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四项硬举措推动实施“亩产论英雄”

为实施“亩产论英雄”,省自然资源厅采取承诺供地、净地出让、以存定增等多项硬措施,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一、实行“承诺供地,超期收回”

各地在批次用地申报时明确项目名称地方政府出具土地供应承诺书,未按承诺时限供地的,按程序核销或调整对应地块土地批文。目前,新批土地已100%实现“承诺供地”。对2009年以前未按照要求处置的0.47万亩批而未供建设用地批文予以强制撤销,相关税费和各类指标收归省级统筹。

二、实行“净地出让,违规熔断”

严格实行“净地”供应,在挂牌公告、《成交确认书》及供地合同中明确“净地”内容,对违反净地供应规定的,实行熔断机制,停止相应县(市、区)土地供应。目前,全省“净地”供应比例达到95%以上,对涉及18宗没有按照“净地”要求出让的3个县(市、区),暂停土地供应。整改到位后即时恢复土地供应。

三、实行“定额管地,超标核减”

结合我省行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用地实际,研究出台《湖北省产业用地目录和用地标准(2021本》,从基础设施、工业项目、公用设施3个类型制定了湖北省52个行业的用地定额指标,从源头严控项目规模,满足不同产业用地差异发展的需要,建立更加精准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核减交通项目如G318利川市谋道到苏拉口段改扩建工程、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扩建工程、234国道钟祥城区绕城段建设项目用地250.24公顷。

四、实行“盘整存量,以存定增”

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实行“以存定增”。2020年我省存量土地处置率全国排名第6,作为奖励,自然资源部将我省2021年新增用地计划指标配置比例由1:0.5上调至1:0.55(即消化处置1亩存量建设用地,配置0.55亩新增用地计划指标)。2021年1-10月,我省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17.97万亩,按新比例测算预计可获得9.88万亩新增用地计划指标。

供稿丨厅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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