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情义武侠心
1957年,米高梅公司出品了一部黑白电影《十二怒汉》(12 Angry Men),影片好评如潮,获得多项奥斯卡提名。
这部电影至今影响力巨大,在豆瓣上获得9.3分的超高分五星好评,并先后被多个国家改编,包括中国的《十二公民》。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一间房间里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参加闭门会议的十二个陪审员中的十一个,根据之前的庭审,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少年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怀疑」,力排众议,艰难说服其他十一个人,最终判定少年无罪。
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短短的时间内,刻画出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十二个陪审员,五个合理怀疑的提出,从一票无罪到彻底逆转的七次表决,《十二怒汉》以其丰富的戏剧张力成为经典。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陪审团制度的设计认为,如果一切都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话,一般常人的智力就足以判断。美国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就是因为他们认为陪审团的成员是最不容易受任何人操控的。
为了建立能够真正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公民,在陪审团成员的选择上,通常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所以我们看到《十二怒汉》中的陪审员各个阶层、各个职业的人都有。通常这被认为是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法律的正义。
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样选择的弊端显而易见。作为法律规定的义务,并不是没有成本的。任何人成为陪审团成员之后出庭的那段时间,都是付出的机会成本。如果换算成金钱,穷人的时间成本相对小些,富人的时间成本则会更高。
富人的时间成本高,所以会想尽各种办法逃避这种所谓的法律「义务」。纳税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吧,但你看很多人能逃则逃。「义务」并不会因为法律规定而自然获得高质量的参与,这就是免费和义务本身的问题所在。
于是我们看到《十二怒汉》中的陪审员,有的是高中球队教练,有的从事股票分析工作,有的在贫民窟长大,有的是普通上班族,还有两个是老人。
时间成本相对较低,也就大多数处于社会底层,剧情的设定基本符合现实,也符合经济学的规律。不仅仅是很多人不愿意来,即使是成为了陪审团的一员,作为「义务」的免费出场,大多数人也是心不在焉,希望尽早宣判。
跳出电影本身的场景设计,另一个问题在于,社会底层对于一些法律术语,以及一些事实认定,或者说在某些新知识方面的认识往往跟不上,客观来讲,这也会对新时期案情的审理质量和效率上造成一定障碍。以至于现在美国律师和证人在面对陪审团的时候,如何表演和煽情成为了必杀技之一。
《十二怒汉》的剧情,最终大反转宣布被告无罪,明显是一个过于理想化的设定。不过包括我自己在内,人们普遍都有追求正义,渴望正义获胜、邪不压正的倾向。即便是我有了经济学的判断力之后,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仍然被主人公的执着所打动,为大结局的圆满而感动。
执剑四方行侠仗义之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得到,所以才会被虚构的故事所吸引。都知道飞檐走壁的武侠片是假的,但都还是爱看,因为里边不光有精彩的打斗场面,更有那荡气回肠的江湖情义和豪迈。
每个少年都有一颗武侠心,我也不例外。
不过感动归感动,问题归问题,从陪审团的成员选择上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制度,不过这是一个细节问题。还有更深层次制度问题,明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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