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父亲教她一个发财的方法,一年后,女儿就开心的离婚了

谁说古人迂腐,相反,他跟我们一样聪明,跟我们一样爱财,帝王将相如此,老百姓也是如此。所谓:如今我家窗前月,当年也曾照古人,就是这个道理。

韩非子

今天讲的这个故事,记录在《韩非子·说林上》当中,可以充分说明这个道理,曰: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积聚,其姑以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

战国时期,卫国有户人家嫁女儿,女儿临上轿的时候父亲教导她说:“嫁过去以后,一定要多攒点私房钱。倘若因此离婚,也没什么要紧,现而今当媳妇被丈夫休掉,不是多稀罕的事,倒是俩口子恩恩爱爱过一辈子的事儿比较少见,因此,你也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

女儿

女儿出嫁,父亲不送上满满的祝福,反而教她一个发财的方法:到婆家以后拼命攒私房钱。大约婆家很有钱吧,所以卫人才能想出这么一个损招。女儿听了父亲的话,嫁过去以后真的是拼命攒私房钱,一年之后果然跟丈夫离婚,被老公给休了,那么,女儿离婚后会很难过吗?

没有,而是很开心的回了娘家,为什么?原因无他,因为女儿攒下来的私房钱,居然比出嫁时带的嫁妆还多了一倍,一年的功夫, 就靠父亲教导的方法,发了一笔大财,如此一来,女儿开心了,父亲也开心了,父女俩的确打得一手好算盘。

但这里的问题是,女儿攒私房钱,为什么就一定会被丈夫休掉,会跟丈夫离婚呢?《礼记·曲礼上》当中就有这么一种说法,曰:父母存,不有私财。

父母在

也就是说,家中只要父母还在,夫妻二人就没有共同财产这一说,一切收入都要上交,宋元以前,包括女人嫁妆,宋元之后,才有法律规定,女人的嫁妆属于她私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攒私房钱就成了一种非礼非法的行为,对这种行为,《大戴礼记·本命》当中说:窃盗,去。什么意思?

女人攒私房钱,就等于是“窃盗”,跟盗窃等同,属“七出”当中的第四条,只要犯了这一条,丈夫就可以理直气壮,合理合法的休妻。

讲究从一而终的宋元以后,休妻,对女人来说就是天大的祸事,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宁肯饿死,也不能跟丈夫离婚,宋元以后如此,但宋元以前呢?

家庭

就像卫人说的: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做人家的妻子而被休回娘家,是常有的事,终身在一起,反而是很侥幸的。

当时老百姓认为,离个婚什么的都是很正常的事,正因为如此,卫人才大着胆子在女儿出嫁的时候教她发财的方法,把婚姻看成一种发财的手段。

这还是迂腐的古人吗,简直聪明的一塌糊涂,不过,这种观点当然是错误的,婚姻,古人之所以提倡六礼,其核心无非是一种重视婚姻,重视家庭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才是值得我们后人学习的。

参考文献:《韩非子》、《礼记》、《中国婚姻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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