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要探寻真正的对仗规则,不要局限在词性概念里
词类相对是对仗最本质的特点。很多书讲对仗,都用现代语法的概念来解释:“名词和名词相对,动词和动词相对,形容词和形容词相对,副词和副词相对。”这个说法的好处是与现行语文教学接轨,便于读者理解;其弊是与古代诗联对仗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古人讲对仗的词类,没有名、动、形等名称,而是分虚实、死活。
明代屠隆订正的《缥缃对类》里说:
以“虚、实、死、活”字教之。盖字之有形体者谓“实”,字之无形体者谓“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虚字对虚字,实字对实字,半虚半实者亦然。最是死字不可对以活字,活字不可对以死字。此而不审,则文理谬矣。
对应到现在的说法,实字指“有形体”的,包括今天所说的名词和代词,如“天、地、日、月、人、树、鸟” ,“君、臣、我、汝”等。虚字分活虚字、死虚字和助字。活虚字相当于动词,如“飞、潜、变、化”等;死虚字相当于形容词和副词,如“高、下、洪、纤”等;助字又称语助,相当于连词和助词,例如,与、及、而、唯、者、然、则、乃、于、焉、哉、乎、也等。数目字、颜色字、连绵字等往往自成小类。
王力先生是运用现代的语法学理论来解释对仗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古代诗人在应用对仗时所分的词类,和今天语法上所分的词类大同小异”,但他也注意到与传统词类的对接。
他在《诗词格律》中“依照律诗的对仗概括”,分为九类:
名词、形容词、数词(数目字)、颜色词、方位词、动词、副词、虚词、代词(其中的“之”、“其”归入虚词)
名词又细分为天文、时令、地理、宫室、服饰、器用、植物、动物、人伦、人事、形体等11小类。同一小类中的词组成对仗,被认为是“工对”。
在《汉语诗律学》中,“依照传统的说法,略加分并”,划分为十一类(但未包括动词、形容词),更加符合古人使用对仗的原貌:
第一类:天文门、时令门;
第二类:地理门、宫室门;
第三类:器物门、衣饰门、饮食门;
第四类:文具门、文学门;
第五类:草木花果门、鸟兽虫鱼门;
第六类:形体门、人事门;
第七类:人伦门、代名对(包括“我、子、尔”等人称代词、“何、谁”等疑问代词以及“相、者、人”等。代词“此”则归入普通形容词一类);
第八类:方位对、数目对、颜色对、干支对;
第九类:人名对、地名对;
第十类: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连绵字、重叠字;
第十一类:副词、连介词、助词。
应该看到,对仗所用词类,与语法学上的词类划分是有明显区别的。语法学上的词类划分,以语法功能作为本质根据;而对仗规则涉及的词类,主要是按照意义和实际使用的需要来划分,因而将名词分成许多详细的小类(“门”), 而对其他词的分类则比较粗疏。
对仗所用词类在保持相对确定的同时,又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 动词、形容词、副词、连词、助词的界限有时比较模糊,可以相互对仗。用古人的概念,就是活虚字、死虚字、助字可以相互对仗。
如形容词与动词对仗: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司隶章初睹,南阳气已新。
凭栏霄月近;倚杖海云还。
动词与副词对仗: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无言伤末俗,久立慕高风。
畏友恨难终日对;异书喜有故人藏。
动词与连词、介词对仗:
风雨极知鸡自晓,雪霜宁与菌争年。
晚节渐于春事懒,病躯却怕酒壶倾。
能邀过客饮文字;亦把湍流替管弦。
副词与介词对仗:
三晋云山皆北向,二陵风雨自东来。
2. 有些词在词义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出入不同的门类,充当不同的角色,如“孤”、“半”、“尽”、“全”等字。
既可视为形容词:
片云天共远,永夜月同孤。
半壁龙蛇蟠造化,满筐山岳动神祗。
驽骀路结前程恨,蟋蟀床生半夜秋。
气尽前溪舞,心酸子夜歌。
又可视为数词:
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
五夜星辰归帝座,半年樽俎奉梁王。
一春梦雨常飘瓦,尽日灵风不满旗。
“有”,既可作为动词:
唯有达生理,应无治老方。
有酒无人劝,看山只自知。
又可与虚词为对:
东隅有失谁能免,北叟之言岂便无。
濩落唯心在,平生有己知。
3、在日常生活中或诗文中连用频率较高的词,可自成小类。
如“诗”属文学门,“酒”属饮食门,但因“诗酒”经常“用于对称”,如果用为对仗,被认为工对,而且比一般的同类字相对更工。“金玉”“金石”“人地”“人物”“兵马”等都属这种情况。如果把同一门类的词之间的关系比作血亲关系,这类词之间则类似姻亲关系。在同一个门类内,也有亲疏之别,“常被用为对称者,如'歌舞’'声色’'心迹’'老病’等等,如果用为对仗,就被认为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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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尚佐文《楹联概说》,略有修改,作者授权发布,公众号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