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指导(六)材料作文“捡到钱包之后”导写与示例(《作文指导报》)
材料作文“捡到钱包之后”导写与示例
江西省大余中学 程秀全
【文题展示】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近日,辽宁某女士在路上拾得一钱包,经当地民警联系与沟通,第二天将钱包归还失主。之后民警给她发短信说:某女士,以后捡到他人物品,请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对方回复:“这个不用你教育我,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人家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我没偷没抢,我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现在水太深,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
请从“教育”“人情”“本分”“法律”“相信”这五个角度中任选一个角度,就上述事件写一篇文章,变谈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写作指导】
这则材料可从三面考查。一是某女士拾得钱包,民警与她沟通后,她把钱还给了失主;二是民警在某女士交还钱包后所发的那条短讯;三是某女士回民警的短信。从民警与某女士沟通后,她把钱包归还失主来看,这位女士是正直本分的,应给予肯定。从民警的短信来看,信息没有注意措词,语言当中有怀疑、警告成份,这涉及教育的方法。从女士回复的短信来看,这位女士明显是对警察短信中的怀疑警告成份不满,因而说出“还是人情,不还是本分”的话;但她所说的没偷没抢没犯法,则显得情绪化,对相关法律不充分了解;最后她说的“水太深,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涉及到对民警的怀疑,虽不能说所有民警就是这样,但也表现出民警在处理这类事件时的不足。
依以上三方面分析,围绕这五个关键词,可作如下立意:
教育要讲究方式。女士拾到钱包后未及时归还失主,也未交与警察,这是事实;但警察与她联系沟通之后,她把钱包归还了失主。无论她捡到钱包后是出于什么想法,但她最终还是归还了失主,这是值得肯定的。警察的短信中,“以后捡到他人物品,请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措词强硬,说这句话的前提便是这位女士捡到物品后不会“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这是对女士品行的怀疑。说话方式很重要,“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同样一个意思,说话的方式不同,产生的效果也不同。我们可以扣住这一点,谈说话方式及措辞的重要性。
“人情”是体贴他人。“人情”为“人的感情”“人之常情”。这位女士第二天把钱包交还了失主,便是考虑到了失主的失去钱包后感受,这是讲“人情”的表现。她回复民警的短讯,明显带情绪,说“我给人家是人情”,这里的“人情”是给予别人好处、帮助或面子,这个理解就狭隘了——所以,她的下句说“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似乎不还给对方也是可以的。真正的“人情”是以自己的心去体贴他人的心,即孟子所说的“推己及人”,考虑他人的感受。“人情”,是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表现,处处充满“人情”味,是一个国家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本分”是做人的底线。“本分”指的是“本身分内的义务”。它是“义务”,也就是必须做的;如果没做好,这是失责,是要接受惩罚的。这位女士以“没偷没抢”为由说“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显然误解了“本分”的含义。每个公民都享有权利与义务;在社会中,权利不可少,义务也不可少,只有权利与义务二者相结合,这个社会才会和谐。
“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规的制定以全体大众的权利与义务为依归,法规让社会和谐。这位女士认为自己拾到的东西,归还与否取决于自己,明显是对“法律”的轻视与践踏,对共同意识与不遵守。拾得他人钱物主动归还,这值得表扬;拾得他人财物占为私有,就必须承担责任。
“相信”是人心的保证。这位女士说的“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这句话引人深思。民警作为执法者,是公信力的表现;当民众对公信力表示怀疑时,社会便存在不安定的因素。这位女士的言外之意,便是我拾到东西之后主动上交,民警能否真正的找到失主,能否真正的把失物还给失主的怀疑。这一方面要求执法部门要以身作则,不谋为私用;另一方面要求执法部门在处理这类事件时,必须透明公开,找到失主与否都应给拾得者一个交待。当这种“相信”与透明度有关,否则社会将出现信任的危机。
【佳作展示】
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才是“本分”
江西省大余中学高三(2)班童俊雄
某女士拾得一钱包,在民警的联系沟通下将其归还失主,本是件无可厚非的事,然而在这之后,面对警方的短信教育,某女士的回复中却出现了“我给他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这样的言论。诚然,拾金而不还并未触犯我国刑法,但这绝不意味着这是做人的“本分”,而是违背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行为。一个真正本分的人,应当道德规范,拥有社会责任感。
人不可能与社会相隔绝,而法律与道德,则是人在扮演社会角色时两种不同形式却又相辅相成的规范。相比之下,法律所限定的权利与义务更具有权威与约束力,是不容违抗的;而道德则是由社会价值体系与意识形态所创造出来的精神规范,它不像法律那样强势,却比法律更为灵活。比如某女士提到的“捡了钱包不给失主”,在法律上受的限制很小,但这无疑是有悖于道德规范的。这种规范,也应当是人作为社会道德体系中一员所应有的“本分”。某女士却单单将“不违反法律”视为做人的“本分”,可见其对道德规范的漠视,未能有一个社会成员应有的道德觉悟。
某女士强调的“本分”,没有跳出“小我”的狭窄观念,缺少了一种“大我”的价值观——社会责任感。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社会责任意识,则是人作为社会参与者的一种自觉。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曾用“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抒发内心的社会责任感;无数仁人志士为了社会的和平与安定,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生命,这也是“大我”的社会责任感。面对这些牺牲“小我”去挽救社会的义行,再看看我们身边见义勇为、不图回报的善举,口口声声说首“本分”的某女士,是否会感到一丝羞愧?对着保卫社会安全的民警回复“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的某女士,是否会为自己脸红?这样自私而不负责任的话语,是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的悲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个人有“诚信”的要求,拾金不昧并不是什么“人情”,而是在“诚信”道德规范下做人的“本分”,是社会中一员对另一员的“本分”;同样,对执法部门的信任,也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的“本分”。我们不能囿守于狭隘的“自我本分”中,应该把思想提升到“社会本分”的境界,使社会上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风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作为社会中的一员,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感,是我们应尽的“本分”所在。
因而,某女士的“本分”说,丢开道德讲,本身是对“本分”的误解。真正的“本分”应是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才的结合。作为新时代的我们,要遵守真正的“本分”,舍“小我”而成“大我”。
简评:
本文是一篇颇为大气且严谨的议论文。标题“道德规范与社会责任才是‘本分’”即亮明了自己的观点,开头引出话题后,先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批驳某女士“本分”说的错误,然后从社会责任的角度阐述有责任感才是真正的“本分”,再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来谈,突出“小我”与“大我”的关系,让文章进一步深入。结尾收束全文,照应开头,呼应标题,让文章首尾完整,严谨而有逻辑。
【佳作展示二】
做人的本分?
江西省大余中学高三(3)宋才玲
辽宁某女士在拾到财物后经民警勾通联系,第二天还给失主。在收到民警的好意提醒短信后,她回复说“我给人家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这让我陷入了沉思。该女士拾金而昧是做人的“本分”吗?这观点明显是错误的。
“本分”是什么?“本分”是一个人在社会、家庭、学校等环境中作为其中一个角色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作为一个爸爸,要承担起抚养儿女长大及接受教育的责任;为一名国家主席,要承担起带领国家走上繁荣发展的道路的义务;作为一位社会公民,要承担起为社会秩序而努力的责任。该女士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在面对捡来的钱包时(尽管她最后还是归还给了失主),却说出“不给是我的本分”这样的话,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该女士是简单地认为“保护好自己,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就是做好了她做人的“本分”。此言差矣!
我们要怎样做好自己的“本分”呢?做好“本分”就是承担起你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义务就是作为合格的角色扮演者应做的、大众期盼你做的、道德伦理上要做的。简言之,就是做应做的事。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中华儿女,理应继承和发展先人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再说,如果该女士昧下这个钱包,在以后的生活中还能期望她做到做好其他人应做的“本分”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那么,要是不做好自己的“本分”会怎样呢?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身,不仅使自己名声不好,还容易影响到自己的子女。父母是子女的榜样。看到奶奶年近七十还要照顾自己卧病在床年近九十的老妈妈,看到妈妈要我端饭菜给奶奶和爷爷吃,我又怎么会感受不到其中所传递出来的东西呢?奶奶和妈妈都做好了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同样会影响到我,我也会以这种方式去回报他们。如果孩子见父母不尽“本分”,怎么能期望孩子以后会尽“本分”照顾你呢?所以,做不好“本分”到最后受影响还会是自己的利益。
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要积极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正确认识什么是“本分”,应该怎样做。做好“本分”,才会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成功发展的前提,它会让自己成为大家都爱的人。
简评:
本文扣住“本分”一词展开,在提出“本分”话题后,先探究“本分”的含义,指出“本分”是做人的“责任与义务”,然后分析尽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才是真正的“本分”,然后再分析不遵守“本分”所带来坏影响,最后总结上文,收束全文。文章处处扣住事件本身展开,对事件加以分析,同时引用自身的事例为论据,分析透彻,逻辑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