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文文体知识常识

论说文

  议论、说明一类文章的总称。要求根据某一事物进行论述,以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内容可包括论政、论史、论学等方面。最早以“论”名篇的文章为西汉贾谊的《过秦论》,东方朔《非有先生论》,至南朝梁萧统《文选》遂专列“论”为一门,收录西汉至南北朝间一些著名作者的论文。在写作上,以“论”名篇的论文大都按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结构层次进行安排,但每篇具体分析的写法各不相同。以“说”名篇的论文常用来阐述对某一事物或某一问题的看法,但有的重在记叙,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说》,袁牧的《黄生借书说》,韩愈的《师说》《杂说》,周敦颐的《爱莲说》等。“论”与“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说,“论”重在论理,“说”重在说明。

  记叙文

  是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一类文章的总称。为古文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文体。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有记叙行踪描摹山水的,如柳宗元的《小石潭记》、姚鼐的《登泰山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等;有通过描写山水来阐明深刻道理的,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苏轼的《石钟山记》、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等;有记叙人物动人事迹的,如崔铣的《记王忠肃公翱事》、全祖望的《梅花岭记》、张溥的《五人墓碑记》等;有记叙生活见闻及遭遇的,如方苞的《狱中杂记》、归有光的《项脊轩志》等;有记叙事物形态特点的,如沈括的《采草药》、李渔的《芙蕖》、魏学}f尹的《核舟记》等。总之,内容可包罗万象,形式可不拘一格,虽以记叙为主,但又兼以议论和抒情,写法很灵活。

  传记文

  或称为“传”,记载人物的生平事迹。最早的传体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史记》。“厥后世之学士大夫,或值忠孝才德之事,虑其淹没弗白,或事迹虽微而卓然可为法戒者,因为立传,以垂于世”(吴讷《文章辨体序说》)。列于史书的称“史传”,列于家谱的称“家传”,自叙生平者称“自传”(如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陆羽的《陆文学自传》,刘禹锡的《子刘子自传》),对本传记事补充者称“别传”。还有记叙生平事迹较史传、自传、别传简略的小传,如李商隐的《李长吉小传》。有一人一传者,如《史记·孟尝君列传》;有两人或数人合传者,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也有如《列女传》《高僧传》《唐才子传》等按人物性质编撰的类传。内容有记叙文臣武将的,也有记叙下层人民的,如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侯方域的《李姬传》。还有如韩愈的《毛颖传》、马中锡的《中山狼传》等记叙寓言故事的。

  赋

  最早写作赋并以赋名篇的是战国荀况,今存荀况《礼赋》五篇。到战国末年宋玉进一步发展了赋体文学,其作《风赋》《神女赋》皆为赋中名篇。到了汉代,赋就形成了一种特定的体制,其基本特征是文采华丽、铺张扬厉,形式上可分为问答体与非问答体两种,大多篇幅较长,司马相如的《上林赋》、班固的《两都赋》是其中的代表。魏晋南北朝时,赋体有了新的发展,其特点是追求字句的工整对仗和音节的铿锵,讲求用典,篇幅较短,故又称“俳赋”或“骈赋”。唐宋时由于科举考试用赋,便产生了一种既讲究对偶又限定音韵的新赋体——律赋。律赋格式严谨,对仗工整,平仄和谐,并由考官出题限韵,字数一般不超过四百字。王勃的《滕王阁序》、杜牧的《阿房宫赋》都属于这一类赋体。中唐以后,由于受古文运动的影响,赋体又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文赋”。文赋一反俳赋、律赋在骈偶、用韵方面的限制,而趋向散文化。它句式参差,用韵自由,几与散文相接近,如苏轼的《前赤壁赋》《后赤壁赋》等。到了清代,因受八股文的影响,在赋中讲求股对、程式,赋与科举考试的八股文相似,从而走人了赋的末途。

  书表

  书为书信的总名。臣下向国君进言陈词,亲朋之间来往的信件,统称为“书”。战国时乐毅的《报燕惠王书》、李斯的《谏逐客书》,即为奏书的性质。因为是写给国君看的,所以后代将这类性质的文章通称为上书。亲朋间往复信札性质的书,内容则可包罗很广,或议论时政,或讨论学术,或评述人物,或传授学业,或抒写际遇,或劝喻亲友,大至军国要事,小至日常生活,都可意到笔随,称心而言。如司马迁《报任安书》,吴均《报朱元思书》,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宗臣《报刘一丈书》等。

  表,则用于臣下向君主陈述意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说:“章以谢恩,表以按劾。”但汉代以后,其界限区别已不太严格。唐宋以后,诸如谢恩、劝进、辞免、庆贺、贡物等也用“表”体。表重在陈情,故在奏议文体中往往写得最为恳切感人,如诸葛亮的《出师表》、李密的《陈情表》。文章开端作“臣某言”,结尾作“拜表以闻”或“臣某顿首”,是表的一般程式。

  诗歌

  诗歌是文学的一大样式。古代称合乐者为诗,不合乐者为歌。后来“诗”“歌”互称,或合称“诗歌”。诗起源于劳动,是最早出现的文学样式。古诗多四言,东汉魏晋以后,各种诗体始趋于完备。古代诗歌按体裁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两种。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形式比较自由,一般不受格律束缚,句式也有长有短,四、五、六、七言及七言以上的杂言都有,《诗经》《楚辞》与汉乐府及汉魏五言体是这类诗体的代表。近体诗对押韵、平仄、对仗都有严格的要求,一般只押平声,每篇必须对仗,平仄须符合一定的格式,字数也有严格的限制。近体诗分为律诗和绝句。律诗又分五言律、六言律、七言律、五言排律、七言排律以及三部律诗等,绝句则分五言绝句、六言绝句和七言绝句。

  (一)古体诗

  古体诗,是与唐以后出现的所谓近体诗相对而言。其体制特点是每首诗的字数没有严格的限定,押韵可押平声韵,也可押仄声韵。可以句句押,也可隔句押,可以一韵到底,也可中间换韵。诗的平仄完全自由,没有任何规定。不讲求对仗,诗中有时也出现对仗,这只是修辞上的需要。古体诗虽然不受格律上的束缚,但仍讲求音韵、音顿,讲求音节的和谐和句式的整齐。课本中的《饮酒》《观刈麦》《归园田居》《迢迢牵牛星》等都属于古体诗。唐代律诗盛行之后,古体诗为了表现与律诗的不同,尽可能多用“拗句”(平仄声调不合律诗规则的诗句),多运用“三平调”(诗句的末三字全用平声),力避对偶、声律,以显示出辞气的高古,表现气格的浑厚与超迈。另外在唐代还出现了一种“入律古风”,这类诗全用七言律句或基本用七言律句组成,而且大量运用对仗,经常换韵,往往平仄交替,全诗很像由多首七绝组成,如课本中的《琵琶行》及高适的《燕歌行》、王维的《桃源行》、白居易的《长恨歌》等。

  (二)乐府诗

  乐府,原为汉武帝设立的专管音乐的官署,其任务为制定乐谱、训练乐工和收集歌辞。这些收集的乐章和歌辞,统称为“乐府诗”,或简称为“乐府”。“乐府诗”除要求配合歌唱外,其形式和古体诗没有区别。东汉末年,以“三曹”(曹操、曹丕、曹植)为代表首先袭用乐府旧题模仿两汉乐府歌辞的风格来写旧乐府体诗。这些作品,有的是根据两汉乐府的曲谱所作的歌辞,有的则是沿用乐府旧题模仿乐府思想和艺术风格所创作的不入乐的歌辞。隋唐以后,用乐府体写诗的风气十分盛行,李白、杜甫、王建、张籍等都是写乐府诗的能手。如李白的《行路难》《将进酒》《蜀道难》,王昌龄的《塞上曲》《塞下曲》,李贺的《雁门太守行》,崔颢的《长干行》等,这些诗歌虽为乐府诗,但已不能人乐歌唱。还有一些如杜甫的《兵车行》《丽人行》《哀江头》等即事名篇的自制新题的乐府诗,既不能人乐歌唱,又不沿袭乐府古题,称作“新乐府”。中唐以后,发展为白居易、元稹所领导的“新乐府运动”,主张不依旧谱,不用旧题,仅根据汉乐府“缘事而发”叙事写实的精神来进行创作,这是乐府诗的新发展。后代将魏晋至唐可以人乐的诗歌与袭用乐府旧题仿作的不入乐的诗歌统称为“乐府”。

  乐府诗,特别是汉乐府,多数出自社会下层人民之口,“感于哀乐,缘事而发”,因而反映社会现实广阔而深刻,语言朴素自然,通俗明快,在我国诗歌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近体诗

  近体诗又称“今体诗”“律诗”,因格律严密得名。起源于南朝齐武帝永明时期的一种自觉讲求声律的新诗体——永明体,后经阴铿、何逊、庾信等诗歌的实践,得到进一步发展。入唐以后逐渐成熟,至宋之问、沈俭期,总结六朝以来诗人在形式格律上的实践经验,完成了律诗形式定型的最后任务。五、七言律诗每首八句,四韵,一、二两句称起联或首联,三、四两句称颔联,五、六两句称颈联,七、八两句称尾联或结联。每联上句称出句,下旬称对句。中间两联须对仗,首尾两联可对仗,也可不对仗。对仗的目的是帮助诗歌内容的表达,形成诗歌整齐的美。每首诗都有固定的平仄格式。

  另外律诗中还有一种叫“排律”。凡律诗中旬数超过八句者叫“排律”。排律的句数少则十几句,多则一二百句。除首联和尾联外,中间的句子不论多少,每联都必须对仗,其用韵、平仄、粘对等规则都与五律七律相同。排律分五言排律与七言排律两种,五言排律齐梁时代已有试作,七言排律到盛唐以后才出现。排律篇幅过长,又限于声律、对仗,束缚很大,不容易写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则是写排律的高手。

  (四)绝句

  绝句,又称“断句”“截句”,分为古绝与律绝两种。古绝为古体诗的一种,每首四句,每句五字或七字,不受律诗格律的限制,虽押韵而用韵较自由,押平声亦可,押仄声亦可。这类诗如王维的《鹿柴》《竹里馆》《杂诗》,裴迪的《送崔九》,李白的《静夜思》等。

  律绝分为五言绝与七言绝两种。每首两联,其要求一联之间两句平仄相对,两联之间平仄相粘,押平声,与律诗相同。至于对仗,或用于前两句或用于后两句,或两联皆用,或不用对仗,皆无不可。现在一般通行的看法,认为律绝是在隋唐以前五、七言四行小诗的基础上受到齐梁时代讲求声律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

  对仗

  对仗,指诗歌中的词句对偶。晋以后在诗歌与骈文中已大量运用,后来则构成近体诗格律的要素之一。在律诗中,二、三两联要求对仗,但也有三联以至四联都运用对仗的,如杜甫的《登高》《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对仗要求严密工整,不仅要求词性相同(实词对实词,虚词对虚词),上下两句字词不重复,而且要求两句的意思不雷同,做到相互映衬,相互补充。如果两句意思相同,则称为“合掌”,这是律诗的大忌。对仗有利于诗歌内容的展开,可以形成诗歌形式的整齐美。对仗有工对、宽对、借对、流水对、当句对、扇面对等多种形式。工对要求做到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量词、虚词以及联绵词都要相对,还必须做到同类相对。词性相同而门类不同的对仗叫宽对,如杜甫《天末怀李白》:“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以“江湖”对“鸿雁”,“秋水”对“几时”,就属于宽对。在唐诗的对仗中,大量出现的是宽对。借对则是用双类语来作对,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借音,即采用谐音的方法进行对仗。如张乔《月中桂》:“根非生下土,叶不坠秋风。”借“下”为“夏”,与下旬中的“秋”相对。另一种是借义,诗中用的是甲义,而借用乙义与另一词相对。如温庭筠《苏武庙》:“回日楼台非甲帐,去时冠剑是丁年。”下句的“丁”是丁壮之丁,借为丙丁之丁以与上句的“甲”相对。当句对是指一句中自成对偶,然后又与他句相对。如柳中庸的《征人怨》:“岁岁金河复玉关,朝朝马策与刀环。三春白雪归青冢,万里黄河绕黑山。”全诗不但一二句、三四句各相对,而且各句自对对仗,“金河”对“玉关”,“马策”对“刀环”,“白雪”对“青冢”,“黄河”对“黑山”。所谓“流水对”是指在一联中上下两句合起来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一气贯注如水顺流而下,如骆宾王《在狱咏蝉》“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王维《辋川闲居》“一从归白社,不复到青门”;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元稹《遣悲怀》“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流水对不仅具有整饬对称之美,而且能增强诗歌珠走泉流的音乐美。所谓“扇面对”就是隔句对,即一、三句相对,二、四句相对,也可以说是上联与下联相对。如杜甫《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得罪台州去,时危弃硕儒。移官蓬阁后,谷贵没潜夫”;白居易《夜闻筝中弹潇湘送神曲》“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

  词曲

  词是伴随着新兴音乐而产生的一种新诗体。萌芽于南朝,形成于唐,盛行于宋。是一种新兴的音乐文学,与乐曲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词初期的功能是人乐歌唱,需要按乐谱填词,因此作词又称为“填词”、“倚声”、“依声”。在创作上则要求:一、每首词要选择一个词调。词调就是歌唱的乐曲。二、根据乐曲的段数,词分成二片、三片或四片。三、根据乐曲乐句的参差,词也为长短句。四、词必须讲求平仄声韵,以配合管弦,合于歌唱。总之,每一词调的片、句、字数及声韵、平仄都有一定的规定,这就是所谓“词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的词律。词,因由诗歌发展而来,故又称“诗余”(如《双溪诗余》);因其先有曲后有词,故又称“曲子词”(如《敦煌曲子词集》);因其句式长短不一,故又称“长短句”(如《稼轩长短句》);因其能合乐歌唱,故又称“乐府”(如《东坡乐府》)、“乐章”(如《苕溪乐章》)或“歌曲”(如《白石道人歌曲》)。还有称为“雅词”(如《紫微雅词》)、“琴曲”(如《静志斋琴曲》)等名的。

  曲是韵文文学的一种。广义的曲泛指秦汉以来各种可以人乐的乐曲,如汉大曲、唐宋大曲、民间小曲等。通常则多指宋以来的“南曲”和“北曲”。“北曲”又称“元曲”,因产生于元代配合北乐故名。北曲包括“散曲”和“剧曲”两种性质不同的文体。“散曲”是一种配乐可歌的诗歌,“剧曲”是一种以曲词为主又有说白、人物及故事情节的戏剧,故又称“杂剧”。“南曲”产生于宋代,配合南方音乐。宋元南戏和明清传奇都以南曲为主。

  词的分类

  词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十六字至五十八字以内的词称“小令”,五十九字至九十一字以内的词称“中调”,九十二字以上者称“长调”。词的这一分类始于明代中叶以后嘉靖年间(1522-1566)顾从敬刻《类编草堂诗余》四卷,此书将南宋何士信所编《草堂诗余》改为以小令、中调、长调三类编排重刻(原来分四季景物、天文地理等十二类),清代毛先舒在《填词名解》中,对小令、中调、长调三类词的字数又作了以上这一具体的规定。这种分类曾遭到一些人的批评,如清万树在《词律·发凡》中提出质疑:“所谓定例,有何所据?若以少一字为短,多一字为长,必无是理。如《七娘子》有五十八字者,有六十字者,将名之日小令乎?抑中调乎?如《雪狮儿》有八十九字者,有九十二字者,将名之日中调乎?抑长调乎?”这种分类确实无科学根据,但它以具体数字来划分词的类别,对读者还是有帮助的,因而被一直沿用下来。小令一般出现在唐与五代,到北宋初年,特别是在柳永以后,中调和长调才开始大量出现。

  词牌

  词牌是词调的名称。一个词牌就是一种词调格式,表示它特定的宫调(即律调)以及字数、句数、平仄、韵脚等。有的词牌除本名外还有别名,如“忆江南”又名“梦江南”“江南好”“谢秋娘”等,“念奴娇”又名“酹江月”“百字令”“壶中天”等;有的词牌牌名相同却非一调,如“西江月”与“西江月慢”。词在初起时,词牌与词的内容完全相合,宋黄开说:“唐词多缘题,所赋《临江仙》,则言仙事;《女冠子》,则述道情;《河渎神》,则咏祠庙,大概不失本题之意。尔后渐变,去题远矣。”(《唐宋诸贤绝妙词选》卷一)后来词人为了点明题旨,说明所写词的内容,就在词牌下标出词题,如“春思”“咏梅”“端午”等;有的还加上小序,如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姜夔的《扬州慢》等。有的为了标明词的宫调,就在词牌下注明仙吕宫、双调、歇指调等。词牌名称很多,来源也各不相同。有的来自乐府诗题,如《乌夜啼》《长相思》;有的来自唐代乐曲,如《菩萨蛮》《天仙子》;有的依据词的字数或句式,如《十六字令》《三字令》;有的根据人名或地名,如《虞美人》《梁州令》;有的采用别人的诗句或本词中的字句,如《满庭芳》《忆秦娥》等。

  小令

  小令为宋词体式名,又称“令曲…'歌令”“令章”。它的来源,一是大曲——摘取大曲的某一段;二是出自宴席间所行的酒令。唐人宴会时,常利用时令小调作酒令,词人根据乐调即席填词,元稹《何满子》诗“牙筹记令红螺盘”,“记令”就是“记曲”;有时或令歌女唱小曲以劝客饮酒,白居易《就花枝》诗“酒翻衫袖抛小令”,“抛小令”即唱小曲。后来,酒令发展成为词,这样的词一般字少调短,如《三字令》《十六字令》等。调长字多的大多出于大曲,如柳永《甘州令》(七十八字),《婆罗门令》(八十六字),《六么令》(九十六字),《胜州令》(二百一十五字)。

  散曲

  散曲是曲词的一种体式。是南宋以后民间歌曲和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乐曲相互融合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新的歌词形式。盛行于元明两代。和诗词一样,多用于抒情、写景、叙事,只供清唱,没有说白动作,有别于元杂剧中的剧曲。散曲有南曲和北曲之分,但不论南曲或北曲,都包括小令和散套两种主要形式。小令和词中的小令不同,通常以一支曲子为单位,如《朝天子》《天净沙》《山坡羊》等,没有双叠或三叠、四叠。同一曲牌的小令可以重复使用,从几首直至百首,组成组曲形式,歌咏同一故事或分咏各事,名为“重头小令”,但组曲中的各支曲子仍然完整独立,可以分押不同的韵。有的小令在乐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带一支至三支其他曲子,称“带过令”,常见的如《雁儿落带过得胜令》《骂玉郎带过感皇恩·采茶歌》等,也属小令一体。散套又称“套数”“大令”,通常由一宫调的若干支曲子组成,押同一韵脚,一般都有“尾声”,曲调多少与长短皆不拘。小令或散套除本调规定的字数外,还可在句首或句中增添衬字,以便于更自由灵活地歌唱。

  古代文体知识

  古人喜欢在文题上表示出体裁。古代文体大致如下。

  一、论说类

  1、疏又称奏疏。臣子向君主陈述意见。分条陈述。畅于春秋,成于两汉。

  2、表又称奏疏、奏议。臣向君主陈述意见或有所请求的一种文体。重情。

  3、论直接阐明自己观点的一种文体。分史论(人物论、专题论)、文论(评论文章)、策论(起源于写在简册上以对答用,发展成策论)

  4、说用来阐述关于某一事物、问题的道理的文章。教材注解说,说,是一种文体,可以发表议论,也可以记事,都是为了说明一个道理。例如《师说》《捕蛇者说》

  5、原推究。对一种理论、制度、或社会习俗从根本上加以探索、考察。《原君》

  6、订评议。对某一人事物论定功过,品评优劣,常含力排众议而独抒新见之意。因而行文有力,慷慨激昂。订,论。《订鬼》

  7、序是用来评介作品内容的。有自序、他序。位置在一本书的开头或结尾。例如《指南录后序》唐宋以来,送别赠言也称序。例如《送东阳马生序》

  二、记叙类

  1、纪传体司马迁首创,以本纪、列传为人物传记中心。本纪记叙帝王事迹,世家记叙诸侯王和辅汉功臣的事迹,列传是名人事迹。

  2、记记事、记言、记物、记人,应用广泛,不拘一格。《核舟记》《岳阳楼记》《病梅馆记》《游褒禅山记》《记王忠肃公翱事》《书博鸡者事》

  3、志记事的文章。《三国志》

  4、游记我国古代记叙文的一大分支。以轻快的笔调和生动的描写,记述旅途中的见闻,某地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风土人情和山川景物、名胜古迹等,并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

  5、逸事也称轶事。散失没有流传的事迹。《左忠毅公逸事》

  6、笔记内容五花八门,篇幅短小精悍。有历史掌故,遗闻逸事,文艺随笔,人物短论,科学小品,志怪杂录等。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沈括的《梦溪笔谈》

  7、寓言寓,寄也。借助于比喻或故事来说明某一深刻哲理。《愚公移山》

  8、小说“演义”,根据历史或传说,敷衍成长篇章回体小说。《三国演义》。

  有“志人小说”,还有“志怪小说”。

  ——以上可总称为“散文类”。

  三、韵文类

  1、铭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颂功德的文字叫铭,后来就成为一种文体。这种文体一般都是用韵的。《陋室铭》“墓志铭”,追记死者生前事迹的文字。“志”,类乎传记;“铭”,类乎诗歌。《五人墓碑记》,有志而无铭。

  2、赋介乎诗与散文之间的一种文体。赋讲求字句的整齐和声调的和谐,主要特点总在于铺叙事物。描写的部分总是淋漓尽致,极尽铺叙夸张之能事;结尾的部分则往往发一点议论,以寄托讽喻之意。

  3、骈文骈,两马并驾。骈文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特殊文体,介乎韵文和非韵文之间。相对散文来说,它讲求对偶;而相对韵文来说,它不讲求压韵。南北朝时期,骈文盛行。骈文的主要特点是讲究对仗,要求通篇句子两两相对。句子的结构、词性、平仄都要合乎对仗要求。骈文中以四字句、六字句最多,故骈文又称“四六”、“四六句”。

  4、诗“诗言志,歌咏言”。歌,比诗自由、奔放、土气。行,铺张本事而歌称“行”。

  5、词一种抒情诗体,和乐而歌的韵文。萌于南朝,成于唐,盛于宋。

  6、曲一种韵文,可泛指秦汉以来各种可入乐的诗歌,通常指宋以来的南曲、北曲。

  古代文体

  论。论是一种论文文体,按《韵术》:“论者,议也”。《昭明文选》所载:“论有两体,一曰史论,乃忠臣于传末作议论,以断其人之善恶。如《史记》后的太史公曰……。二曰政论,则学士大夫议论古今时世人物或评经史之言,正其谬误。”如《六国论》、《过秦论》等。

  铭。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述功德的文字叫“铭”。刻在碑上,放在书案右边用以自警的铭文叫“座右铭”。如刘禹锡的《陋室铭》。刻在石碑上,叙述死者生平,加以颂扬追思的,叫“墓志铭”。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

  游记。游记是描写旅行见闻的一种散文形式。游记的取材范围极广,可以描绘名山大川的秀丽瑰奇,可以记录风土人情的诡异阜盛,可以反映一人一家的日常生活面貌,也可以记下一国的重大事件,并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文笔轻松,描写生动,记述翔实,给人以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美的感觉。游记有带议论色彩的,如《岳阳楼记》、《游褒禅山记》;有带科学色彩的,如郦道元的《三峡》;有带抒情色彩的,如柳宗元的《小石潭记》。

  原。推究本源的意思,是古代的一种议论文体。这种文体是对某种理论、主张、政治制度或社会习俗,从根本上考察、探讨,理论性较强。如韩愈的《原毁》、黄宗羲的《原君》。

  赠序。文体名。古代送别各以诗文相赠,集而为之序的,称为赠序。如韩愈《送石处士序》:“于是东都诸人士……遂名为歌诗六韵,遣愈为之序云。”其后凡是惜别赠立的文章,不附于诗帙也都叫赠序,内容多推重、赞许或勉励之辞。我们学过明代文学家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

  祭文。在告祭死者或天地山川等神时所诵读的文章。体裁有韵文和散文两种。内容是追念死者生前的主要经历,颂扬他的主要品德和业迹,寄托哀思,激励生者。如袁枚的《祭妹文》。

  童话。儿童文学的一种。通过丰富的想象、幻想和夸张的手法来塑造人物,反映生活,对儿童进行思想教育。童话的语言通俗、生动、形象,情节离奇曲折,富于趣味性,对自然景物往往作拟人化的描写,能适应儿童的心理、情趣,激发人们的想象,便于他们接受和转化。选入教材的童话有: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装》、叶圣陶的《古代英雄的石像》。

  序跋。序也作“叙”或称“引”,有如今日的“引言”、“前言”。是说明书籍著或出版意旨、编次体例和作者情况的文章。也可包括对作家作品的评论和对有关问题的研究阐发。“序”一般写在书籍或文章前面(也有列在后面的,如《史记·太史公自序》),列于书后的称为“跋”或“后序”。这类文章,按不同的内容分别属于说明文或议论文,说明编写目的、简介编写体例和内容的,属于说明文。对作者作品进行评论或对问题进行阐发的属于议论文。我们学过的“序言”有:《〈呐喊〉自序》、《〈农村调查〉序言》、《〈指南录〉后序》、《伶官传序》等。

  辩。“辩”即辩是非,别真伪,这种文体的特点是批驳一个错误论点,或辨析某些事实。如韩愈的《讳辩》、柳宗元的《桐叶封弟辩》。

  杂记。包括:(1)山川、景物、人事杂记。描写山川、景物和人事的,如《小石潭记》、《登泰山记》。(2)笔记文。以记事为主,它的特点是篇幅短小,长的千字左右;内容丰富,有历史掌故、遗文遗事、文艺随笔、人物短论、科学小说、文字考证、读书杂记等五花八门。《世说新语》、《梦溪笔谈》就是这种文体。

  奏议。古代臣属进呈帝王的奏章的统称。它包括奏、议、疏、表、对策等。《文章有体序说》:“七国以前,皆称上秦初改书曰奏。汉定礼议,是有四品:一曰章,以谢恩;二曰奏,以按劾;三曰表,以陈情;四曰议,以执议。”

  民间故事。群众口头创作口头流传,经过很多人不断地修改加工而形成的文学形式。民间故事的特点:故事性强,情节生动;口语化,朴素明快;想象奇特丰富;常用夸张、比喻,艺术感染力强。内容上它来自民间,反映的多是民间生活。有的民间故事常有神化式的幻想情节,充满神奇色彩。例如:《渔夫的故事》、《牛郎织女》等。

  说。古代议论说明一类文章的总称。它与“论”无大异所以后来统称说理辨析之文为论说文。《文章辨析序说》:“说者,释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也。”我们学过的这种体裁的文章有:《师说》、《马说》、《少年中国说》、《捕蛇者说》、《黄生借书说》。

  赠序文:文体一种。古代送别各以诗文相赠,集而为之序,称为赠序。例如《送东阳马生序》。这类文多为颂赞勉励之辞。

  书说文:“书”指一般书信。“说”指阐明事物、问题的义理文。把二者归为一类里,是因为“书”在内容上往往同“说”相同,辨析事物,解释义理,二者常常在叙述中表明观点、见解的,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例如《捕蛇者说》、《黄生借书说》、《答李翊书》、《报刘一丈书》等。

  传状文:记述个人生平事迹的文章。一般来说多为记述那些在历史上较有影响而事迹突出的已死的人物生平事迹。多采取叙述、描写等手法,展示人物的生平风貌。这种文体,贯用于史书。诸如《苏武传》、《张衡传》、《海瑞传》等。

  论辩文:是古代的一种论文文体。有“原……”、“……论”、“……辩”等文题形式。这种文体是作者对某种理论、主张、政治制度或社会习俗等,从根本上考察、探讨,辨是非,别真伪,表明看法、观点、澄清对错的文体。援事引例,引经据典,或论其事实,或批驳谬误,语言富有论辩力,逻辑性强,又颇具文彩。如《原毁》、《过秦论》、《讳辩》等。

  杂记文:杂记文是除传状、碑志以外的一切记叙文章,它包括较广,有人物记事、山川草木自然之景。文化名胜古迹、历史掌握、遗文遗事、社会风俗杂谈、读书杂记等。这类文章手法灵活,构思巧妙,形式多样。如《桃花源记》、《项脊轩志》《梅花岭记》等。

  小说:就其古代散文来说,小说是早已有之的,下面再介绍一下小说。小说是文学体裁的一种,它以刻划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上古到先秦两汉,这是我国古代小说的酝酿和萌生时期。主要是先秦的“神话”、“寓言”。如《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女娲补天》等。

  2、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统称为笔记小说。这一时期,小说初具规模。其作品主要有张华的《博物志》,干宝的《搜神记》等。

  3、唐代出现了唐传奇。唐传奇的出现,标志古典小说的成熟。著名传奇有蒋防《霍小玉传》、元稹《莺莺传》、李朝威《柳毅传》、白行简《李娃传》。

  4、宋代出现了白话小说——“话本”。至此,才以小说作为故事性文体的专称。话本的出现是“小说史上一大变迁”,它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代表作有《三国志平话》。

  5、明代出现了“拟话本”,即明代文人模仿话本的体制、形式进行创作的小说。如《玉堂春落难逢夫》、《杜十娘怒深百宝箱》、《沈小霞相会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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