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土地资源管理

明代,临泽境域军屯田地为守御千户所,百户所直管。民间土地纠纷归县衙主裁,田赋税收及土地买卖由县课税大使执掌。清康熙十二年(1673),裁撤守御所,屯田归县管。清未,裁课税大使,土地管理事宜统归县衙。民国时期,境域田地归县政府地政科、田粮科管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临泽区委成立财经组,土地统计、农业税造册等事项由财粮员承办。1958年成立临泽人民公社,土地归公社所有。1979年8月,公社成立村镇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1981~1983年,土地管理由公社负责。1983年底,临泽各乡镇成立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各村成立建房和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上下管理网络。1989年,按照“整顿、完善、提高”的要求,成立临泽土地管理所,与建房办合署办公。1995年,土地管理所新建办公楼。2000年6月,高邮市镇镇区划调整,临泽镇与川青镇合并,成立临泽国土资源所。营南镇与周巷镇合并,成立周巷国土资源所。2001年11月,镇土地管理所实行条线与地方双重领导,以条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镇土地管理所的人、财、物全部归市局垂直管理。2002年1月,更名为临泽国土资源所。2013年9月高邮市镇行政区划调整,原周巷、临泽两个镇合并成立临泽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7人。2017年,境域总面积 199.4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9792.58公顷,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761.6公顷,水城面积 7934.46 公顷。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一、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1996年,镇政府组建编制《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土管所所长、水管站站长任副组长,聘请县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任技术顾问。是年4月,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同步进行。11月,形成《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文本和说明送审稿。规划以1996年为基础年,2010年为目标年。全镇共有土地总面积83491.3亩,其中耕地4489.6亩,占总面积53.8%;园地1614.3亩,占总面积1.9%林地;580.4亩占总面积0.7%;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0157.4亩,占总面积12.2%,交通用地3870.7亩,占总面积4.6%,水域2131.4亩,占总面积25.3%,未利用土地1247.5亩,占总面积1.5%。该规划至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1980年为基数,按可比价格计算实现翻五番,基本实现现代化。搞好农业适度规模,实现农业机械化。施行科教兴镇,科技进一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全民教育和素质水平基本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基本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经济发展外向化,经营方式集约化,镇村经济一体化,生态环境优美化,人民生活现代化。经济发展 1996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1.49亿元,到2000年达4.5亿元,年均增长5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1000元;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全镇力争达13亿元,后十年年均增长19%。人口规模  全镇现有人口3.73万人,到本世纪末,人口为3.94万人;到2010年,人口规模为4.10万人,比现状人口增加3715人。目前集镇非农人口5023人,集镇人口规模13885人,城镇化水平为37.2%,近期集镇人口规模达15410人,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0%,到2020年集镇人口规模19220人,城市化水平48%。全镇及集镇人口规模的扩大,机械增长占较大比例。全镇耕地现有44889.6亩,2000年保有44707.9亩,2010年保有45003.1亩。其中一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6750亩(农用地),耕地43000亩,全镇划一个保护区,28个保护片,90个保护块,一级基本农田78块。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60.0亩之内。其中2000年前占用465.0亩,2001~-2010年占用195.0亩。补充耕地量773.5亩,其中2000年前283.3亩,2010年490.2亩。根据规划,至2010年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为8780.0亩。一级基本农田:78个保护块,保护面积46750亩(农用地详查数)。二级基本农田:12个保护块,保护面积:8065亩。2010年全镇初步形成以集镇区为中心,过境公路为主干,中心村为纽带,基层村为依托的村镇网络。全镇设中心集镇1个,中心村18个,基层村19个。根据土地利用法规政策,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切实保护耕地”原则,与镇经济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相衔接,确定规划期末土地利用方向和目标。规划村级附有“一书、两图、五表”(一书:村土地利用规划说明书;两图:村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五表:村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和平衡表、村基本农田保护块登记表、村土地资源开发复垦规划表、村建交通,水利用地现状与规划统计表),镇级附有”一规划、一说明、二图、五专项”(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規划说明;二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规划图;五专项:农田保护规划、水利用地规划,交通用地规划、居民点用地规划及土地备资源复垦开发利用规划)。1997年9月22日,镇政府印发《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9月26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土地管理局、市计委等12个部门15名专业人员评审、验收。12月5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二、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1997年11月,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变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小组重新修编《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1998年3月,完成《临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修编工作。4月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验收。是年10月,县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包括文本和说明书各一册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利用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土地整理复规划图及各类表格(土地利用结构表、土地总量动态平衡表)11套。规划围绕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镇村建设发展提供士地支持和保障,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突出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优化配置,按照“供给引导、制约需求”原则,安排至2010年各业用地规模、指标和结构布局。至2010年,确保耕地总量4140公顷,其他农业用地4215公顷,土地后备资源复垦开发324.91公顷。其中,2000年耕地量由上一轮3573.33公顷调至3873.33公顷:其他农业用地由6670公顷调减至42.15公顷。全镇建设用地指标4051公顷,包括镇村建设、交通、工矿、特殊用地,还需占用耕地13.7公顷,其中,至2000年占用耕地5公顷,2001~2010年,占用耕地8.07公顷。水域利用基期面积4404.07公顷。至2000年,水域利用面积421.05公顷。2001-2010年,水域用地4134.28公顷,未利用基期面积101.63公顷。1996~2014年部分年份土地利用结构统计(单位:公顷)表5—1年度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交通水域未利用土地199683491.344889.61614.3580.4—10157.43870.721131.41247.5200083491.344707.91614.3593.7—9746.04470.521435.2923.72014294654.6146888.73989.31901.32.328518.59286.9104016.93652.5三、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1994年8月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临泽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大分别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积极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实地界定工作。是年底,完成高邮市政府下达保护面积。1995年,高邮市政府与临泽镇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规定临泽一级保护面积为3116.7公顷,其中:耕地2866.7公顷、园林地146.3公顷、可垦荒地83.2公顷,二级保护农田250.0公顷,到2000年建设预留地31.0公顷,保护片27片区,保护地块100块。临泽镇人民政府制定基本农田的建设规划,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田水利、供电、排灌、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能排能灌,沟、渠、田、林、路配套,适应机械化作业,具有较强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基本农田持续高产稳产。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培肥地力,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是年,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与各村村委员签订基本农田保护区责任状,明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范围、责任人和保护措施,在醒目位置树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达到“有政府公告、有保护地块分布图、有镇规民约、有保护责任书”的规范要求。1995临泽镇年农田保护一览表5—2村别面积(公顷)仲庄107.30兴隆56.50临北92.60临西98.60高家92.70韩庄86.70泰山52.00一里127.10合心149.00汲水148.60耒部100.50三联78.30沈堡149.70小李107.80洋汊294.50丁旺庄105.90子南120.00成官109.80匡界82.40周莲83.20朱盘93.40徐平99.90蒋颜131.20高桥92.10盘岔98.50花尖82.80三窑78.801996年8月,高邮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土地总体规划,镇(镇)、村、组组成三级用地监察网络,实行土地监察员目标责任制,从而充分调动镇村依法行政的力度。为落实《通知》精神,临泽镇政府建立健全以六不准(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准单位和个人建房,不准弃耕、抛荒和破坏地力,不准建坟,不准毁田取土制砖,不准开挖鱼塘,不准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1998年后,临泽镇政府按照《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基本农田保护区属永久保护的耕地长期不得占用,禁止建房、建厂、采矿、取土等,禁止弃耕抛荒和破坏土力,禁止向基本农田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禁止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确需占用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凡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按“占一补一”的原则,组织再造。用地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增收征地费用总额的二至三倍造地费用。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限期拆除建筑物及设施,恢复耕种条件,并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按平方处于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对单位主管人员和主要经办人给予行政处分。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此,临泽镇政府对农田保护措施更加有力,方法得当,责任明确,效果明显。2004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保护基本农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长效措施,坚决杜绝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发生,临泽镇政府成立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监察室、农经站、国土资源所、环保、建设、水务站等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实施。2009年,按照 “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监察工作,建立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土地执法监察新机制。在全镇开展土地利用调查,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向上争取用地计划指标。2011年,全镇把耕地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保护责任,夯实基础业务,落实有效措施,坚决守住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正常管理中,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实施田、水、路、村综合整治,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村组、农户,村村设立兼职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范围和管护责任,全镇形成管理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监督社会化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体系。四、镇村建设用地规划  临泽镇笫一轮镇、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983年~2000年,规划从镇、村、集镇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的客观实际出发,合理规划镇、村各项建设用地,妥善安排建设项目、村庄布局和用地规模。第二轮是在1994年,进行镇、村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2005年高邮市全面开展镇村布局规划的编制,临泽被全市设立重点中心镇。五、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2000年,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临泽镇按国家、江苏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2000~2015年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新增耕地指标折抵等配套政策;建立土地开发整体项目管理制度,成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挂帅,建立一套班子,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有效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初步形成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机制,探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规划原则  坚持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水利建设、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一;大力开展土地整理,积极搞好土地复垦,合理进行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用土地及有效耕地面积;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切实可行”为原则。进行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农民自愿、多元投入。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始终把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要任务,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在不计生态退耕的情况下,基本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坚持集约挖潜,突出土地整理和复垦。充分挖掘已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同时注重耕地质量的提高。正确处理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关系,土地开发做好调查评价、论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灌溉条件,在确保不破坏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完善基础设施,以建设促保护,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尤其是粮食生产安全能力。目标任务 围绕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采取改土与治水相结合、治坡与治沟相结合、工程与生物相结合的措施,实施水、田、林、路的综合整治,增加耕地的蓄水、保土、保肥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结合基本农田建设和水利设施建设等,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能灌、能排等能力,全面提高农田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实施该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履行职责 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和当地实际,组织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项目公告,组织勘察项目区,清理项目区现场,编制补偿方案; 组织编制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预算,组织有关单位会审项目图纸; 做好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工程实施及其监理的招投标工作,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 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相关制度。达到效果  经济效益—产业结构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促进临泽镇经济持续增长。通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桥、涵、闸、站、机全面配套,农业生产条件大大改善,农田面貌大为改观。大量的稳产高产标准农田的建成,增强农业抗灾保收能力。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通过归并农村零散居民点,集中建设中心村和小城镇,完善配套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有效地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含量,促进农业产业升级。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调整土地关系,使耕地集中连片,路、渠、涵、闸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与机械化生产创造条件;生态效益—提高林地覆盖率,改善农田小气候,治理水土流失,减轻土壤侵蚀。实现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保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二节  土地开发利用与保护一、耕地保护临泽镇人民政府把耕地保护工作当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1995年8月,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从次年起镇、村、组、农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把全镇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农户、地块和图斑,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每一地块、每一图斑都有相应的责任人和保护人,做到村村有监督员,组组有信息员,形成镇、村、组三级耕地保护管理网络。农田保护区规划 农田保护区划定以满足全镇高峰人口对粮棉的消费需求和完成国家粮棉定购任务为前提,以市政府下达的农田保护指标为依据,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妥善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用地矛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耕地现状和指标 1996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全镇农用地总面积48639.6亩(包括部分老宅基复垦),其中:耕地44889.6亩。市政府(1998)23号文件下达我镇一级农田保护面积46750亩,其中耕地4300亩,其他3750亩。落实农田保护指标 通过预测和我镇农用地及耕地现有面积状况,在加大土地复垦开发力度,保护耕地消长平衡的基础上,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一级农田保护指标,积极落实二级农田保护面积。全镇规划设立一个农田保护区,28个保护片,90个保护块。保护一级农田46750亩,其中耕地4300亩,其他3750亩;二级农田保护面积806.5亩。划定保护片块时,考虑到两区规划因调查和论证不够,规划过于超前,中心村建设规划步伐较大,与我镇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难以实施。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的研究和市国土、建委等主管门的审核、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村镇建设规划作了适当调整,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保护片块的位置和面积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并重新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农田保护指施 政府与各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范围和保护事项;基本农田保护片在醒目地段设立农田保护标志,让全社会共同监督和保护基本农田;将农田保护工作列入政府年终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农田保护区内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单位和个人建房、不准弃耕和破坏地力、不准葬坟、不准毁田取土制坯、不准开挖鱼池、不准损害农田水利设施;对保护基本农田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严肃查处。二、土地使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在封建土地私有制生产关系下,境域农田多为地主及缙绅、富家占有,广大农民却缺少土地,倍受剥削压迫。新中国成立前,临泽镇土地私有,土地买卖盛行,境域民田多为地主、官宦占有。私人建房及开办工商业用地,除用自有土地外,或向土地所有者购买。政府建设用地先为购买,后改为征收。 划拨是土地取得方式的一种。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发展公路交通、大修水利、兴办工业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1987年-2017年,临泽以划拨方式供地。 1992年,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改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机关、军事、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交通和水利用地继续按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建设用地推行有偿出让供地方式。 自1995年起,开始按市场需求和价值规律配置土地资源,由市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收购储备土地,同时放开二级市场,明确规定,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公开拍卖和挂牌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高邮市实行由政府委托土地管理部门,将拟出让地块公开发标,以竞购、拍卖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002~2017年临泽镇(含原周巷)经营性用地出让一览表5—3地块位置出让面积(平方米)用途出让年限(年)挂牌价(万元)摘牌价(万元)徐善祥2347.00商住5017.6017.60临泽安乐寺路6008.00商住50825.57825.57沈志斌108.00住宅704.324.32杜有亮12908.00住宅7046.6046.59徐德林410.74住宅7014.3327.07张明生679.50商住5030.5850.96市翔宇房地产开发公司410.74住宅7015.4041.28市翔宇房地产开发公司410.74住宅7015.4038.40许美祥410.74住宅7014.1732.65戴义荣213.00住宅709.599.59张明生李明月285.40住宅7012.8441.10何学山116.20住宅700.527.21查松林603.00商住502.2624.42蒋碧忠192.00商住507.2011.81查松林20499.00工业5021.5221.52杜有亮3474.20住宅70156.33354.37张明生1177.50住宅7052.88168.38查松林503.00商住5018.9946.00杨树根、张明生张荣庆1618.20商住50122.01297.00上海嘉定2912.70商住50101.94101.94临泽加油站2218.80商业5030.3930.39怡泽园房地产7034.80住宅70171.65171.65扬州领航置业有限公司31266.00商住501386.001586.00扬州友联置业有限公司3312.00商住50150.00305.00扬州市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47.90住宅70112.00112.00扬州幸福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6298.50住宅70856.00856.00扬州幸福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950.10商住50928.00928.00扬州幸福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896商住501614.001614.00上海磊金实业公司7615.30商住50686.001126.00单华峰14667.80商住501145.001195.00韩中荣1480商住50200.00200.00公共建设用地  20世纪80年代,临泽镇人民政府、临泽粮管所等单位建设用地经批 7.82公顷。90年代建设临泽高级中学、临泽镇初级中学、临泽镇中心小学、临泽镇中心幼儿园等用地经批准 11.05公顷。至2017年共办理用土地31宗(含原周巷),土地面积21.87公顷。1987--2017年临泽镇(含原周巷)公共建设(单位)用地一览表5—4年度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公顷)权属1987临泽自来水厂泰山0.03国有1987临泽广电站泰山0.01国有1987周巷卫生院乜虾0.63国有1987周巷中心小学乜虾0.40国有1987周巷镇人民政府乜虾1.29国有1987周巷电力站刘西0.08集体1987周巷广播站刘西0.03集体1987营南镇人民政府徐家0.56国有1987营南中心初中徐家1.85国有1987营南中心小学周桥1.10国有1987营南卫生院徐家0.80国有1987营南公路站周桥0.28国有1987营南广播站徐家0.03集体1987营南邮电局周桥0.07集体1987川青政府丁沟1.24国有1987川青中学瓦港2.16国有1987川青中心小学瓦港0.43国有1987川青粮管所川青村3.18国有1987川青卫生院川青村0.66国有1987川青影剧院丁沟0.55国有1988临泽中心初中泰山1.43国有1988临泽粮管所泰山1.93国有1988朱堆卫生院朱堆0.27国有1988临泽供电所泰山0.07国有1988临泽粮管所泰山2.71国有1991临泽中心初中泰山0.22国有1991临泽成人教育中心校泰山0.16国有1991临泽法庭泰山0.10国有1995临泽镇人民政府泰山0.66国有1995临泽财政所泰山0.24国有1995临泽交管所泰山0.28国有1995临泽农贸市场泰山0.44国有1996临泽中心初中泰山0.40国有1996临泽卫生院泰山0.07国有1996临泽自来水二厂朱堆0.45国有1996临泽中心初中泰山0.80国有1996临泽中学泰山0.66国有1998临泽国土资源所泰山0.02国有2001川青自来水厂瓦港0.40国有2002临泽实验小学泰山0.30国有2015临泽中心幼儿园泰山1.00国有2016临泽中心卫生院泰山0.02国有集体土地有偿使用  1978年12月以后,临泽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以联产计酬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责任制普遍建立。其发展经历了联产到组——联产到劳——包干到户(即家庭联产承包)的过程。1981年,全镇实行联产到组的生产队逐步增加。土地使用权划分给了专业组,其土地租价则以专业组上交包产指标内产量的统一分配来体现。1982年底,全境实行“联产到劳”,规定生产队与各户社员实行“五定”(按专业定劳力,按劳力定田,按土质定产,按田亩定本,按产量定工),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生产队仍坚持“三不变”(土地所有制不变、按劳分配原则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调配使用耕畜和大型农机具,统一核算分配,土地所有权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但土地使用权则划分到社员各户。土地所有权的租价,仍以各户按“五定”合同上交生产队,收益统一分配。1983年中共高邮县委发文规定,土地仍属集体所有。1984年再次发文规定,土地承包期一定15年不变,并评定等级,发放土地使用证,使社员承包的土地相对稳定,同时允许并鼓励土地转包,以利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和非耕地经营转移。至此,临泽镇农村耕地全部“包干到户”,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体的集体经营与家庭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98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的保护。截止2017年未有变化。  1958年8月,临泽全境实现人民公社化,农村土地全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及其以后的村、组)所有,村民宅基地亦为集体所有,但村民享有宅基地无偿使用权。20世纪80年代,高邮县农村掀起翻盖、新建砖瓦房的高潮。由于规章不健全,土地管理乏力,农村居民在建房中出现乱占滥用土地现象。据此,高邮县人民政府于1983年7月7日颁布《高邮县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就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标准及审批手续作出具体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规定每个农户宅基地标准为一户二分,每人二厘至2厘五。1992年1月29日高邮市政府颁布《高邮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其他农民宅基地不得超过165平方米。截止2017年未变动。三、土地复垦、开发与管理20世纪60~70年代,境域有村、组集体建设小土窑。据统计,全镇建有小土窑76座,压废不少土地。1979年8月,原周巷镇在三六村建成一座24门轮窑砖瓦厂,1986年原川青镇在董潭村副业圩新建成一座32门轮窑砖瓦厂,1989年农村小土窑逐渐停止、报废,留下许多废弃地。此外,还有不少废庄基,废沟塘和荒草地。从1983~2000年,临泽土地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分期分批实施对域内小土窑、废庄基、荒草地进行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近50.5公顷。2000年起,临泽镇加大复垦整理力度,大力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4年,临泽实施土地复垦开发项目,镇党委、政府成立土地复垦开发项目领导小组,一套班子服务于复垦开发项目工作。投入560万元,实施西安等村土地复垦工程。组织千余名劳力和近百台推土机,经过2个月施工完成一期工程复垦面积17公顷,形成田成方、渠成网的规范农田。2012年实施钱镜等村土地复垦项目,完成土地复垦面积467.60公顷,净耕地面积46.6公顷。2008—2017年临泽镇土地复垦统计表5—5年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亩)新增耕地(亩)备注2008K08KJ024临泽镇苇地开发59.3000056.92702008K08KJ026周巷镇苇地开发66.580059.16702009K09KJ006周巷镇苇地开发(一)63.686762.28032009K09KJ007周巷镇苇地开发(二)56.200050.59362009F09KJ008周巷镇陈甸、薛北村土地复垦10.513310.47342009F09KJ009周巷镇新马村土地复垦8.79338.57342009F09KJ010周巷镇果园场、营东、营中村土地复垦5.36675.34002009K09KJ011临泽镇苇地开发52.046749.12022009F09KJ012临泽镇东沟村土地复垦6.50676.18672009F09KJ013临泽镇韩夏村土地复垦7.84677.52672009F09KJ014临泽镇瓦港村土地复垦8.63338.14002009F09KJ062临泽镇金桥村土地复垦7.12006.81342009F09KJ073临泽镇川东村土地复垦6.46006.03332009F09KJ074临泽镇中华村土地复垦6.32676.11332009F09KJ075临泽镇东荡村土地复垦7.19336.71332010K10KJ024临泽镇董潭村苇地开发41.880740.63482010K10KJ025周巷镇陈甸村苇地开发65.283764.05672010F10KJ027周巷镇薛北、新马、营东、营中村土地复垦5.99895.34592011K11KJ037周巷镇土地开发63.94462.75122010F10KJ057临泽镇东沟、蒋颜村土地复垦4.93474.79622010F10KJ059临泽镇朱堆村土地复垦5.65425.54322011K11KJ040临泽镇董潭村土地开发55.0150.64692011F11KJ059临泽镇川东村土地复垦6.87846.87842011K11KJ063临泽镇小葛等村土地开发项目24.461924.25462011K11KJ066临泽镇小葛村土地开发9.26669.13662012K12KJ007高邮市临泽镇小葛村土地开发(一)45.551343.12482011F11KJ064周巷镇营东、周巷村土地复垦7.79237.76732011K11KJ065周巷镇陈甸村土地开发2.93322.93322012K12KJ014高邮市周巷镇陈甸村土地开发48.204247.80692012F12KJ015高邮市周巷镇陈甸村土地复垦4.06413.96012012F12KJ016高邮市周巷镇薛北村土地复垦6.75396.64722012F12KJ050高邮市周巷镇钱镜、薛北村土地复垦9.03508.86472012F12KJ051高邮市周巷镇周巷、钱镜、薛北村土地复垦3.53833.53832012F12KJ058高邮市周巷镇薛北、周巷、钱镜村土地复垦1.72881.72532012K12KJ059高邮市周巷镇周巷村土地开发5.60345.60342012F12KJ061高邮市临泽镇法清村土地复垦(一)3.23893.19212012F12KJ062高邮市临泽镇法清村土地复垦(二)2.98372.90912012F12KJ063高邮市临泽镇东荡、川东村土地复垦8.46678.2022012K12KJ064高邮市临泽镇小葛村土地开发(二)9.14818.68532012F12KJ072高邮市周巷镇营南、双沟村土地复垦5.02805.01572013K13K84001高邮市临泽镇临东、小葛村土地开发项目34.211231.98442013F13K84002高邮市临泽镇董潭村一号土地复垦项目8.14838.03182013F13K84003高邮市临泽镇董潭村二号土地复垦项目1.67791.67792013K13K84013高邮市周巷镇陈甸、薛北村土地开发项目16.971616.9252013F13K84014高邮市周巷镇陈甸、周巷村土地复垦项目2.02622.02622008FG08KJ004高邮市临泽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5.85005.74662009FG09KJ009高邮市周巷镇城镇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19.770019.56002009FG09KJ016高邮市临泽镇城镇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5.11005.04472010FG10K84057高邮市周巷镇薛北村营南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5241.5242010FG10K84058高邮市周巷镇钱镜村双沟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51391.51392010FG10K84059高邮市周巷镇陈甸等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36981.36982010FG10K84060高邮市周巷镇营东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04011.04012010FG10K84061高邮市周巷镇营西村营北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01452.01452010FG10K84065高邮市临泽镇朱堆村蒋颜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20982.06092010FG10K84066高邮市临泽镇金桥村韩夏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41482.18052010FG10K84067高邮市临泽镇西安等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29091.20192010FG10K84072高邮市周巷镇营中村新马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52721.52722010FG10K84074高邮市临泽镇瓦港等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3.36513.25622010FG10K84086高邮市周巷镇营东、营中、营西、新马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99372.99372010FG10K84089高邮市周巷镇营东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0.68660.68662012FG12K84008高邮市周巷镇双沟、钱镜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3.61443.61442012FG12K84027高邮市临泽镇东沟、瓦港、西安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2.55282.51722012FG12K84028高邮市临泽镇合心、临东、董潭、小葛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69351.56272013FG13K84002高邮市临泽镇中华、董潭、瓦港、合心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50451.46232013FG13K84012高邮市周巷镇营中、双沟、营西、钱镜村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1.59651.56712014F14K84010陈甸村营南村土地复垦项目7.611147.61142014F14K84011董潭村小葛村土地复垦项目13.687813.68782014F14K84012法清村土地复垦项目25.278425.27842014F14K84013法清村土地复垦项目21.291621.29162014FG14K84007营中村陈甸村营东村挂钩项目3.82123.82122014FG14K84008东沟村陈甸村营东村挂钩项目0.80890.80892014FG14K84007蒋颜村韩夏村营北村挂钩项目2.27132.27132014FG14K84017董潭村项目库项目17.368717.36872014FG14K84018董潭村项目库项目14.783614.78362014FG14K84021营北村营西村挂钩项目1.48071.48072014FG14K84025营南村项目库项目3.19253.19252016F16K84小葛村项目库项目19.769419.76942014F12K84小葛村项目库项目27.366427.36642017FG17K84015朱堆村营西村项目库项目20.0220.022017FG17K84016营北村项目库项目31.131.12017FG17K84006董潭村西安村项目库项目120.01120.01土地整理  2000年,争取1个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投入资金1100万元,组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两年期间在村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面积675.6公顷,净增耕地20.30公顷。2015年,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土地整理项目2个,在营北等4 个村组织土地整理复垦,全程机械化施工面积1955.20公顷,完成土方40.93万立方米,净增耕地26.78公顷。2000~2017年,共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8个,包括1个国家级土地复垦项目,6个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1个市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共涉及13个村,项目建设总规模4384.47公顷,新增耕地141.85公顷,项目投资约1000.0262万元,项目建成后,改善了农村种植条件和生态环境。2000~2017年临泽镇土地整理一览表5—6年份项目区所在村组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公顷)新增耕地(公顷)2003营东村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326.569.792004合心村国家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757.0738.782005胡荡村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429.4612.882006西河村、西安村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385.7320.322011钱镜等村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856.7825.702013韩夏等村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378.567.572015营北等村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636.3619.262015朱堆等村省级以上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613.957.55第三节  镇村建设用地管理一、计划与审批1983年10月,境域执行《江苏省村镇建设用地实施条例》规定,镇村建设用地,经镇政府审核,报县政府计划部门批准,即可用地。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是年,根据上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逐年编制年度“三项”建设项目用地分项,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在实际用地中,按照需要与可能,对集体建设用地作适量调整,满足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批准的其他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用地指标,经平衡后,确定用地数量 、类别和地点,然后建设用地单位持有关文件材料向土地管理部门正式申报用地,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用地经正式批准后,由市土地管理部门转发批准文件,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并由土地管理局或镇土地管理所实施丈量、放样、定界、划拨土地。1988年起,临泽镇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按照权限审批农村宅基地。确定一户一宅,对符合建房条件需要建房的农户,按规定标准安排宅基地。村民宅基地,包括农民住房、辅助用房、小庭院及房前屋后少量绿化地等,其标准每户控制在165平方米以内。已列入当年宅基用地计划的建房户,按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向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提交用地书面申请 ,由村兼职土地管理员查勘初审,并张榜公布。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填写《个人建房呈批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签署意见,报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选址定点。凡占用非耕地、空闲地新建或原地翻建住房的,由镇人民政府同意,报市批准,发给《宅基地用地许可证》。建房户凭《宅基地用地许可证》,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申报并领取房屋《准建证》,经镇土地管理所派工作人员放线定界后方可施工。1996年,国家对土地审批权限作出新规定,建设用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不得未批先用和越权审批。1999年1月1日起,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上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凡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一律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临泽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依照法定程序做好报批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待上级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有关税费后,交地放线。2000年~2017年,由于经济快速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城镇一体化进程加快等原因,建设用地大幅增加。临泽镇被分配的计划用地指标在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与资源供给刚性制约矛盾突出的大环境下,国土部门及时向上级申报,调整计划,增加指标。二、建设用地管理新中国成立前,因战乱、社会动荡,建设用地很少。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集体建设及居民住房建设用地逐年增多。临泽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兴办镇办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村庄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用地标准。同时,建立跟踪管理与服务。征用土地经批准划拨使用后,土地管理部门实施跟踪检查。现场放样:建设用地单位的用地和个人建房宅基地审批后,由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会同用地单位或个人和被用地单位现场丈量放样,埋设界址桩,交付土地 亮牌施工,施工中实地勘查,每个项目用地工程施工过程中,检查不少于3次。主要检查用地单位有没有按照批准的面积、用途及用地总平面布置图使用土地 ,发现问题立即制止,限期改正,验收发证。建设用地单位工程竣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竣工验收,由市地政地籍管理科、监督检察科、建设用地科按规定程序实施验收,填写《建设用地验收鉴定书》,符合用地规定的退还验收押金,办理土地登记,发给《土地使用证》,建立用地台账,完善档案制度。水利建设用地 1986年临泽镇先后开挖市属河道8条,挖压面积304.4公顷;开挖镇属河道27条,挖压面积345.28公顷。2000 年开挖三阳河,开挖1.15万米,使用临泽镇周巷、陈甸、双马、西河、泰山、韩夏村土地128.8公顷。至2017年,全镇水利建设用地778.48公顷,其中三阳河及市属河道属国有土地。1949--1986年临泽镇水利建设用地一览表5—7年度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公顷)权属1949子婴河营北、营东、果林、双马、泰山66.70国有1958二里大沟营西、营北、营南、营东、钱镜、周巷57.00国有1958周临河周巷、陈甸、西河、泰山45.00国有1968范家大沟双马、果林、营东、钱镜、薛北38.90国有1975六安河薛北、陈甸29.50国有1976临川河泰山、合心、瓦港、东荡47.80国有1978澄东河营北、营西、营南12.00国有1990人字河薛北7.50国有1968沈家排营北2.70镇集体1968五号河钱镜、周巷8.60镇集体1970备战河周巷、双马11.40镇集体1970四号排河钱镜、周巷8.20镇集体1972立新排河双马、周巷、钱镜2.70镇集体1974一号排河双马10.50镇集体1975六号河薛北、陈甸7.40镇集体1975五号河西河、西安、董潭、瓦港、川东2.40镇集体1976花湾河营南、钱镜10.30镇集体1977向阳河营北、营东5.90镇集体1977十号河周巷、西河、西安、董潭小葛、川东43.80镇集体1978蒲荡河营北、营西6.20镇集体1978顺心河营北、营西4.59镇集体1978临中河韩夏、蒋颜、朱堆、法青22.30镇集体1978跃进河泰山、韩夏、蒋颜、合心法青20.00镇集体1978川东河东荡、川东、董潭、小葛30.20镇集体1978川西河西安、西河13.16镇集体1978东风河朱堆、合心15.96镇集体1978临东河蒋颜、朱堆、泰山13.78镇集体1978新河排河薛北、陈甸、双马、周巷钱镜28.60镇集体1979临西河韩夏、泰山7.36镇集体1979川中河瓦港、西安、董潭25.92镇集体1980交通河蒋颜、朱堆、泰山13.78镇集体1981二号排河双马11.14镇集体1982七号河薛北、陈甸6.48镇集体1985二十号河川东、小葛6.21镇集体1986箸龙口河陈甸、周巷5.70镇集体小计649.68工业建设用地 临泽镇工业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用地很少。1985年,全力服务工业项目用地,实行项目报批全程包干办理,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报批用地91.21公顷, 2000年后,随着招商引资工作推进,落户临泽镇(含原周巷镇)工业企业越来越多,工业企业建设用地逐年增加,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聚的速度加快。2004年临泽镇党委政府提出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面积62 公顷,先后有扬州天高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江苏华信有限公司、高邮市佰蒂服饰有限公司等进入工业集中区企业12家。2005年,周巷镇党委政府提出周巷工业集中区和营南木业工业园建设。至2017年,办结工业项目供地13宗,面积10.0643公顷。1987~2017年临泽镇工业用地一览(国有)表5—8年度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权属1987临泽面粉厂泰山0.40国有1987临泽供销社泰山0.61国有1987临泽水制品厂泰山0.68国有1987临泽橡胶皮件二厂泰山0.99国有1987临泽农机修造厂泰山0.07国有1987临泽油脂轧花厂泰山1.28国有1987临泽橡胶厂泰山0.22国有1987川青农机修造厂临中村蔡组1.56国有1987高邮市内燃机配厂临中村蔡组1.07国有1987高邮市化工橡胶厂临中村蔡组0.77国有1987川青砖瓦厂临中村蔡组15.77国有1987川青水泥制品厂川青村0.97国有1987粮食加工厂川青村0.96国有1988临泽米厂泰山1.28国有1989铝箔纸二厂泰山0.70国有1995临泽油脂轧花厂泰山1.34国有2002普天橡胶厂泰山0.45国有2003扬州登高胶鞋制品有限公司泰山2.20国有2003临泽食品加工厂泰山0.23国有2004江苏华信泰山26.67国有2004扬州天宇鞋业有限公司泰山3.75国有2004高邮市东亚塑胶厂泰山0.38国有2005高邮市汇丰制衣有限公司五里桥社区0.12国有2006高邮市卧龙服有限公司泰山0.99国有2006万嘉面粉有限公司泰山3.19国有2006盛源制衣厂泰山0.25国有2006高邮凯高鞋业泰山2.26国有2008高邮三阳河物流公司泰山0.97国有2008扬州中劲鞋业泰山1.30国有2010扬州振扬米业有限公司泰山0.30国有2010扬州天翼彩印有限公司泰山0.67国有2010临泽镇人民政府泰山0.41国有2010扬州森杰机械有限公司泰山1.67国有2013扬州瑞沃玛机械有限公司川青社区0.13国有2014扬州秀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周巷1.33国有2015扬州远拓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周巷0.80国有2015扬州联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周巷1.33国有2015扬州恒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周巷0.67国有2015扬州杰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周巷1.05国有2015扬州常天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周巷0.67国有2015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甸0.51国有2015高邮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河0.33国有2016扬州市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潭0.54国有2017扬州市惠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甸0.14国有1987~2017年临泽镇工业用地一览(集体)表5—9年度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公顷)权属1987临泽轮窑厂泰山11.20镇集体1987临泽建材厂合心3.20镇集体1988临泽包装用品厂泰山0.67集体1988羽绒厂泰山0.76镇集体1988服装三厂泰山1.00镇集体1987~2010年周巷镇部分年份工业用地一览表5—10年度用地单位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公顷)权属1987周巷油厂周巷0.27集体1987周巷机械厂周巷0.10集体1987营南农机厂营南1.60集体1987营南建筑器材厂营南0.31集体1987营南钢具厂营南0.22集体1987营南食品厂营南0.21集体1987营南柳艺厂营南0.40集体1988周巷布厂周巷0.75集体1998周巷橡塑厂周巷0.24集体1988周巷电线厂周巷0.53集体2002高邮新世纪液化气站周巷0.33集体1987营南镇食品站营南0.38国有2001高邮市美中米厂周巷0.17国有2002扬州丽邮人造板有限公司营南1.00国有2003扬州贝思持木业有限公司营南0.80国有2003高邮市众鑫化工有限公司营南0.67国有2005高邮市义德成服饰有限公司周巷0.67国有2005高邮市龙鑫服装厂周巷0.80国有2005扬州宇通服饰有限公司周巷1.73国有2005扬州永昌鞋业有限公司周巷1.33国有2006高邮市林峰彩钢安装公司周巷0.80国有2005扬州佳乐灯具有限公司周巷0.99国有2005扬州市方正铜业有限公司周巷2.40国有2006扬州市鸿元鞋业有限公司周巷2.13国有2008扬州秀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周巷1.05国有2008扬州市高新电缆有限公司周巷1.00国有2010扬州市高新电缆有限公司周巷0.33国有2010扬州芯华瑞科技有限公司周巷0.87国有2010扬州朝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周巷0.60国有2010扬州市欣伟织造有限公司周巷0.73国有2010扬州市凯立德科技有限公司周巷1.00国有2010江苏双兔食品有限公司周巷5.00国有农民住房建设用地  历史以来,农民建房为了生产和生活便利,择地而居,散聚一方形成自然村落。20世纪70年代,农田方整化后居住集中,以道路两旁规划居民建房,但占用耕地较多。1984年本着“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生产、有利生活、合乎卫生、环境美化”的原则,临泽镇制定各村庄台建设规划。将原有2341个自然村庄,合并建设1852个庄台,并报高邮县政府批准后实施。2000年后,为强化保护土地资源,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突出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临泽镇党委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镇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突出村容整洁,加强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批准新建、重建、改建住宅,推进农民居住区建设。刘西住宅小区(原周巷)、胡荡住宅小区(原周巷)等,入住小区600余户,用地21.30公顷。小区水、电、路,绿化、亮化、排水设施齐全。2001~2017年,辖区内共报批农民宅基地31宗,面积168 公顷。集镇住房用地  新中国成立后,集镇居民住房逐步得到改善。1990年起,推进小城镇建设,农民在集镇建房增多。2000年以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先后在2000年建水岸名苑住宅小区,小区入住1200余户。 2008年建设临泽商品一条街,入住171户。2017年,镇区居民用地新增5.47公顷。经营性商住用地  认真执行高邮市土地阳光出让模式,坚持“净地出让、摇号主持、现场直播、全程跟踪”,以严谨规范程序,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促进临泽镇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运作原则,严格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全面实现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000年以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先后建有临南小区、幸福豪庭、水岸名苑小区、临泽商品一条街等,已入住1087户。供水、供电、绿化、道路设施齐全,实行雨污分流。2002~2017年,共出让商住用地31宗,面积18.15公顷,出让金额达1.01亿元。重点交通工程用地 新中国成立前后,临泽交通不畅。20世纪60~70年代,临泽修建通往高邮界临沙公路 ,80 年代分别进行拓宽改造,用地面积 87.32 公顷。(包含界临沙、营舜线、周八路、甘临路、安大路等)。2017年重点交通建设用地61.32公顷。镇域境内东西南北道路有:临川路、法葛路、临林路、子婴干渠、穿镇路、东风河路、四河路、姚夏路、通邮路、兴隆路、跃进河、瓦岗路、南荡路、祥梅支路、吴桥路等182.3千米。农村道路建设用地  新中国成立前,镇村道路自然形成,且狭窄弯曲。新中国成立后,结合兴修农田水利,修筑新路。20世纪60~70年代,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对原有的道路加宽和截弯取直。特别是70年代后,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方整化和平田整地过程中,重新布局村庄道路,修筑一批村级中心道路。80-90年代,为方便农业机械化作业和交通运输,进行新辟路道和道路拓宽。2000年后,镇村道路“通达工程”不断扩展,延升拓宽,提档升级,打通最后“一公里”。至2017年,镇、村、组道路干支相连,四通八达。重点道路有:  G344、S264大道、甘临路、周八路、李界路、周龙路等。镇道 18 条,村道39条,农村道路建设用地为94.4公顷。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1987年,临泽镇根据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非农建设用地各项土地补偿费用的规定,将国家建设用地、镇村建设用地的各项土地补偿费用和年产值、耕地面积结合起来进行测算、核定。土地补偿费,根据人均占有耕地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年产值核定分为三类地区:一类区稻麦两熟田每公顷产值为6000元,二类区稻麦两熟田每公顷产值为5250元,三类区稻麦两熟田每公顷产值为4500元。种植经济作物、棉花和蔬菜的农田产值按上述各类地区稻麦两熟田年产值加15%计算,种植低值旱作物的农田,年产值按上述各类地区稻麦两熟田年产值减10%计算。全民(国有)、大集体单位征用土地 ,按核定的每亩年产值的6倍计算。镇、村企业使用土地、按核定的每亩年产值的4倍计算。镇、村兴办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使用土地 ,按核定的每亩产值的3倍计算。此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补偿安置费有所提高。2009年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013年12月1日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都是根据被征地农民意愿,直接拨付到村组,由村组召开村民会议,拟定分配方案,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每公顷27万元(亩18000元),青苗补偿费:水稻每公顷1.65万元(亩1100元),小麦每公顷1.35万元(亩900元)。安置补助费分为16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分类支付,16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按照1.7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养老年龄段(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的次月起,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领取养老补助金,由人社局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劳动年龄段(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标准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并进入社会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存在不平衡性,矛盾较多,被征地农民基本都自愿要求返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安置。第四节  地籍管理一、地籍调查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展开,临泽利用此次契机,进行地籍调查工作。1990年,开展农村土地资源详查补充调查工作。2001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全镇土地的分类、面积、权属、界限开展土地更新调查工作。2005年临泽镇根据上级国土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小城镇地籍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为2万平方公里,共划分37个街坊,调查宗地数2864宗,测量面积243713.18平方米。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国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资源家底。临泽版图有耕地10515.19万公顷。2015年土地利用调查统计数据,临泽镇土地总面积19595万公顷,其中:耕地7848.98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70.24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33.06万公顷,其他土地2439.78万公顷。2017年临泽镇土地现状面积统计表5—11村别耕地(01)园地(02)林地(03)草地(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交通运输用地(1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其他土地(12)仺计     (公顷)折合(亩)周巷社区000026.482.553.33032.36485.4薛北村374.262.820043.0316342.5814.17792.8611892.9陈甸村467.7416.900048.9115.92598.626.101154.1917312.9双马村588.527.5127.670116.1661.71207.3923.121032.0815481.2钱镜村429.095.415074.3229.2895.4811.86650.449756.6周巷村636.065.703.970.15138.3765.57613.1113.011475.9422139.1营南村410.682.482.31058.5630.2480.584.22589.078836.05营西村379.316.0915.12071.3519.89114.936.27612.969194.4营东村439.652.0821.47065.5433.0486.6012.24660.629909.3营北村548.139.2744.740134.5934.82129.579.84910.9613664.4果林社区70.9875.451.64023.1510.9217.454.68204.273064.05川青社区4.330.040026.512.1613.960.1047.10706.5朱堆村643.3813.530079.5425.46157.609.05928.5613928.4蒋颜村434.560.820056.7523.0293.284.04612.479187.05韩夏村472.583.960048.6326.1796.585652.929793.8水产养殖场00001.25079.23080.481207.2法青村381.950.120036.494.78436.983.93864.2512963.8合心村673.986.150075.4931.83177.1114.74979.3014689.5洋汊村203.323.970032.9011.89435.261.47688.8110332.2瓦港村377.567.630060.0918.58114.826.45585.138776.95东荡村323.447.340047.1416.53283.6910.45688.5910328.9泰山社区339.8812.5300248.2249.70113.538.08771.9411579.1川东村261.4111.570039.698.14376.473.95701.2310518.5小葛村231.611.890023.277.38414.642.56681.3510220.3董潭村611.7338.1000135.1531.621135.425.881957.929368.5西安村577.115.541.01089.8228.48232.953.79938.7014080.5西河村354.717.161.97071.2122.18109.7912.01589.028835.3合 计10236264.11250.151873627.9656119719884298253二、登记发证民国时期,土地私有制,国民党政府对所有权人进行登记,颁发《土地所有权状》。1950年,域內土地改革结束,农村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高邮县人民政府为临泽地区土改分得土地、房产的农民签发《土地所有证》、《房产所有证》。1958年,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化,停止土地权属变更登记。1962年,国家明确人民公社土地权属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1978以后,农村出现建房热,滥用土地、乱占耕地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扬州市政府关于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之风的精神,高邮县人民政府于1983年7月发布《高邮县村镇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临泽镇为落实布告要求,在查处乱占滥用耕地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个人宅基地和镇村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进行登记核实。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对土地登记极为重视,土地管理部门着手对用地进行调查。1990年11月,临泽镇土地管理所为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农村初步地籍,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做好准备,采用勘丈的方法,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要求,在全镇做好发放《宅基地使用证》工作。从1993年开始,临泽镇受理土地权属登记,并在1993年、2000年两次开展集中登记工作。按照《江苏省土地管理法条例》第四条“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的规定。临泽国土所从1993~2015年12月31日,办理土地初始登记约3000宗。1993年2月,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变更土地和若干规定》,临泽国土所,按照高邮市国土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调查,规范变更程序。对需要进行权属变更有土地征用、划拨引起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化的;以出(受)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土地使用权分割或地上建筑物、附作物所有权分割发生土地使用权变化的;因单位合并或分立、企业兼并等原因引起宗地合并或分割的;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因抵押财产而取得使用权的;交换、调整土地的等进行变更。从2000~2015年,境域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约2400宗,其中单位用地45宗,共发放土地使用证2400本。临泽镇自2016年1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在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2016年1月1日起,临泽镇不动产登记在临泽国土资源所登记站办理,负责本辖区除转移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外的各类登记业务受理与初审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受理办结本辖区不动产登记373宗,其中首次登记56宗,换证登记34宗,转移登记212宗,变更登记13宗,预登记更正13宗,抵押登记45宗。三、地价评估1994年6月起,临泽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土地评估工作。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等操作方法。1994~1995年,在全镇选择一批生产经营性企业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工作,在清产核资中没有涉及土地资产。1996 下半年,在全镇国有、城镇集体和镇村集体企业中,全面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在此次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有改制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对土地资产进行评估。按国家地委、国家土地管理局1994年下发的计价格《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开始收取土地地价评估中介服务费。2004年6月江苏华信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征用临泽镇面积26.68万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高邮市地价评估事务所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评估出宗地地价,评估单位地价105元/平方米,总地价280.14万元。2007年上海嘉定开发公司,征用临泽镇面积2912.70平方米,土地级别一等次,使用年限50年,综地用途为商住用地,高邮市地价评估事务所,对此用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评估出宗地地价,两者差异不大,故采用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值。2000~2017年,企业用地,同样由高邮市地价评估事务所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地价评估。第五节 土地监察一、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囯土地管理法》实施后,临泽镇每年以“3.19”矿产资源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节日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国土政策法规活动不少于6次,通过在街道悬挂过街横幅、宣传戗牌、出宣传专栏、请镇分管负责人发表广播电视讲话、设立咨询服务台、组织流动宣传车、组织送法下镇活动。结合全民普法教育,举办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骨干人员参加的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学习土地管理法。深入到村组、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发放土地管理资料。国土部门利用宣传阵地宣传土地管理法知识,组织人员参加高邮举办的土地管理知识答题竞赛活动,营造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氛围。1991~2017年,全镇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18000余人,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达2、30万余本(份),切实增强全镇干群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依法管理用地的意识。二、执法监察临泽镇坚持“提前介入、超前防范”的执法模式,严格执行巡回监察制度,明确专职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和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员,强化违法用地的信息反馈工作。1984年,对1979年以来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建房用地,逐村逐项逐户进行丈量和登记造册,严肃处理多占耕地和宅基地,基本刹住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歪风。1989年 3月,为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力度,镇专(兼)职土地监察员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监察证》,镇土地管理助理为专职监察员。同时,在各村聘请一名义务监察员,并形成制度,初步建立土地监察网络队伍30佘人。1991年,为管好地用好地,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1991年度村建、土管工作的考核办法》,有内容、有分值、有监察措施,与村、场、社区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报酬挂构,年终考核,实行奖惩。1997年3月,镇党委为有效制止“三土”(土坟、土窑、土地庙)乱用地歪风,与各村签订治理责任书。贯彻“防查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及时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002年起,除与各村签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外,在日常管理中,还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春节、五一、十一期间违法用地行为多发、高发的特点,将每周两次日常巡查加密到三次、四次,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做到天天巡查,努力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健全国土、村建、城管、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立足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全镇农村土地实施依法、有序管理。2010~2017年,按照《扬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办法》,加强域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面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三、创建达标临泽镇村镇建设和土地管理工作规范,1986~1989年,镇政府连续4年受县政府表彰。1991年,全镇开展创“三无”镇活动(无越权批准行为,无未批先用行为,无少批多用现象)。1992年,将“三无”改为“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被高邮市政府评为“无案镇”。1993年、1996年、1997年被高邮市政府评为“三无”镇。1999年,创“三无”达标活动改为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活动促进土地规范管理,有效遏制违法用地。2002年、2004~2010年、2013年、2015年先后被高邮市国土资源局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2005~2008年,被高邮市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2003~2008年、2011~2014年被高邮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2005~2008年、2011~2012年,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 2011年被江苏省档案局表彰为档案工作两星级单位,2012年临泽镇人民政府被扬州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土地执法模范镇”。2000~2017年,政府以“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指标争取,一手抓节约集约用地。在重大项目供地量上,积极争取向上增加用地计划数,在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节约集约上下功夫,临泽镇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一直处在高邮市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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