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智慧 第930期】
同事曾讲过这样一件事。他的儿子上三年级,这天回家后,孩子闷闷不乐。同事于是问他:“是不是在校挨教师批评了?“见孩子仍是默不作声,同事于是开玩笑般地说:“瞧这个样子,不仅挨批评了,还挨揍了吧?”没想到,一直低头不语的儿子猛地抬起头,冲他吼道:“就是挨揍了,那又怎么样?那是爱得揍,许多人还挨不上呢?“同事听了,差不多要笑出来,但看孩子认真的样子,强忍住没有笑……教师教育学生需要批评,必要时需要惩戒,这里的惩戒不言而喻就是针对学生的“身体”而言的,比如罚站,比如罚跑,比如戒尺打手,但有一点教师必须明白,惩戒虽然是“针对学生身体”,但却一定要有度,超过一定的度,就成了“体罚”。
现在有人说,教师不敢行使惩戒权,是因为惩戒和体罚的界限不明确,稍有不慎,就会“惹祸”上身,因此,面对学生的错误或违纪行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明哲保身的好!这种放弃惩戒权的做法,说轻了是不负责,说重了,其实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责”。一名有良心的教师,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学生走向邪路、滑下深渊而不管的。
有人说,我管了,别人说我体罚怎么办?从教师角度出发,我以为,惩戒和体罚的界限是再明确不过了。 “教育的全部秘诀在于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换言之,教育就是爱,爱就是教育。因此,一切的教育行为都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爱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作为教师,明白了这一点,就会知道,惩戒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因此,只会让孩子感到“痛”,但不会伤害孩子;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惩戒就会手下有情,而不会让孩子受到伤害。而体罚则相反,它只是以学生不当行为“借口”,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也就是将学生当作自己不良情绪的宣泄对象,这个时候,因为心中无爱,就会手下无情,下狠手就成了自然,比如罚站,有的教师,罚站无期限,只要自己心里不痛快,学生稍有风吹草动,便会被罚站,而自己心情好的时候,学生上课闹翻天,他都不管;比如,有的老师扇学生耳光,一气能扇八十个,这哪里还是惩戒。其实,教师是惩戒还是体罚,学生心里清楚得很,有的老师总是拿“为学生”好当借口,可是这个好,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用行动表现出来的,你对他好不好,他心里如明镜一般,就像我同事的儿子,仅三年级,就知道老师那是“爱的揍”……
可见,一名教师对学生实施的是惩戒还是体罚,其标准就是心中是否“有爱”,这个标准看似模糊抽象,但作为教师不难理解,也不难把握。不仅教师可把握,学生心中也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