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凌随笔:我与书的浪漫史
【张亚凌,《读者》等签约作家,《语文报》等专栏作家。小小说传媒签约作家,数十篇散文、小小说被选入中、高考试卷及各种模拟卷,收录进寒暑假作业及多种课程辅导资料。出版散文集《回眸凝望》《心似花开》《时光深处的柔软》《岁月,芬芳了记忆》《草也有自己喜欢的模样》《有多深爱就有多美好》《为你摇响一串风铃》《努力,只为不辜负自己》《味道》等。作品曾获“叶圣陶教师文学奖”“杜鹏程文学奖”“首届谢璞儿童文学奖”“全国儿童文学创作(短篇小说)优秀奖”等奖项。】
我们一直,结伴而行。
我与书的浪漫史
文/张亚凌
我不是一个过于自恋的人,却依然对曾经的自己疼爱不已,以至于专门写了篇《我想抱抱曾经的自己》,矫情不?
那时的我,沉默寡言,不会唱歌,四肢极不协调还很僵硬,参加任何体育活动都像在存心捣乱,更不要说跳舞了。按理说我的青春应该是一片荒芜啊,可我竟然没心没肺对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丁点遗憾,还喜欢频频回首。
谁又能知道我心里泛滥着的欢喜?
点点滴滴的快乐,丝丝缕缕的惊喜,浸染成片,蔓延开来……那种感觉,美如画,甜如蜜,甜美得让我忍不住驻足,想再次淹没其中。
那美好,源于我与书的浪漫故事。
35年前的九月一号,我兴奋得想用头走路,到镇里上中学了,再也不会天天被妈妈抓壮丁般逼着做家务,激动的啊,才不管几十号人一个大通铺,住宿环境简陋到让人无法忍受。
学生食堂只卖五分钱一份的菜,多是不见油星星的水煮红白萝卜片,偶尔也有白菜或洋芋炒粉条。每周去学校前,妈妈都给我一点伙食费,多则四毛,少则两毛,让我买菜吃。每次我都会央求她再装一罐头瓶葱花辣子,——我总是辣子夹馍,很少买菜。
学校门口有家饭店,只卖踅面,一毛二一碗,有不少同学每周都会去改善一次伙食。卖踅面的是个常年清鼻涕奔流的老汉,土灰色的衣服,衣袖处更惹眼。TA们才不在乎老汉邋遢的形象,吃得夸张,吞咽时吧唧作响。说真的,我也眼馋过,不过强忍馋劲以“老汉不讲卫生”说服了自己,并对那些买踅面吃的同学嗤之以鼻。如今想来,原来阿Q精神真的是周老先生从每个国人身上提纯出来的啊。
相对于胃,我更愿意让心滋润,——得攒钱租书看。
班里有个家在镇上的女生,上课从不听讲,不是睡觉就是说小话,却有着极精明的商业头脑:每天来学校都会带几本小说,问同学们谁想租书看,一本一天二分钱。二分钱几乎是半份菜啊,我的伙食费没有流向食堂都拐进了她的口袋。时间长了,三本五分成交。
她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书?她怎么只想到用书赚钱而自己不看?她跑到学校不好好学习就是为了找人租书看?……很多问题我都想不明白,直想得自己嫉妒喷涌眼睛发绿。
期中考试前,她悄悄找我,说你做完后把答案传给我,我不要钱,叫你看半学期书。
——不用花钱可以看半学期书?
这种诱惑对我来说超过了所有老师倾泻到我身上的赞美的目光。在老师们眼里,我一向很诚实,是最值得他们信任的好学生啊。我卑劣地利用了所有老师对我的信任,借口钢笔不好使一次只能吸一点墨水,每次都是在到讲桌前吸墨水的途中悄无声息地完成了答案的传递过程。
而后,就是不用花钱还可以滋润看书的日子。似乎也有过不安,觉得辜负了老师们。除此之外,还有一条看书不花钱的途径。
因为总绷着脸看起来严肃,还是因为傻大个,亦或是因为学习成绩好?反正一入班,我就被任命为班长,全年级六个班里唯一的女班长。
自习课,我多是拿着自己的书在过道间巡回,这……就滋生了徇私舞弊。爱看书的我,对书极为敏感,哪怕包裹着书皮,怎样藏着掖着我也能从表情、动作一眼甄别出来。最后达成默契:我可以不收你的书,也不报告给老师,你看完后得让我看。我走到跟前,一咳嗽,看课外书的同学抬起头,目光对视,完成合约签订。
看来没有约束的权力最容易滋生腐败,连孩子也不例外。
豆蔻年华,总想着浪漫,更想着灰姑娘能遇到王子,琼瑶的爱情风靡一时。攒了很久很久的钱,一咬牙,跟一关系还不错也喜欢看书的女生合买了四本琼瑶的书。没过两天,她就反悔了,说分给她两本,她要卖给别人。心一横,我自己买下。为此借了好几个同学的钱,可怜兮兮了半年。
细想起来,那时爱看书的孩子挺多的,云就是一个。同是天涯爱书人,云爱看书的程度不弱于我,我们很快结盟,——组团(两人团)蹭书。在新华书店,假装边交流边选书,其实就是没钱买还想看。每每有工作人员不耐烦地转过来时,我们就开始交流买哪本,哪本更好,说得有鼻子有眼。工作人员只有愤愤离开。
后来又有几个书虫加入,看书就变得简单而实惠了。
大家一起出去租不同的书,在限定的时间内尽可能很快看完,而后交换着看,——掏一本的钱可以看几本,多划算啊,世界上哪有比这更美的事?看完后还相互交流读书心得,咋看都像今天的读书沙龙。
放寒暑假回到村里,脑子里装的还是看书。
巷子里有个跟我同龄的孩子,不知为何家里藏书也多,还都盖有公家的印章。不过她既懒得干活也懒得看书。
真是奇了怪了邪门了,我遇到的,咋都是有书不看的主?也该我幸运,才有机会看到更多的书。
起初她对我说,你给我割一笼猪草,我让你看一本书。不要钱只需一点劳动就可以看到书?我觉得这是天大的便宜,比考试作弊踏实多了,比租书看便宜多了,就爽快地答应了。伙伴们都不能理解,我一到地里割起草来特别带劲,给她的那笼压得瓷瓷实实,而我自己的笼里蓬蓬松松,一路上左右开弓拎两笼草还乐得屁颠屁颠,直送到她家门口。再后来,我甚至放下自己家里的地不锄跑到她家地里锄草。为此,没少被妈妈拧着耳朵训斥,可心里却如神仙般快活。
我的劳动带来的实惠就是可以到她家随便挑书看,还没时间限制。如此想来,何曾受过半点委屈,——心里很舒展怎会是委屈呢?
在村里也有一种看书不花钱的途径:死皮赖脸地串门。那时真奇怪,家家都有一本书,那书就放在炕头女人的针线筐里,书里夹着鞋样、丝线,也别着针。
去谁家我都想凑近炕沿,而后……而后侧身到炕头,拉过针线筐,开始翻书。那些书啊,什么内容都有,我也不大选择,似乎只要是字们排列起来的,就觉得亲切,觉得温暖。有些人家直接用书剪鞋样,就留下了遗憾:看得正过瘾,少了一页,于是放不下了,只有想象了。那时的我就很恼火,——有书都不知道珍惜,啥人嘛。
直到今天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家家户户女人的针线筐里都有本夹鞋样、丝线的书?哪怕那家没有一个识字的,哪怕那家穷得只剩下墙皮儿。莫非冥冥中在昭示什么?是告诉人们无论如何家里都离不开书吗?
只是为了看书,我真的做到了脸皮厚得赛城墙。
不管在谁家,只要见了没看过的书,就翻看,看不完就赖着不走,才不管人家是不是要吃饭要睡觉还是多么得嫌恶。别人咳嗽着提醒,也装着没听见。有时人家会很无奈地说,拿回去看吧,明天一早送来就行。立马就有种皇帝大赦天下的狂喜,飞奔离开。决不食言的,哪怕那晚不睡觉,也要把书看完。即便妈妈不停地唠叨嫌费灯油也不在乎,大不了被骂几句被捶几下,相对于看书带来的愉悦,都是可以忽视的。
曾经有一段,我似乎得了臆想症,以至于老师问理想时,我说“开个书摊”,被同学们嗤之以鼻。那时我们的理想多是“成为科学家”或“像邱少云黄继光那样为了国家宁愿舍弃生命”,被耻笑是情理之中的。长大一点,梦想升格了,——在新华书店工作。哈哈,在书店上班,不就有了看不完的书?瞧我,想得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