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为什么古代的笞刑不打背只打臀
我们常看到许多古装剧中,在公堂上被判“重打五十大板”时,犯人都是被打臀部,而不是打手、脚、胸或背部,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还有一段故事呢。
甄权是隋末唐初著名的医学家,善于针灸。621年,唐太宗李世民平定河南,派李袭誉出任潞州的地方官。当时朝廷聘请一些医生为征士,甄权就是李袭誉随行的征士之一。甄权曾把他精心绘制完成的《明堂人形图》拿给李袭誉看。贞观初年时,李袭誉官拜少府监,他向唐太宗详述《明堂人形图》之妙,于是,唐太宗命他主持修订,将甄权的《明堂人形图》加以校订、充实。630年,官方修订、图文并茂的《明堂针灸图》终于完成,并呈献给唐太宗御览。
唐太宗很仔细地看了《明堂针灸图》,发现人体的胸、背部是五脏经脉穴道集中之处,而臀部穴位则较少。唐太宗由此联想到,鞭打的刑法有五刑,分为死、流、徒、杖、笞。其中笞刑是最轻的,是以竹板或小荆条抽打背部或臀部,自十下至五十下,分为五等。笞刑虽最轻却隐藏危机,鞭背有可能将犯人误打致伤残或死亡。因此,唐太宗为避免打死罪犯,就下令衙门只可打臀部,不可以打胸、背部。自此之后,公堂之上责打犯人都棒打臀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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