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恐吓孕妇业主催收物业费:你还要脸吗?

回到三四十年前,城市是没有物业这个东西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居民住宅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小区孕育而生,物业也随着兴起。物业是小区的管家,帮助业主打理小区,提供公共便利。
然而,物业和业主似乎就是天然的对头,能和睦相处的少,发生纠纷的多。归结原因,无非就是利益问题。业主认为物业提供的服务不达标,收费太高;物业则需要获取利益最大化,收费标准定的高。
虽然会有一定的定价标准,但是毕竟还有一些弹性的空间,因此推诿扯皮的事情就容易出现。一个不愿意给,一个要硬收。情况轻微的,吵吵嘴各退一步便算了;情况严重的,甚至大打出手。
近日,广州某小区物业人员上门对孕妇业主催收物业费时,因出言不逊受到媒体舆论关注。原因是物业人员的态度不好,对孕妇进行“恐吓”,对孕妇说“人家都交,就你不交”、“还要脸吗?”之类的话。
物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物业费的收取,业主不交物业费,从侧面来说是要砸人家的饭碗,在如今相当困难的情况下,物业人员去催收物业费,也是没有办法的,谁愿意做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对孕妇业主来说,之所以一直不交物业费,就在于对“公摊水费”问题存在异议。存在异议是需要解决的,物业费也是需要收取的,孕妇业主也说了,有问题可以到法院起诉她。
看起来是也是一个好的办法,但是物业人员采取了嗓门大来解决问题,或者说用语言暴力催收,只不过最终的结果适得其反。物业公司面对舆论压力,最终只好选择劝退员工,并处理相关负责人。
在一定程度上,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关系似乎永远不大好,出现类似的纷争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实上,但凡涉及到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什么幺蛾子出现都是无法避免的。物业和业主的矛盾也就在收费和服务的对等上。
物业公司作为企业,需要利润,把收费标准定高,就是为了利益最大化;作为业主,总认为收费高服务差,想要更好的服务,甚至价格要低。两者之间的矛盾总是很难调和,这种情况在中国物业服务随处可见。
只是,在这样的纷争中,如果没有直接的事实依据作为有力证据,抗拒交物业费并不能解决问题。物业服务中存在问题,实际跟交不交物业费没有太大的关系。物业服务本是双方业已形成的契约。
既然已经提供了服务,那么交钱应该是必须的。如果感觉对服务有异议,应该是自己去向相关部门或通过法律进行诉求。拖欠不交或者拒绝交,这是对契约精神的违背。
这样只能让矛盾更加激化,就如你觉得隔壁产生噪音打扰了你,你不是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而是自己制造更多的噪音,也让对方不舒服,这样并不能解决问题,只能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不可否认,恐吓和暴力催收是不对的,自己可以通过法律或执法部门,让他们去惩处物业。这样物业对催款也必然会有更加温和的办法,最终物业费的问题还是需要解决。
回到物业人员身上,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他喜欢和愿意如此声嘶力竭吗?只是需要工资、需要生活,上面下达任务,总得要完成,不然怎么去生活呢?换着他轻声细语,业主就真的会交钱吗?
要知道,物业人员声嘶力竭喊出“人家都交,就你不交”,就可以知道他应该不是第一次登门,而是经过很多次催收,但都是无功而返。但凡有办法,他应该都不会这样去做,毕竟业主算是物业的衣食父母。
不管是业主还是物业,都要知道,野蛮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情绪失控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好途径。出现问题不可怕,只要彼此能坐下来协商,总会有解决的方法,选择对抗,问题永远解决不了。
任何秩序的构建,都是需要在争吵中达成的,只有如此,各方的需求才能都被看见,潜在的问题才能被解决。要不然,总在憋气中达成协议,在稀里糊涂中相互抵触,最后只能是歇斯底里的对吼。
作为公司,追求利益并不可耻,但是既然是服务行业,服务永远要放在第一位,如果缺失了服务,那么利益自然也不会存在。当然,作为个人,都要把自己置于契约的指导之下,诚信是人的基本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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