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敲定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与细节?一文说清注意事项标题
本期首先来说——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三种,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例,如果选择此类,若劳动合同对工作任务完成的认定标准等内容约定不明确,终止时就会出现风险。
律师在为顾问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时,如果拟定出考虑周全的劳动合同,无疑会大大减少企业心力消耗、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展现专业性,提升客户满意度。
01 三种劳动合同期限对比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对比见下表:
需要进一步说明上表中关于经济补偿的区别: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有可能支付要经济补偿金。
要特别强调《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以上规定可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之所以说经济补偿金可能支付,是因为此时要看合同到期究竟是哪方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
若是员工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还要再看用人单位提供的续订条件是维持了还是降低了。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即便提供的续订条件高于原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依据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可见,不同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没有设置任何除外情形,用词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且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无例外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种模式也存在不受签订次数的束缚、弹性较好的优势,仍有其自身特殊的可用价值。
另外,如选择填写“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对工作任务完成的认定标准进行明确。
如针对项目型岗位,可以以客户验收合格签字之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对可量化的工作任务,应约定计量的具体标准等。
若劳动合同对此约定不明确,终止时就会出现风险,会增加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
02三类期限的选择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有以下内容提醒关注:
(1)如果依法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也坚持,则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法律责任。
如果依法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签署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各地司法裁判尺度来看,并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2)如果是任务型、项目型的工作,不太好确定终止准确时间的,可选择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一般情况下,可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3固定期限合同注意事项
关于固定期限合同:
第一,应明确起止日期,避免期限不明。如果约定不明,有可能被认定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比如,厦门的裁判口径就是这样的: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指导意见(2009年)第22条: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涉及整年的填写一定注意细节,如1年期合同,有的单位会填写成“2020年4月20日---2021年4月20日”,这样日到日的填写其实是1年零1天的合同,会导致终止合同要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白白增加无谓的成本。
第三,固定期限合同在实务一般会选择1年至3年或5年,续签时会更长一些。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
04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条款
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也会产生双倍工资责任,而且可能会因为员工众多、到期时间不一,甚至员工故意拖延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
为防范此风险,可考虑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条款”,以防范劳动合同未及时续签产生的双倍工资赔偿风险。
注意:由于在实务中未及时续签的双倍工资纠纷越来越常见,因此该条款非常重要,劳动合同中应该采用!
同时律师应提示企业,该条款仅为备用,企业仍需要正常办理续签手续。
(以上内容,出自专业合同课:劳动用工卷第三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