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新版《安全生产法》—33个维度数字化提炼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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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维度数字化提炼归纳
目录
一、要则:宗旨、理念及原则
二、要策:机制、制度、策略与体系
三、政府要法:体制、方式与举措
四、企业要法:方法、措施与手段
今天新版《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我们应用数字化描述的手法和方式,从“要则”、“要策”、“要法”三个层面提炼、归纳了新法的内涵与精髓、要点与重点、要策与要法,以供大家系统、深入学习、理解、掌握、领会这部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安全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大法。
一、要则:宗旨、理念及原则
●4大目的宗旨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大核心理念
首先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是“以人为本”,
第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第四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2字基本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管3必须”基本原则
一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二是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三是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个责任主体
一是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主体: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各级政府监管部门。
二、要策:机制、制度、策略与体系
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1)
职工参与(2)、
政府监管(3)、
行业自律(4)
社会监督(5)的机制。
●7项基本法律制度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全员责任制度;
五是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
六是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七是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大科学预防策略
一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预控体系;
三是推行事故隐患闭环排查治理机制。
●双重保险互补制度
●3大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行政责任追究,
二是刑事责任追究,
三是民事责任追究。
●10大安全保障体系
三、政府(社会)要法:体制、方式与举措
●5级监管体制
国家级、
省(市)、
地(市、区)、
县(市)级、
乡镇(开发区)级。
●4种安全监督方式
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工会通过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对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等监督或提出建议;工会有权依法参与事故调查等;
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通过媒体公示企业信用、社会诚信信息等;
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大行政监管制度
●3大行政许可模式
●4大政府监管职权
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
第二是现场处罚权: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行政处罚。
第三是现场处理权: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四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危险物品、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项政府监管人员法律义务
一是不干扰义务: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公正执法义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三是出示证件义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四是保密义务: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40余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可能的40余种违法行为(具体见原法第六章):其中政府及监管部门可能的违法行为有6种;生产经营单位可能的违法行为有30余种;中介机构可能的违法行为有1种(出具虚假证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可能的违法行为有2种(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
●22种追责处罚方式
●上亿元事故追责处罚力度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100%企业负责人罚款力度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四、企业要法:方法、措施和手段
●5大高危行业
对于高危行业,法律在安全机构设置、安管人员配备数量及质量(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双重预防机制、安责险、应急管理等方面有强制性要求。
●3层级责任体系
●双重预防机制
一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预控机制:科学、精准、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推行全面安全风险分类、分级预控机制;
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高效排查、根除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闭环管控机制。
●危化4大高危作业过程
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四大生产过程经营过程。加强危险生产经营的过程安全管理,特别是新安法强调的装卸过程的安全管控。
●4项典型高危作业
一是爆破、二是吊装、三是动火、四是临时用电。
法律要求:高危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在各行业实践中通常高危作业有:1)爆炸作业、2)吊装作业、3)动火作业、4)受限空间作业、5)高处作业、6)动土作业、7)断路作业、8)临电作业、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10)煤气区域作业、11)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12)高危设备检维修作业等。
●4种重大管控对象
一是重大危险源,二是重大隐患,三是重大风险、四是重大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7项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7项法律责任
●从业人员8大生命安全权利
●从业人员3项安全义务
●3层安全对策措施
第一是“事前”预防措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
第二是“事中”应急措施: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第三是“事后”追责措施: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3大安全保障举措
第一是“科技”强安举措: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淘汰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危险化学品严格管控、事故隐患整改、安全距离保障、从业人员个体安全防护等;
第二是“管理”固安举措:政府安全监察制、社会安全监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检查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安全评价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追责制等;
第三是“文化”兴安举措: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奖励机制、员工安全心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媒体舆论宣传引导、安全信用与诚信机制、定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