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明朝守寡少妇惨遭奸杀案,离奇程度堪比“杨乃武与小白菜”

明朝大案,许多人熟悉的可能是朝堂之上、宫闱之中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和空印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等牵连无数的大案。实际上,在民间,276年的明朝同样出现了许多奇案,离奇程度,并不下于清朝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等案件,小院挑其中一件来说一下。

守寡少妇惨遭奸杀案

在明朝万历年间,山东兖州府曲阜县崇峰里有一户姓吕的人家,是当地望族,家境富裕。

家里的老主人叫吕日章,在他50岁时,为自己10岁的儿子吕如芳娶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县里的一个典吏陈邦谟之女陈月英。

吕如芳生得十分乖巧,聪敏好学。陈月英也是知书达理、温柔贤惠。两个人门当户对,是一门好亲事。

过了几年,吕如芳到了可以成亲的年龄,两人完婚,小日子过得十分融洽。数年之后,吕如芳先是考中秀才,随后中了举人,在此期间,他也得子,取名陈麟。不幸的是在此之前,家中二老已先后亡故。中举之后,自然要更上层楼。第二年,就到了廷试,吕如芳要进京赶考,陈月英与幼子不便随行,就留在家中。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在进京路上,吕如芳遭遇倭寇,被倭寇劫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陈月英悲痛欲绝,只得独自抚养幼子,期待丈夫有一天还能归来。

吕如芳有个朋友叫朱弘史,这个朱弘史也是官宦人家之子,不学无术,喜好招花惹草,在参加吕如芳和陈月英婚礼之时,他就看中了如花似玉的陈月英,其后贼心一直不死。现在看到陈月英独守空房,他感觉机会来了。

经过谋划,在六月的一天,他在黄昏就潜入吕宅,躲到了陈月英床下。陈月英吃过晚饭洗完澡后,进入卧室准备穿衣,躲在床下的朱弘史突然钻出,揽腰捂嘴,奸污了措不及防的陈月英。

陈月英一个弱女子,无力反抗,朱弘史却给了她机会,他将舌头送入陈月英口中,陈月英一口咬住朱弘史舌尖,再也不肯松口。

朱弘史想将舌头缩回,却无可能,疼痛加上气恼,朱弘史用双手死死掐住陈月英的喉颈,陈月英挣扎一阵后,就没有了动静。但朱弘史的半截舌头,却留在陈月英口中了。

朱弘史见陈月英已死,也害了怕,忍痛开窗潜逃。

很快,吕家人发现陈月英陈尸床上,全身赤裸,喉管外部有瘀血,明显是被人奸杀了。


闻声而来的邻居和吕家亲戚议论纷纷,他们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一个张茂七的人有重大嫌疑!

为何会怀疑张茂七呢,说起来张茂七也不干净。

吕家的管家叫做程二,程二的老婆叫春香,春香也跟程二一起在吕家做仆人。这个春香水性杨花,跟邻居张茂七私通,已有些时日,这事除了程二、陈月英等少数几人,街坊四邻都已人尽皆知。

大家就猜测,是张茂七伙同春香强奸了陈氏,然后又将陈氏掐死。于是大家先动手捆住了春香,然后安排人守着陈月英的尸体,等第二天赴县衙门告官,并将陈月英的幼儿送往陈月英娘家抚养。

再说这个程二,终于知道了老婆通奸的事情,又气又恨,头脑发热之下,也不问青红皂白,写下一张状纸告到县衙:

“告状人程二系崇峰里人,为强奸杀命事:恶棍张茂七,贪恋我老婆春香美色,早已趁我不在家时私通。二人又于本月初八日潜入主母卧房,窥见主母浴沐,强抱行奸,主母反抗喊叫,不幸被张茂七掐死绝命,现有家人秋桂和邻人作证,希望大老爷能够为主母陈氏雪冤,处罚这对狗男女,以正法度,以警效尤。”

县令派法医验尸后,确认了作案现场。随后升堂审案。春香和张茂七虽然通奸,但没有串通谋害主母,自然不肯承认。县令饶继春却在程二和众人证众口一词下,认为事实确凿无误,二人只是狡辩,下令用刑。

大刑之下,铁人也扛不住,只得违心招认:张茂七在春香帮助下,先行潜入吕宅,藏在内房床下,等陈氏进来,捂嘴强奸。奸完,陈氏喊叫,张茂七怕人来,将陈氏咽喉掐住憋气而死。后来春香看见事难逃脱才喊叫邻人,这是掩耳盗铃的把戏,你们两人死罪难逃!”

饶继春最后当堂判决:

此案经本县反复审理,已经审清问明。两人死罪难逃!只待秋后处决,以警不轨。程二未照顾好主母陈氏,当受杖责警戒。吕氏家业,当由小官人继承,程二继续协助经管。

此案人证物证据在,清楚明白,看上去已是铁案一桩。谁知,遇到了山东巡抚赵思圣出巡曲阜县。


赵思圣办案慎重,一生廉洁,被称为赵青天。

听说赵巡抚前来巡查,张茂七的父亲找人写了一个申诉状,状纸上写道:“诉状人张学,系曲阜县崇峰里人。我为我的儿子张茂七申冤。程二主母被人奸杀后,却嫁祸于我的儿子张茂七。导致我的儿子遭受不白之冤。当时,饶县令的审判草率,所谓邻人的证词也不可靠,就匆忙将我儿张茂七定成死罪。肯请赵大人为我儿做主。”

赵思圣觉得事有蹊跷,决定重新审问。

他分别提审了张茂七和春香,仔细比对两人的口供,发现有诸多无法对上号的地方,比如陈月英房间的朝向、房内的陈设、门口的物事等,大相径庭。在原供状上错漏也有不少,似乎别有隐情。

突破点在陈月英口中的半截舌尖上。

赵思圣叫来饶继春,问他:你如何理解陈氏的满口血污和口中半截舌尖?

饶继春认为,陈月英口中的血污是咬破自己舌尖自尽所致,舌尖是她自己的。

赵思圣提出疑问:“一般来讲,女人被奸污时,就算会咬牙,也不会故意将自己的舌头咬破。你的推断不可靠。”

赵思圣进一步推断:“死者口含之舌尖,可能不是死者本身的,也许就是强奸之人将舌尖伸入月英口中,被月英咬断,遗留在口内的。”

他下令再带张茂七,检查他舌头,舌尖完整,并没有缺损的痕迹。看来此案真凶另有其人。


如何找真凶呢,在凶案现场遗留着一条男人纶巾,饶继春急于定案,并没有在意。现在,这条纶巾引起了赵思圣注意。

他心生一计,授意当地学馆先生出了一张“失物招领告示”:“本学馆拾得男士纶巾一条。何人丢失,速来认领。”

纶巾正是朱弘史遗失在作案现场的,但他本人记得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丢失了,却不记得丢在哪里,现在既然是学馆贴出告示,他自然放心大胆去认领。如果他记得是遗失在陈氏房内的,借他十个胆也不敢出面认领。

朱弘史浮出水面。但光凭一条纶巾,还不足以定他的罪。

赵思圣又进行了下一步,他以巡抚身份,亲临曲阜学馆视察,出题考试众位生员。

他故意将朱弘史的文章取了第一名,以便亲自面试。面试的朱弘史,舌头短了一截,口齿自然不清,赵思圣的怀疑又得到了证实。

随后,赵思圣又单独询问其他生员,朱弘史是从小就说话口齿不清,还是近期的突发症状?大家都说:“朱弘史过去口齿清楚,对答如流。自前六月初八日夜间,话语突然出现口齿清楚,对答不便。他自称因为跌跤,咬掉了自己一截舌尖。”

由此断定,朱弘史有重大作案嫌疑。

赵思圣随即传唤朱弘史。朱弘史本是个富家子弟,既没本事,也没见识,哪里能在老道的赵思圣手下走上三个回合,上得堂来,暗自心虚,腿已软了。赵思圣雷霆般抛出几个问题后,朱弘史的回答前言不搭后语,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只得俯首叩头,一五一十地招认出来。


赵思圣当堂判决道:

陈氏被奸杀一案,经本巡按复查重审,证实原判有错,理应撤销。现审明朱弘史,乃宦门不肖子孙,儒中禽兽。当年同吕如芳是好朋友。曾参加吕如芳婚礼,闹新房时,见其妻陈氏美貌动人,便包藏淫欲之心。后见陈氏之夫吕如芳在赴京途中被劫,便策划强奸陈氏的阴谋。六月初八日夜晚,朱弘史乘管家程二回乡之机,潜入陈氏卧室床下,待陈氏沐浴后,钻出将陈氏强奸。凶犯害怕陈氏叫喊,用舌堵住陈氏的嘴巴。陈氏贞烈,咬断朱弘史的舌尖。朱弘史疼痛难忍,就下毒手紧扣陈氏的咽喉,致使陈氏命绝。经朱弘史同窗黄国材证实,陈氏被奸杀之日,与朱弘史失去舌尖之日同是一天,朱弘史本人也都已招认。现依法判处强奸杀人犯朱弘史死刑,斩首示众。

张茂七与春香,虽无杀人之罪,却有私通之过,本应重惩,只因身系冤狱,故而从宽发落,重责四十,流放,以戒将来,以整风化。

此案轰动京城,曲阜人人传诵,赵思圣被奉为包公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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