家种植。因为种植得不多,两个村民都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还有永安一小吃店老板为了让自家小吃味道好就在卤味掺毒品,最终获刑!

关于毒品,不要心存侥幸,一旦沾边,就是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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