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是把双刃剑--出版在新技术面前的术与道

文/杜辉

随着技术的发展,大数据这一依托于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发展而来的新事物,一跃成为热点。众多企业凭借大数据的分析能力、商业逻辑,大大的扩充了市场,提高了销售。面对这一新事物,出版业也积极探索。目前应用效果最好的,莫不属网络书店。其凭借消费者的浏览、定制、购买记录等信息,分析出消费者的个人需求及喜好,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点对点信息推送。从而扩充市场,提高销售机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数据在风光无限的当下,也并非没有争议。一方面是法律道德下的个人隐私保护及隐私权,另一方面则是大数据在选题策划、立项、决策等领域如何有效的运用。通过正反方向的比较,来重新衡量大数据的价值。

在法律空白与道德谴责下的大数据

与科学技术领域的大数据不同,商业领域的大数据,是以跟踪、记录消费者等群体的生活轨迹、消费记录、阅读记录而生成的数据库。这一数据库可以有效的分析推断出消费者的消费喜好、消费习惯、消费特点、消费频率及消费能力等个体特征。通过数据模型及人为设定的筛选条件、分析公式从而得出消费者的个体行为概率及规律。这种数据跟踪、记录、分析,绝大部分是在消费者不知情或者被动接受的模式下进行的,从而也就产生了侵犯个人隐私权--这一社会道德及法律定义的问题。

每个人都会有个人私密的部分,包括个人的生活、生理等特性。试想你打开搜索引擎,打开购物网站,给你弹出推介的是你曾经私下浏览的避孕套、壮阳药、治疗狐臭、口臭的药剂等,这时你身边如果坐着同事、领导、家人,你会是一种多么尴尬的境况。法律约束必然会滞后于技术发展,但是道德争议则是与技术发展同步而来。这种个人信息被窃取的行为,已经被消费者广为诟病和指责。这些道德领域的争议,未来必定会延伸到法律领域,从而影响到法律措施的制定,最终必然会给与窃取个人隐私的行为以约束和限制。到那时,目前这种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模式,必然会面对一次彻底的变革,才可以延续生存下去。短期内商业领域大数据的应用,正是利用这一法律空白,从中获利。但未来这种偷窃行为必不可长久。

出版是以大数据为工具,还是以大数据为决策判断标准

大数据在出版领域的应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刚才也提到过的发行销售领域。这一领域的应用最为普及,效果也最为明显。另一方面则是大数据对选题立项决策的数据支持及产品生产的数据参考。当然大数据还可以应用在管理、财务、物流等方方面面,但目前最大意义的应用仍集中在以上两个领域。

在以大数据为依据进行选题策划及选题立项的决策上,这其实还是处于道德谴责与法律空白前提下进行的。因为没有个体生活轨迹的跟踪,就不可能获得有效的数据作为决策依据。

通过大数据的跟踪、筛选、分类,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对一个事物进行多角度的分析及预测。比如某个选题,我们可以查询同类型的选题已有的消费量,进而还可以计算出从浏览量到消费量的转化率,进而预测潜在的消费人群数量。通过数据还可以分析出消费者对于产品价格的接受能力;消费者的年龄阶段、性别差异、地域差别、学历及收入差别;还可以看到消费者的购买时间,比如是集中在什么月份,某日的什么时间段是消费高峰,工作日还是休息日销售量最大等有效信息。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对图书产品的印量、定价、上市时间、重点投放区域及发货量等进行决策。同时在产品的宣传营销阶段,还可以选择高峰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信息推送、社群营销。这些都会大大帮助图书产品产生有效的销售机会,减低库存积压风险,避免选题的经营风险等。

这是以大数据作为一种决策工具最理想的应用状态。但是在选题决策领域,在产品线的设计领域,大数据这个工具还会有如此神通的效果吗?比如当某类或者某个选题已经有众多品种的时候,虽然大数据可以看到产品的消费轨迹,但是你的市场饱和度则很难计算,你通过大数据而定制的产品也许是非常优秀并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但是市场已经饱和,你产品的市场风险也就会大幅度增加。再比如某类产品选题,市场上没有或者鲜有同类型产品的时候,你无从或者很难从大数据中得到有效的市场信息。这个时候你如何决断?很多畅销书都是在没有同类产品的情况下一跃而出。当大量同类同质产品出来的时候,市场饱和度临界的时候,你的产品再优秀也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我们可以看到,大数据的应用会大大提高抉择的准确率,并为产品的设计提供很好的参考标准。但是如果过于迷信大数据,凡事都以大数据为标准,把大数据从工具的地位,提高到一种决策判断标准的地位,则会陷入一种死循环。大数据是非常优秀的工具,但不是一种行为决策判断标准。大数据是术,出版是道。通过对术的应用可以更好的达成道,但是不可能以术为道。

出版是经验型行业,以往的决策判断都是以个体的工作经验、人生经验,对社会的分析了解为基础,从而得出结论。大数据可以帮我们整理出这些经验里的共通性,这些经验背后的逻辑性,但不可能取代我们的思维模式,逻辑思考。所以出版人要善于学习应用新技术,但是又不能过分迷信、依赖新技术。以术辅道,道易成。以术为道,道易毁。

作者注:

本文发表在2016.5.23日的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6268期 06版,发表时题目为《大数据是柄双刃剑》,进行了较大的删改,在此发送的是全文。

大数据这个东西,只是一个工具,完全没有必要神话和崇拜。一个人对某个事物过分的崇拜、信任、依赖,实则是内心自卑与不自信的一种表现。所以好的出版人,会善加利用这些新的工具,但不会被这些新的工具所迷惑和误导。

出版是经验型行业,需要的是你投身工作,并不断的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如果用某种工具就可以成为优秀的出版人,那么这个行业也就没有让人投身的吸引力了。而且也轮不到你我在做,因为是个人就可以做的话,那有的是比你我工资低,还勤奋的人。你我的价值是经验和利用工具的能力,而不是成为工具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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