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教化】中华经礼——吉礼篇Ⅳ(学校礼仪)
“经礼”指为了较隆重的目的而实行的一整套礼仪,亦即《仪礼》所载的“冠婚丧祭燕射朝聘”等各礼,到魏晋时期又总括为国家政府层面的“吉、凶、军、宾、嘉”五礼。
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在古人看来,神鬼无处不有、无物不在,而神鬼的态度对于人间的治乱、国家的安危,是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对于神鬼的各类祭祀活动也是牵涉到国家治乱安危的头等重要大事。正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吉礼的内容非常繁多,小雯仅从历代吉礼中,拣选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分类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小雯向大家介绍的第四类吉礼是学校礼仪。中国古代学校是普及礼仪教育的基本场所。先秦时期,学校教育的内容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礼乐教育是当时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西汉以后,学校以儒家经书教育学生,主要教材有《尚书》、《诗经》、《礼记》、《周易》、《春秋》等,礼仪教育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唐代时又规定,学生除了学习儒家经典外,还要专门学习吉、凶二礼。明代也规定地方学校中的学生除学习儒经外,还要加学封建律令、皇帝诰令,特别要加学冠、婚、丧、祭之礼。此外,学校也有其自身礼仪,古代学校以礼治校、以礼教学,对传统礼仪普及和传播起到了重大作用。
(一)释奠礼
释奠礼是以酒食祭奠先师先圣的礼仪,它既是学校的一项典礼,实则也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制度。所谓先师先圣,历代人选有所不同。汉魏时期通常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唐代时确定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唐玄宗时除祭祀孔颜外,又增加了左丘明等二十二位贤人,并为列为先贤排定了座次:孔子居中,两边排列有“十哲”,即颜回、闵子骞、冉伯牛、冉仲弓、宰子我、端木子贡、冉子友、仲子路、言子游、卜子夏十大弟子。后来,颜回地位提高,附祭于孔子,乃升曾参以补充十哲之位。曾参附祭之后,再升颛孙子张为十哲。宋代以子思和孟轲附祭孔、颜等。再后来,进一步扩充十哲为十二哲,把有若和宋人朱熹列于其中。
在学校祭祀的贤哲中,孔子和颜回的地位最高,故而历代释奠礼其实就是祭孔。祭孔始于汉高祖,后来出于维护封建等级统治的需要,孔子地位被越提越高:汉平帝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唐宋时孔子已升为王爵,号称“大成至圣文宣王”;明世宗嘉靖时虽然孔子的地位一度有所下降,称为“至圣先师”,但入清后,孔子的地位又迅速恢复,称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孔子
释奠祭孔的典礼非常隆重,释奠时间和地点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差别。最初的时候,是依校设祭,用牛、羊、猪“三牲”(即“太牢”)供奉先师先圣。北朝北齐时,在太学中建立了宣尼庙,规定每年的仲春二月和仲秋八月举行释奠礼。祭祀时,要设轩悬之月、用六佾之舞。另外,每月初一,由国子祭酒率博士以下的教官和国子学学生入堂行礼,跪拜孔子,向颜回行揖礼,助教以下及太学生则于堂前阶下行礼。各地的州学也都建立了孔、颜之庙,教官及学生每月行礼。
唐朝的释奠礼更为完备,规定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季释奠,唐玄宗后改为春秋二季释奠。国子学在举行释奠时,除教官和学生外,朝中文武官员、僧道百姓也都前往参加。其典礼由国子祭酒代表皇帝主持,设宫悬之乐,并供奉牲牢。献祭时,以国子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州学亦仿照国子学,以牲牢奉祭,以州的最高长官刺史为祭主,主持典礼,并以刺史作初献,州中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以酒、脯供奉,县令主持,并作献祭时之初献,县丞为亚献,主簿与县尉为终献。
到了清朝,在释奠时要奠帛、读祝文、三献奠爵,并行三跪九叩之礼。雍正时还为孔子择定生辰,定以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诞辰日,全体军民都要斋戒一日。
除春秋或四季释奠外,在学校初建落成时,也要举行释奠之礼。历代皇帝也常有参加释奠礼的。我国古代贵释奠礼的高度重视及常行不辍,既表达了遵循先圣先师教诲,以礼义教化民众之意,也说明了古代社会对于教育的重视。
(二)释材与束脩
释菜礼是古代学校的一种常行礼仪,又称为“合采”、“择菜”,指的是用菜蔬祭奠先师,并表示从师学艺的一种礼仪,用于初立学堂或学子入学之时。释菜礼的施行,既是对刚入学的学子进行的一次入学教育,又是尊师重教传统美德的一种发扬。
束脩是十条干肉,它本是古人交往时相互馈赠的礼物之一,后来因学生入学时也要向教师交束脩以作见面礼,作为支付给教师的酬金之一,故而亦即以束脩代指入学拜师。如孔子所言:“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悔焉。”(《论语·述而》),即只要交纳束脩,就可以进入孔门,接受老夫子的训诲教育了。相沿下来,束脩就逐步演变成一种拜师时的固定礼仪。
束脩是拜师之礼,但历代拜师的礼物并不限于十条干肉。据《文献通考》记载,唐代神龙二年(706年)规定:所有学生皆须以束脩之礼礼于师,国子学和太学的学生纳绢三匹,四门学纳绢二匹,俊士及律、书、算学、州学、县学的学生纳绢一匹,另外还需备有酒脯。《大唐开元礼》中还记述了皇太子拜见业师时所献束脩的清单:束帛一篚(盛物的竹器)五匹;酒一壶,二斗;脩一案,三脡。
行束脩礼时有特定的礼仪规定。唐代,学生要穿上青衿学服,携束脩来到学校。学生恭立于校门之外,老师则立于学堂的台阶之上,并派人出询学生来由。学生要情词恳切地表明自己拜师求学的愿望,老师要再三谦称自己无才无德、不能收徒,否则将误人前程。学生需再次以坚决的态度申明自己拜师求学的决心,并请求老师将自己收归门下。老师见学生求学意志坚定,自己也实在无法推辞,只得请学生进入校门。老师走下台阶后,学生即向老师行跪拜之礼,老师回拜。学生取出束脩,敬请老师收下。老师收礼后,师生关系就确定下来,然后学生拜谢退出。
不仅普通人家的子弟在求学时要恭敬行束脩之礼,就连尊贵为储君的皇太子也不能例外,唐《开元礼》载:皇太子求学之初,也要改着学生青衿,至校门外求见师尊,拜答如仪,方才退出。
我国自古以来便一直强调尊师重教,《国语·晋语》中说:“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人之所以明白事理,通晓世情,皆是因为尊师教导的缘故,老师的地位在当时与君、父并列。学生在平时要像侍奉父亲一样来侍奉老师,在老师死后还要为老师服三年心丧,并有照顾老师家属的义务。
小雯曰:
在古时候,能够上学接受先贤教育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也是社会全员所向往的荣耀,因此古人对于老师、对于学校、对于学习都十分重视与虔诚,这与如今孩子被学习压的透不过气,或是被父母逼迫着学习完全不同。对照历史,也不知是该笑谈一声“爱的负担”,还是感慨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进步,亦或是对于如今的师生关系退化而嗟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