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先修】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一般只用于同类对象打击错误的区分)

海天国律司考中国司考辅导老字号上百万司考学子的信赖之选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一般只用于同类对象打击错误的区分)以上“事实认识错误的形式与处理方法”部分(表格)的结论的规则,都是依据我国刑法通说的“法定符合说”得出的。事实上,对于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方法,学界一直存在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两种争议观点。在司法考试中,有时会将具体符合说作为一种少数理论学说进行考查,因此也需要予以了解。(一)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区别法定符合说(行为人立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构成要件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具体符合说(被害人立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事例]甲某想杀乙,而朝乙举枪射击,因为没有瞄准,而不小心击中稍远处的丙,致丙死亡(同类对象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具体符合说通俗理解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刑法规定(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实际发生的事实行为人认识的事实实际发生的事实故意杀人罪的对象是人实杀丙(人)对象是乙(认识到会打中乙)实杀丙(没有认识会打中丙)对“人”死亡的结果是故意对乙是故意对丙是过失精确含义行为人立场:整体的判断(触犯的罪名)被害人立场:分别的判断(具体对象)注意:“具体符合说”并未改变故意、过失的认定内容和认定标准。不能认为所杀者非欲杀者对其一概是过失,仍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对该结果的造成有无故意。(二)具体符合说的适用范围1.我国理论与实践的通说是“法定符合说”。故而,在司法考试中,只有在题目有明文提示“依照具体符合说”如何认定时,才能按具体符合说进行认定;如果没有明文提示“依照具体符合说”如何认定,则一律依据法定符合说认定,而不能按具体符合说进行认定。2.对于同类对象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一个故意犯罪既遂)与具体符合说(故意犯罪未遂与过失犯罪的想象竞合)的判断结论不一致。但是,对于同类对象认识错误,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的判断结论是一致的,即都认为是故意犯罪既遂。海天国律司考,让司考更简单海天高辅计划,正在火热招生海天司考特训营,等你来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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