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世界的民族主义起义:阿拉伯中东
反抗的格局 正当土耳其人成功地撕毁《塞夫尔条约》之际,阿拉伯人正在顽强地抵抗指派给他们的受托管理国。与《侯赛因-麦克马洪协定》相反,叙利亚-黎巴嫩已作为托管地分给法国,美索不达米亚和巴勒斯坦已成为英国的托管地,而埃及则已完全由英国人控制。对阿拉伯国家的这种横暴的瓜分行径必然导致骚动,因为战争本身已在阿拉伯人中激起了强烈的民族感情。协约国有关民族自决的宣传已不可避免地对阿拉伯人的见解产生影响。阿拉伯军队的成功作战也唤起了民族意识和民族自豪感。在解放大马士革、阿勒颇和阿拉伯其他历史中心地区的战役中,阿拉伯士兵曾与英国人并肩作战。同样重要的是因战时贸易的破裂而引起的普遍存在的苦难和遍及各地的饥饿。据估计,至少有30万人死于饥饿或由营养不良引起的疾病。
最后,还有最为重要的宗教因素,这对村庄的农夫来说尤其如此。20世纪5O年代,埃及一位社会学家在经过直接调查之后断定,"对于村民来说,世界根据穆斯林的信仰分成信仰者和非信仰者,"而且"他们几乎不知道如种族或阶级之类的概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后的几年中,无疑有更多的人发表了这种围绕着宗教的观点。城市里的阿拉伯民族主义领导人以往与农民没有什么交往,而农民支持他们的程度却常使他们吃惊;这个事实也可证明上述这一点。其结论是,乡村起义是由反对外国异教统治者的宗教感情激起的自发运动。
上述诸因素的结合说明了战后阿拉伯人为独立而进行的斗争。可以看出,在这一斗争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共同的格局。首先,在和平条约刚签订后的几年中爆发了反抗和武装起义。然后,英国和法国逐渐恢复了秩序,重申了它们的权力。最后,它们允许不同程度的自治;这一点虽没有完全使民族主义者满意,但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维持了一种不安定的和平。
反抗过程 严格地说,在埃及,委托关系并不存在。但形势与阿拉伯国家基本相似,因为英国在战争一开始就否定了奥斯曼帝国名义上的宗主权,并宣布埃及为英国的保护领地。民族主义的华夫脱党立即组织了猛烈的抵抗。1922年,英国宣布埃及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但为自己不仅保留了保护少数民族和外国利益的权力,还保留了控制外交事务和外部安全的权力。民族主义者拒绝了这种虚幻的独立,继续进行斗争。他们的斗争手段之一是恐怖主义,1924年,他们成功地暗杀了埃及军队的英国首脑李·斯塔克爵士。这些民族主义者还依靠了民众的支持,他何多次赢得的选举胜利可表明这一点。最后,英、埃两方于1936年达成和解的解决办法,缔结了为期20年的同盟条约,英国答应结束它对这个国家的军事占领,并安排埃及进入国际联盟。作为回报,埃及同意战时支持英国,答应英国守备队驻守苏伊士运河,另外,继续实行英埃对苏丹的联合管理。民族主义领导人完全不满足于这种和解。但他们还是接受了,认为这是当时情况下所能得到的最好东西,他们等待着一有机会就去清除那些令人厌恶的外国控制的残迹。
伊拉克的民族主义反抗运动经历了与埃及大致相同的过程。1920年,爆发了遍及全国的武装起义。英国首先恢复了秩序,然后企图通过立侯赛因的第三个儿子费萨尔王子为国王来赢得民族主义者的好感。第二年,即1922年,英国议定了一个同盟条约.条约中,他们保留了那些他们认为对保护其利益必不可少的控制权。民族主义者仍不满意,继续骚动。最后于1930年缔结了一个同盟条约,根据这一条约,英国同意结束托管,并支持伊拉克的加入国际联盟的请求。作为回报,伊拉克同意英国在该国维持三个空军基地,并同意英国在战时可充分使用铁路、河流或港口。1932年,伊拉克成为国联成员国,成为第一个获得此荣誉的阿拉伯国家。至于埃及,民族主义集团仍不满意。他们声称只是外表发生了变化,因为英国通过缔结盟约这一权宜手段仍保留了所有想保留的特权。
在叙利亚和黎巴嫩,法国却没有英国那么灵活,因而也不及英国那样成功。民族主义的反抗时常发生,最严重的一次是在1925年,当时,法国为了维持对大马士革的控制不得不炮轰了该地。最后,1936年,法国政府仿照1930年的英-伊条约,同叙利亚和黎巴嫩分别议定了条约。不过,这些条约都没有得到法国下院的批准,因此,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冲突仍未解决。
巴勒斯坦三角关系 在巴勒斯坦,情况独特,因为那里的形势很快恶化成由英国、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三方参加的一场苦斗。阿拉伯人坚持认为,有关犹太人的"民族家园"的《贝尔福宣言》公然违背了以前麦克马洪在其信件中给阿拉伯人的许诺。英国企图通过于1921年分出巴勒斯坦的内陆部分成立独立的外约旦国家来抚慰阿拉伯人。这就免除了所有关于建立犹太人之家的托管条款。此外,英国还任命费萨尔的哥哥阿卜杜拉为外约旦的统治者。这一策略对外约旦来说是令人极为满意的。阿卜杜拉始终忠心耿耿地与英国人合作,尤其是因为其国家的贫穷使得他要依靠伦敦的财政援助。或许,阿拉伯世界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就是由英国资金供养、由英国将军约翰·格拉布统率的外约旦的阿拉伯军团。
然而,在真正的巴勒斯坦地区,随着犹太移民的不断涌入和忧虑重重的阿拉伯人对犹太人和英国人的回击,这种三方间的冲突变得日趋激烈。托管条款第六条要求英国为犹太人的迁移"提供方便",并"鼓励犹太人秘密移居该地区。"但是,这同一条款还规定,"居民中其他几部分人的权利和地位"将受到保护。显而易见,英国人当时认为这两条规定未必相矛盾。他们预料,犹太人的迁移永远不会达到侵犯阿拉伯人的"权利和地位"这样的程度。他们未能预见到1933年希特勒上台将产生的影响。犹太移民从1932年的9553人猛增到1933年的30327人、1934年的42359人和1935年的61854人。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总人数从1919年的65000人上升到1939年的45万人。
只要犹太人的涌入始终适度,阿拉伯人也不会提出强烈的反对。其实,他们曾欢迎过有钱、有干劲、有技艺的犹太人。他们自己早些时候已从犹太人在恢复肥力耗尽的土地、建立工业和控制疾病方面所创造的种种奇迹中大大得益。但是,当移居的小溪变成一股洪流时,阿拉伯人便进行了猛烈的反击,这是可以理解的。正如一位阿拉伯人惊恐地、迷惑不解地所说的那样:"我不懂他们的语言;我不懂他们的习惯;他们使我觉得我在自己的国家里就象一个外国人一样。"其他阿拉伯人指出,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因西方的排犹主义而失去自己的国家。"排犹主义是西方的一种可悲的弊病。……我们不是排犹主义者;我们也是犹太人。然而,西方的这个问题如今却是在使我们受损害的情况下予以解决。你们认为这样做公正吗?"阿拉伯人对犹太人的攻击变得愈益频繁和猛烈。其中最重要的几次是1929年的哭墙骚乱、1936年的阿拉伯人"民族政治总罢工"和1938年的阿拉伯人大起义。英国的反应是在这些大暴动之后派出了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几个调查委员会已对情况进行了调查,他们企图满足三方不同的、相互冲突的利益——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愿望、阿拉伯人的民族主义要求和英帝国的利益,所以他们的建议摇摆不定。例如,1939年5月的白皮书提出,巴勒斯坦在10年内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并提出对犹太人的迁移和土地购买加以明确的限制。白皮书的最后一段包含了这一富于哲理性的见解:"陛下的政府在托管所引起的这场争论中不能指望做到使这一党派或那一党派的党徒们满意。"这一见解证明是完全有道理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都拒绝了英国人的建议,巴勒斯坦的争论甚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还远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