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新版《安全生产法》—33个维度数字化提炼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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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罗云布

【思想感悟、学术研究、人生家庭】安全理念,理念决定行为,行为表现素质,素质决定命运;安全策略,策略决定方向,方向引导路径,路径决定成败;安全系统,系统构建模式,模式体现方法,方法决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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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维度数字化提炼归纳

目录

一、要则:宗旨、理念及原则

二、要策机制、制度、策略与体系

三、政府要法:体制、方式与举措

四、企业要法:方法、措施与手段

今天新版《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我们应用数字化描述的手法和方式,从“要则”、“要策”、“要法”三个层面提炼、归纳了新法的内涵与精髓、要点与重点、要策与要法,以供大家系统、深入学习、理解、掌握、领会这部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安全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大法。

一、要则:宗旨、理念及原则

4大目的宗旨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大核心理念

首先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是“以人为本”,

第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第四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2字基本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管3必须”基本原则

一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二是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三是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个责任主体

一是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主体: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各级政府监管部门。

二、要策:机制、制度、策略与体系

5方参与机制

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1)

职工参与(2)、

政府监管(3)、

行业自律(4)

社会监督(5)的机制。

7项基本法律制度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全员责任制度;

五是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

六是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七是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大科学预防策略

一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预控体系;

三是推行事故隐患闭环排查治理机制。

双重保险互补制度

一是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二是商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大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行政责任追究,

二是刑事责任追究,

三是民事责任追究。

●10大安全保障体系

① 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各级政府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
② 社会安全监督体系:社会参与、工会监督、舆论监督等;
③ 安全责任制度体系:主体责任、多方责任、全员责任等;
④ 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专业教育培训、日常教育、全员教育等;
⑤ 安全技术服务体系:社会中介服务、技术服务等制度体系;
⑥ 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强制标准、规范制度体系等;
⑦ 科学预防保障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等;
⑧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质、应急器材、应急演练等;
⑨ 事故追究查处体系: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刑事、民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⑩ 安全评价考核体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评价、安全技术检测评估、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

三、政府(社会)要法:体制、方式与举措

5级监管体制

国家级、

省(市)、

地(市、区)、

县(市)级、

乡镇(开发区)级。

4种安全监督方式

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工会通过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对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等监督或提出建议;工会有权依法参与事故调查等;

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公示企业信用、社会诚信信息等;

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大行政监管制度

一是行政许可制: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许可;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许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许可等;
二是监督检查制:三同时审核制度;现场监察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状况公布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评价制度等;
三是行政追责制度:发生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追责(限期整改、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证照、罚款等),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追责。

3行政许可模式

一是单位资质许可:五大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
二是人员资格许可:三类人员(负责人、安全专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许可;
三是设备设施安全许可: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护用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许可。

4大政府监管职权

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

第二是现场处罚权: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行政处罚。

第三是现场处理权: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四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危险物品、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项政府监管人员法律义务

一是不干扰义务: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公正执法义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三是出示证件义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四是保密义务: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40余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40余种违法行为(具体见原法第六章):其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能的违法行为有6种;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余种;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出具虚假证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

22种追责处罚方式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上亿元事故追责处罚力度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100%企业负责人罚款力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四、企业要法:方法、措施和手段

5高危行业

一是矿山、二是危化、三是冶炼、四是建筑、五是运输行业。

对于高危行业,法律在安全机构设置、安管人员配备数量及质量(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双重预防机制、安责险、应急管理等方面有强制性要求。

3层级责任体系

一是决策层:党政同责,一把手第一责任人;
二是管理层:一岗双责,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
三是执行层: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双重预防机制

一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预控机制:科学、精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推行全面安全风险分类、分级预控机制;

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高效排查、根除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闭环管控机制。

危化4大高危作业过程

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四大生产过程经营过程。加强危险生产经营的过程安全管理,特别是新安法强调的装卸过程的安全管控。

4项典型高危作业

一是爆破、二是吊装、三是动火、四是临时用电。

法律要求:高危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各行业实践中通常高危作业有:1)爆炸作业、2)吊装作业、3)动火作业、4)受限空间作业、5)高处作业、6)动土作业、7)断路作业、8)临电作业、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10)煤气区域作业、11)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12)高危设备检维修作业等。

4种重大管控对象

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重大隐患,三是重大风险、四是重大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7项法律责任

①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②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④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⑤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7项法律责任

①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②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③ 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④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⑤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 管理的建议;
⑥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⑦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从业人员8大生命安全权利

① 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 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 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 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 紧急避险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 赔偿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 保护权,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 受教育权,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3项安全义务

① 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 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 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层安全对策措施

第一是“事前”预防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

第二是“事中”应急措施: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三是“事后”追责措施: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3大安全保障举措

第一是“科技”强安举措: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淘汰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危险化学品严格管控、事故隐患整改、安全距离保障、从业人员个体安全防护等;

第二是“管理”固安举措:政府安全监察制、社会安全监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检查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安全评价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追责制等;

第三是“文化”兴安举措: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奖励机制、员工安全心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媒体舆论宣传引导、安全信用与诚信机制、定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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