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在济南烧杀淫掠证据确凿 事后竟称日本人绝不会这么干

  

  济南惨案发生于1928年5月,是日本一手制造的武装侵略,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的滔天罪行。因日军在济南对中国军民的大屠杀始于五月三日,又被称为“五三惨案”。

  

  日军在济南的暴行其实在5月3日前就已经开始。5月1日,日军无故刺杀逃难的饥民宋光占和居民李青海。5月2日上午,国民革命军宣传员韦云彬被日军打伤后不久死于医院。10点左右,两名日本兽兵强暴了商埠小学女教师黄咏兰,并将其残忍的杀害。随后,又有一名女掌柜的双手被日军砍去,几乎就在同时,国民革命军刘峙部官兵数名被日军刺死,连尸体也被日军掳走。

  

  而到了5月3日,当蒋介石还在总部听着日本人关于国民革命军军纪得表扬时,日本人准备出击了!日军投入五.三大屠杀得部队有五个步兵大队,一个骑兵小队,两个野炮中队,一个工兵中队和两辆装甲车,投入兵力为3354人。此外,在济南的日本特务及侨民义勇团也直接配合参与了大屠杀。

  

  根据济南红字会等机构的调查,当时所有的日本兵,只要遇到中国人,不论军民一律开枪射杀。一时间济南城内满街尸体,儿童,妇女,工人,商贩,学生,士兵等都有死伤。十点以后,日军又开炮轰击。一时间商埠房屋炸裂焚烧者数不胜数。

  

  而日本侨民以在乡军人会员为中心,直接参与了这场大屠杀。他们在商埠各处进行大搜查,逮捕和虐杀被迫躲避的北伐军官兵,洗劫中国商店,轰击不设防的和平居民区,滥杀中国居民,奸杀妇女,侮辱和虐杀战俘。日方自己公布的照片也证实,战俘被用绳子捆绑,并游街侮辱。

  

  日军更不顾国际准则,肆意搜掠,捣毁中国外交机关,绑架,凌辱和虐杀中国外交人员。就连参加中日谈判的南京政府外交部长黄郛也被跟踪,甚至包围其驻地,强行闯入办公大楼进行搜查。

  

  而山东交涉使署,站委会外交处长兼山东特派员蔡公时及其署内全部外交及工作人员18人,更是被日军强行绑缚,恣意凌辱。当蔡公时提出要与日本驻济南领事交涉时,日军更是将蔡公时等人的耳鼻割去,剥光衣服,极度野蛮的施以酷刑。最后除一人逃脱外,其余17人,均遭到了日军虐杀。

  

  而面对这些暴行,日本侵略者采取了他们一贯颠倒黑白,贼喊捉贼,妄图以所谓“日侨”之口,欺骗舆论。

  

  日本编造说“南军占领济南以后,其无谋之士兵等,即刻在市中散布宣传排日的传单,门户、电柱、墙壁等处,遍贴标语,其文中有“打倒帝国主义”甚且有“杀害日本人全部”,等字眼”

  

  日本方面还编造说:“三日午前八时左右,南军之暴兵十余名,袭邦人之一家,掠夺金品。此时正逢日本警官两名,该警官即驱逐此等士兵,乃此辈士兵忽捕一警官,加以暴行,正在其生命将陷于危急之时,其余警官一人,奔至我军处报告,我军即驰往救护,讵彼辈暴虐之士兵等,即对我军开炮,取敌对之行为。我军至此,乃不得已而应战。此时,我军仅不满一小队,与三百余名之南军为对手,交战不及二小时,敌兵多数死伤,残部悉被解除武装。”

  

  而日本外务省向国联提出的“关于济案之参考书”中对于济南惨案这样描述:五月三日午前九点半,日本人吉房长平家被南军正规兵掠夺,一中尉率领之日本兵约30名急赴出事地点,该中国兵等遂逃入附近之中国兵营,即由营内开枪射击,致使日本兵若干名负伤,日本兵乃还击。该冲突发生后,当时充塞济南市内之南军几同时到处向日本军发炮,开始虐杀日本居留民,掠夺日本人家屋。

  

  于是日本军努力于日本居留民之收容保护,一面驱南军于商埠地外及解除其武装,而日本领事更屡冒危险,尽力于中国方面取联络,协议停站。然蒋介石之未威令不行,中国兵依然继续发炮,直至五日午后始得停站。

  

  而对于虐杀蔡公时案,日本在该参考书中这样描述:

  至中国方面极力宣传于世之山东交涉员蔡公时及交涉署员之虐杀一事,当五月三日时间勃发,当时中国兵及便衣队到处凭籍房屋向日本军民乱射。因交涉公署(当时此方面之日本兵不知其为交涉公署)内之射击,日兵二名即死。同日夕,日兵之一部因去搜索,而潜伏在内部之十数名中国兵即在天井内开始射击,日兵不得已遂与应战,因此而有击毙者系事实,究竟蔡是否亦在其内,不甚明了。无论如何,日本军并无杀害无抵抗之市民之事实,况割耳、削鼻等事,日本人之性质习惯上断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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