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上违停货车 责任怎么算
事故造成黄某骨折
早报讯 (记者傅恒 通讯员王小敏 文/图)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了一辆违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电动车车主受伤,责任怎么算?交警调查认定,违停的大货车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大货车司机与电动车驾驶员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今年3月26日晚,鲤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繁荣路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大型牵引车相撞,现场有人员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头,牵引车右前转向灯灯壳破碎,而电动自行车因撞击储物箱破裂,骑车的黄某受伤。
牵引车司机岳某表示,当天下午自己驾驶车辆到繁荣路工厂装货,然后就在车内驾驶室休息,到傍晚7时许,他突然听到车的右侧有女子的叫喊声,下车查看发现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撞到车头了。
经核查,当日黄某骑电动自行车沿繁荣路黄石往金浦方向行驶。黄某告诉民警,当时正下着大雨,自己骑车经过事发路段时,突然看见一辆牵引车停在路中间,未摆放反光锥或三角警示牌,一时躲闪不及就直接撞上去了。据悉,事故造成二车损坏、黄某右胫骨骨折。
经认定,岳某“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未按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黄某骑电动自行车行经事发路段“未能注意观察路面,确保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双方对本起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市民骑车请保持安全车距,降低车速,做好路况观察;车辆停放时应停至正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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