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2 每日一税】《2020年第50周(12.07-12.11)周末问答》

【20201212   每日一税】

2020年第50周(12.07-12.11)周末问答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433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应广大读者朋友的要求,每周末与各位老师一起讨论本周每日一税思考题。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2020年12月07日:2020年11月,A公司将其持有M公司20%的股权,捐赠给中国教育基金会,如何确定资产转让收入?

答: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股权转让收入额为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

一、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二、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三、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并经确定为具有接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四、本通知所称股权捐赠行为,是指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企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行为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因此,A公司将其持有M公司20%的股权,捐赠给中国教育基金会,以A公司取得M公司20%的股权时的历史成本为股权转让收入额。

二、2020年12月08日:个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四业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农民社员因“四业”与合作社发生交易而产生的盈余返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民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分配所得,个人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特别注意:个人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在农业企业(含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领取工资的,除业主与合伙人外,雇员取得的工资,不属于“四业”所得,因为雇员对经营结果无权享有,其工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上“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预扣预缴并申报纳税。

延伸阅读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等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集锦

三、2020年12月09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严重后果?

答:企业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需缴纳滞纳金。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企业非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法追缴税款,处以骗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

四、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0月,张三将其持有A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王五,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张三违约支付给王五的违约金20万元,王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王五取得张三支付的违约金20万元,因张三转让股权行为尚未发生,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税征收范围,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2020年12月11日:2020年6月,M公司取得L市的稳岗补贴是否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答:M公司取得L市的稳岗补贴,符合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缴企业所得税。

但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符合条件的,应并入企业收入总额,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依据0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祝@所有人 周末快乐!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在看”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在看”,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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