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大兆:“焚”字补释

载《考古与文物》 2020年第3期第110-111页,引用请依照原文

“焚”字补释*

夏大兆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

关键词:安大简,诗经,苂,焚

摘要:安大《诗经》简“苂”字,金文与已公布的楚简文字材料中皆未见,但上承甲骨文,应释为“焚”,读作“汾”,表明安大简具有早期性特点。

安大《诗经》简[1]七十二号上端稍残,末端有编号“七十二”,简文前半部分可与今本《诗经·魏风·汾沮洳》对读,其上有“

”(苂)字,该字所在诗句为“皮(彼)苂

(一)乚(曲)”,今本该句作“彼汾一曲”[2]。与此字对应的是“汾”,但“汾”在战国文字中作

(二十二年临汾守戈·集成11331),此字明显不是“汾”。

“苂”字可分析为从艹从火,会意字。

战国楚简中“火”字一般作[3]:

(上博四·曹63)[4]、

(上博七·凡甲2)、

(上博七·凡乙2)。

战国楚简中“火”字作偏旁时无甚变化:

然:

(上博七·凡甲27)、

(清华叁·赤鹄0

4)[5]、

(清华叁·赤鹄04

);

气:(郭店·语丛一52)、 (上博七·凡甲27)、

(上博二·民12)。

古文字中从“艹”从“林”往往无别,故“苂”应是“焚”字异体。甲骨文“焚”字既有从“林”作

(合10408正)、

(合10681),亦有从“艹”作

(合10408正)、

(合10688)[6]。

西周晚期多友鼎“焚”字作:

(集成2835);战国楚鄂君启车节作:

(《新金文编》1417页)。目前所见金文中“焚”字仅有3例,未见“苂”字。

目前已公布的战国楚简中“焚”字出现了十几例,皆从“林”作,无作“苂”者:

(上博五·鬼2)、

(上博五·鬼8)、

(上博六·用9)、

(清华叁·芮良夫21)、

(清华贰·系年92)、

(清华壹·楚居7)。

《说文·火部》:“燓,烧田也。从火、棥,棥亦声。”段玉裁以为“燓”即“焚”之譌[7]。

“苂”字从艹从火,会以火烧草之意。《周礼·秋官·薙氏》:“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掌凡杀草之政令。”郑注:“谓以火烧其所芟萌之草,已而水之,则其土亦和美矣。”[8]《周礼·秋官·柞氏》:“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则春秋变其水火。凡攻木者,掌其政令。”孙诒让《周礼正义》曰:“化犹生也,谓时以种谷也。变其水火者,乃所火则水之,所水则火之,则其土和美。”[9]

今本《诗经》该字作“汾”,应是通假关系。典籍中从“分”声字与“焚”可通[10],如《周礼·考工记》:“妢胡之笴”,郑注:“杜子春云妢读为‘焚咸丘’之焚。”[11]又如《左传·文公十一年》:“获侨如之弟焚如。”《史记·鲁周公世家》“焚如”作“棼如”。清华简(壹)《楚居》中的“焚冒”之“焚”典籍中多异写,如《史记·楚世家》作“蚡”,《史记》索隐引古本作“羒”[12],《战国策·楚策》作“棼”,《国语·郑语》与《汉书·古今人表》作“蚠”。另外出土简帛中“纷”与“焚”、“炃”与“焚”、“棼”与“焚”相通之例甚多[13]。毛传:“汾,水也。”[14]朱熹集传:“汾,音焚。水名,出太原晋阳山,西南入河。”[15]

今本《诗经》“汾”共出现4次,其中3次即是本文讨论的《魏风·汾沮洳》,还有《大雅·韩奕》“汾王之甥”中1次;“焚”仅有1次[16],即《大雅·云汉》“如惔如焚”中1次。惜安大《诗经》简并不完整,只有《国风》部分,且《魏风·汾沮洳》仅存第三小节。

梳理“焚”字形体的演变序列可以发现,“焚”字异体安大简作“苂”,上承甲骨文,表明安大简具有早期性特点,这也与安大简相关测年数据表明属于战国中期偏早阶段相吻合。

[1]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M].上海:中西书局,2019.

[2]许瀚著,袁行云编校.攀古小庐全集(上册)[M].济南:齐鲁书社,1985:319.据许瀚《论语附录》所说,《六书分类》引石经“焚”作“

”,此为李家浩告知作者。

[3]徐在国.上博楚简文字声系(一~八)[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

[4]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2012.

[5]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一~六)[M].上海:中西书局,2010-2015.

[6]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

[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

[8]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第12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30.

[9]a.同[8]:2927-2928.b.张政烺.卜辞“裒田”及其相关诸问题[C]//甲骨金文与商周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2.此文详细讨论了古人这一习俗,可参看。

[10]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M].济南:齐鲁书社,1989.

[11]孙诒让撰,王文锦,陈玉霞点校.周礼正义(第13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3119.

[12]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第5册)[M].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3:2033.

[13]白于蓝编.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汇纂[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863.

[14]毛亨传,郑玄笺,陆德明音义,孔祥军点校.毛诗传笺[M].北京:中华书局,2018:14.

[15]朱熹.诗经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6]值得注意的是安大《诗经》简11号出现了“焚”字作“

”,从“林”从“火”,与已公布的几批楚简该字写法一致,《毛诗》作“蕡”,两字可通。

*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商代文字字用研究”(项目批准号:16BYY14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的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16@ZH01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安徽大学藏战国楚简《诗经》的整理和研究”(项目批准号:16JZDW013)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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