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自觉的诗人
杜甫:自觉的诗人
1 诗人命运的嘲弄
多数时候,写诗不是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理想抱负,士农工商、巫医百工,诗人不是一种职业的位置。但以科举为依据的人才选拨制度,让写诗成为通往仕途的必备技能。
陆游一生留存九千余首诗,但他的志向是从戎,以夺回被金人占据的中原土地,那些忧国诗篇,由于缺乏杜甫情感的凝聚力和濒于绝望的尖锐忧愁,并不算突出。反而,他晚年的田园诗构成了其成就的最高部分。日本前野直彬在《中国文学史》中说:“(陆游)晚岁二十年中,在其歌咏农村自然与人事的许多许多作品中,能听到诗人如同呼吸于这一环境的宁静气息。”
陆游的转变发生在1172年,他在返回成都的途中写下了《剑门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在寂寞的细雨中,四十八岁的陆游在驴背上意识到自己到底还是个诗人,命运的绳索将他和诗歌紧紧捆绑在一起,陆游由此迎来了一生中的写作高峰。十四年后,在他六十二岁任严州知事时,连孝宗皇帝也把他看成是一位真正的诗人;“严陵山水胜处,职事之暇,可以赋咏自适。”这不得不说是命运的嘲弄。
四十八岁之前的陆游,作为有着数十年诗歌写作经验的作者,诗歌不是他的志业,最多只是一个道出志向和感慨的工具。但四十八岁之后的陆游,不得不接受这支配一生的命运——成为诗人。
如卡夫卡所说,只要你在活着的时候应付不了生活,就应该用一只手挡开笼罩着你的绝望命运,但同时,你可以用另一只手草草记下你在废墟中看到的一切。这是写作者的命运,也是诗人的命运,杜甫的命运也是如此。
傅抱石,杜甫《秋兴》诗意图,1940年代
2 安史之乱中的“社会派诗人”
杜甫一直把“致君尧舜上”作为毕生理想,他的《旅夜书怀》写道:“名岂文章著,官应病老休”,怎么能够靠自己的诗文为世人所知呢?他一直“窃比稷与契”,却屡试不中。直到四十一岁时,才以献礼赋被特考录取,等待四年之后分被配到河西县做县尉——一个供县令差遣的小吏,他没有接受这个令人折腰的职位,后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相当于首都卫队掌管钥匙的仓库管理员。一年之后,安史之乱开始了。
在这个阶段,他留下了《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対雪》、《哀江头》、“三吏三别”等著名诗篇,无论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还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无论是“黄昏胡骑尘满城,欲往城南望城北”,还是“战哭多新鬼,愁吟独老翁”,其诗歌总体上是宏大叙述的、外向的,也即具有“史诗”特征,因此有人称杜甫为“社会派诗人”。
但简单以“外向性”概括安史之乱后的杜甫,显然忽略了杜甫作的复杂性。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一诗中,除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严厉谴责外,还有“杜陵有布衣”这样貌似散漫的独白,也有“霜严衣带断”这样惊心动魄的白描,个人心迹和民众体验相互交织,其诗歌达到的深度和矛盾,少有人能与之匹敌。
当代诗人西川曾用“当代性”来评价杜甫,认为他的写作成就于安史之乱,没有安史之乱,他可能只是个二流诗人……在杜甫面前,王维所代表的前安史之乱的长安诗歌趣味,就可以作废了……(杜甫)发展出一种王维身上没有的东西——当代性,杜甫的诗歌很多在处理当下,他创造性地以诗歌书写介入了“唐宋之变”。
但杜甫如果到此为止的话,就只会是一位流连于朝廷的帝国秩序的颂扬者,一位宏大叙述的“社会派诗人”。杜甫对五言律诗演变的贡献、晚年沉郁风格的形成、幽默智者形象和虚幻诗人的特性,则会成为一片空白。从这个角度看,西川只说对了一半,甚至误读了杜甫诗歌写作的核心。
况且,当代性并非杜甫的专利。比如更早以前,就有蔡琰的《悲愤诗》:马前悬男头,马后载妇女;就有王粲的《七哀诗》: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这些都是当代性的书写,杜甫只不过是继承了建安风骨。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首著名长诗,恰恰是安史之乱前夕所写的。所有同代诗人都经历或目睹了安史之乱。杜甫却成长为集大成者,关键的时间节点是759年:他日益将志向投向诗歌,深入写作,让写作成为“意识、思维和对世界的感受的巨大加速器”(布罗茨基语)。
陆俨少《杜甫诗意画百开册页》
3 秦州之后的自觉诗人
公元759年,四十八岁的杜甫放弃了华州的官职,奔赴秦州。在茫茫西北,诗人写下《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怀友人,也是叹自己,能够与之对话的,除了友人李白之外,就只有一位冤沉江湖的屈子了!这就是杜甫的标尺。
日本著名汉学家小川环树注意到“文章憎命达”的特殊意味:杜甫已开始觉悟到,支配李白一生的无情的命运之手,也渐渐伸到自己身上来了。他们相互倾听,意识到诗人的身份,也把自己加入到伟大诗人的行列,这便是诗人的自觉。
杜甫五十五岁又写下: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小川环树还注意到,“诗家”一说在杜甫五十岁后屡次出现,而在秦州之前,则是从来没有的。
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也关注到秦州之后杜甫诗歌的变化:不再在朝中求官后,杜甫将全部精力都用在诗歌上……在杜甫生活的最后十一年中,政治事件和“外部传记”少了重要性,诗人的“内部传记”却占了主导地位。从766年至768年,诗人写了近乎现存作品四分之一的诗,其中包括许多著名的作品。
施蜇存在《唐诗百话》中也注意晚年杜甫的高产:大概杜甫无聊至极,只有天天吟诗……这时他的诗律愈细,艺术上达到的高度精妙,真可以说是“穷而后工”。无所寄托,把自身交给诗歌,终不能选择诗人之外的道路。诗人在失宠、从中心撤退后,被放逐于荒野,内心变得无比警觉、敏锐、活跃,他将目光投向身边细微的事物,从内心出发,安放万物。
秦州之后,漂泊期的杜甫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写作迎来爆发期,二是诗歌风格的变化。
这些著名作品,包括《归燕》、《促织》、《苦竹》、《倦夜》,也包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还包括《秦州杂诗》二十首、《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秋兴》八首、《咏怀古迹》五首等。
4 置身于荒凉之秋
先看《秦州杂诗》第十七首,一首荒凉的诗。
边秋阴易久,不复辨晨光。
檐雨乱淋幔,山云低度墙。
鸬鹚窥浅井,蚯蚓上深堂。
车马何萧索,门前百草长。
地处边缘的秦州晦暗、潮湿,阴暗覆盖了秋天萧瑟的山野。觅食的鸬鹚、避湿的蚯蚓、门前蔓延的野草一一来到诗人的内心,诗人停歇于这些词语中,让哀音成为灵魂的短暂避难所。如诗人奥登所言,诗人就是语言赖以生存的人。
关注周边细小事物,这种现象在《秦州杂诗》里处处可见。
水落鱼龙夜,山空鸟鼠秋。(杂诗之一)
苔藓山门古,丹青野殿空。(杂诗之二)
抱叶寒蝉静,归山独鸟迟。(杂诗之四)
浮云连连没,秋草遍山长。(杂诗之五)
所居秋草静,正闭小蓬门。(杂诗之十)
黄鹄翅垂雨,苍鹰饥啄泥。(杂诗之十一)
秋花危石底,晚景卧钟边。(杂诗之十二)
对门藤盖瓦,映竹水穿沙。(杂诗之十三)
何当一茅屋,送老白云边。(杂诗之十四)
塞门风落木,客舍雨连山。(杂诗之二十)
如果单独看这些诗句,会觉得它和王维后期作品相似。杜甫从来就不是以描绘自然见长的诗人,他的自然总被黑暗笼罩,总按诗人内心的秩序一一显现,这是他一生中最荒凉的作品。
美国诗人丹尼丝·莱维尔托芙,曾将大自然视为与人类世界平行的另一个世界,她的《缠绕的常春藤》笔下的自然,与杜甫的有些相同,都是荒凉内心世界的对应物。
在公路与人行道之间,一丛阔叶的常春藤,
不被爱的,落灰的,乱七八糟的,老鼠的避难所,
在那里独自活着。新生的叶子在顽强的
早已暗淡的腊叶间
闪着快乐的光泽。
它并不要求赞赏的目光。枝蔓
藏起一团缠绕的棕褐色藤茎
粗大如红树林的沼泽地;藤根
坚硬地伸展。没有雨水
在整个旱季,它只能
像掐住脖颈一样抓住干涸的大地。
美国诗人、评论家简·赫斯菲尔德曾说:“只有足够深入地凝视存在,你才能最终觉醒于万物之中。”美国诗人凝视着卑微的常春藤、老鼠,中国诗人凝视着盖住瓦片的藤蔓、蚯蚓。诗人的内心与事物相遇,诗意就发生在这一刻。
再看杜甫寓居成都西郊浣花草堂时期的作品《倦夜》,作于764年。
竹凉侵卧内,野月满庭隅。
重露成涓滴,稀星乍有无。
暗飞萤自照,水宿鸟相呼。
万事干戈里,空悲清夜徂。
竹叶萧萧,凉气阵阵侵袭卧室,月光洒满庭院的每个角落。凝结在竹叶上的露珠,随着时光流逝成水滴,悬在竹叶尖上。这不是每个人都能观察到的,却是乡村日常生活的场景。在彻夜不眠中,诗人的感官全部打开,集中在渐渐凝重的滴露、时隐时现的星光,孤独的萤火,破晓里醒来的水鸟......战事还在继续,诗人徒劳地悲叹,一个清秋夜就这样白白逝去。
个体生命的苏醒,诗人将自我投向世间万物,安排自然的秩序,秋夜的暗与野月的明相互呈现。与田园诗人不同,“万事干戈里”一句,奏响了心怀天下的儒生内心的轰鸣,细小事物由此获得自身的重量,所谓杜甫晚年诗风之沉郁,则与此有关。
独过秋夜的诗人很多,王维是读者熟悉的一位。
独坐悲霜鬓,空堂欲二更。
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
在黑暗的秋天里,成熟的果子落下,必死之物在单调的声响中走完一生。王维可以退回到禅宗,获得宁静和安慰——他以“欲知除老病,惟有学无生”收尾,生老病死皆是虚幻,这是一首表达空性的诗歌,但是,杜甫至死都拒绝从轮回中得到安慰。
深受王维影响的深度意象派诗人詹姆斯·赖特曾写下《我曾害怕死去》:
我整天都在潮湿的田野上漫步,
努力保持平静,聆听
那些耐心移动的昆虫。
也许它们此刻正吸食,缓慢地
汇聚在蜗牛空壳里的
和飘落在地的麻雀羽毛形成的
隐秘避难所里的新鲜露水。
赖特一整天在田野漫步,聆听昆虫吸食新鲜的露水,和杜甫一整夜倾听露水的声响,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赋予自然万物以深层的自我意识。
5 沉重的肉身
从外部世界回转目光来观照自身,杜甫晚年诗歌出现大量与身体有关的词汇,疾病和肉体的痛感入诗,直接承担苦痛,“残忍”地记录了肉体的败坏和精神的受难。
美国诗人佩恩·沃伦曾说:诗歌的意义在于肉体的感受,诗歌的语言不应仅仅是书写在纸上的符号,而应是听的,作为肉体能够理解的可以听的声音——而且是可以看的。如果一首诗不是脚趾都有感受的话,那就不是一首好诗。
759年十月,杜甫从秦州迁往更加南边的同谷县,仍没有南方的暖意。在短短一个多月里,创作了《同谷七歌》等大量作品。
其一:
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
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
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
呜呼一歌兮歌已哀,悲风为我从天来。
白头乱发,长垂过耳,诗人在天寒地冻的穷山裂谷间,在暮色的雪地里寻找猴子吃的橡栗子,手脚的皮肉都冻死了。毫不掩饰的贫苦,弱小、卑微、饥饿的个体,悲愤如“大风刮过山岗,上面是无边的天空”。
其二:
长镵长镵白木柄,我生托子以为命。
黄独无苗山雪盛,短衣数挽不掩胫。
此时与子空归来,男呻女吟四壁静。
呜呼二歌兮歌始放,邻里为我色惆怅。
长长的铲子有白色木柄,作为一个曾雄心勃勃自比稷、契的诗人,现在,他的生命居然寄托在一把铲子上,用这把铲子来挖黄独——它的根可以充饥,但漫山的飞雪覆盖了山野,雪地里的诗人,衣服遮不住小腿,只能与铲子一起两手空空回来,这时他听到儿女因为饥饿发出的痛苦呻吟。
这是一个没有色彩的世界,没有比喻,也不优美,只有叙述和白描,白色的木柄、白色的雪,痛苦的声音从壁板里透出。同谷七歌,可谓是一歌一垂泪。
疟疾、耳聋、病脚、中风、糖尿、肺咳,杜甫的诗歌充满了器官的痛感。有人统计了杜甫诗歌的长长清单,疾病诗有167首之多(如下),集中在去往秦州之后。(《太原大学学报》2010年12月:程校花《论杜甫疾病诗及文学史意义》)。
华州到秦州(四首)
秦州到同谷(一首)
同谷到成都(二十首)
成都到绵州、梓州、阗州等地(十一首)
返回成都(八首)
滞留云安(七首)
寓居夔州(八十首)
漂泊荆湘(三十六首)
三年犹疟疾,一鬼不销亡。(《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
眼复几时暗,耳从前月聋。(《耳聋》)
衰年肺病惟高枕,绝塞愁时早闭门。(《返照》)
疟病餐巴水,疮痍老蜀都。(《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
此身飘泊苦西东,右臂偏枯半耳聋。(《清明二首》)
逐渐败坏的诗人身体长出敏锐的触须,这些触须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和内部的双重伤害,可是诗人除了诗歌,没有什么可以抵挡伤害。
疾病会出现在每一个人身上,只有自觉的诗人才能将疾病——缓慢的死亡——一一表达出来,如蚌接纳沙粒、寄生虫,分泌汁液,吐出珍珠。可以说,杜甫对肉身的书写,影响到后面的白居易、孟郊、贾岛、范成大等一大批诗人。
但是,当你关注杜甫的哀伤时,会发现他的幽默和自嘲;当你关注他的沉郁时,会发现他的虚幻。这些风格,都使后来者受益。
我们尝到了杜甫捧出的成熟的果,却没有看到果实背后的脱水过程。当一个诗人用全部的激情与意志写作,并自觉承担诗人的命运之时,我宁愿相信——沉浸在内心的精神生活之中——他是幸福的,而他所失去的,都会在作品里得到偿还。
阿米亥诗曰:
人将在秋日死去,犹如一颗无花果,
萎缩,甘甜,充满自身。
树叶在地面干枯,
光秃秃的枝干直指某个地方
只有在那里,万物才各有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