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分明的底线 || 李志远
公私分明的底线
李志远
报上有则记者与方工的对话,颇为启人心智,文字不多,不妨照录如下。
记者: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李氏家族中有一个人特别廉洁。有一天他正在就着烛光办理公务,接到一封家信,于是灭掉公家的蜡烛,点起私人的蜡烛读信。我知道这个故事特别为您所称道。这种公私分明、廉洁自律的精神自然是好的,但您有没有觉得这种做法太过死板、太过机械?
方工:哦,这事得这么看——仅就这一件事来说,谁都不好理解,这点有多少公私区别?公家也不差你这点。但是一个人在道德品格方面必须高标准。这就是古人说的,“取法其上,仅得其中;取法其中,不免为下。”如果你这一条可以放松,无所谓,那一条也可以放松,也无所谓,那就没有标准。就像规定下午该一点准时上班,如果差一分钟行,那差两分钟行不行?差三分钟行不行?不都差一点吗?这样下去,就没有底线了。
方工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应当说,底线是根基,根基坚实,上层建筑才会高大雄伟。方工从理论到实践,坚持信守公私分明的底线,因此,他清正廉洁的品德,终于得到升华。其实,岂止方工,大凡清正廉洁的先进人物,都能较好把握公私分明的底线。如郑培民,他有集邮爱好,但怕有人投其所好,便刻意隐瞒,从不告诉别人;他的车子从不让家人坐,一次,儿子已坐进去,硬是被他赶了下来;对下级送的礼物,从来是能拒就拒,自己拒不了就请秘书去退……相反的,从一些贪官变化轨迹来看,无不是先模糊了公私分明的底线,动摇了根基,才一步步蜕变而成的。
底线也是防线,防线牢固,精神家园才会安全。有道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而堵塞了蚁穴,不就没了隐患?可有些人,不尊重常识,不注意吸取经验教训,在所谓小事上,常常公私不分。如有些机关干部,打印、复印私用文字材料,用公家纸张已成家常便饭;私人信件,用公家信笺、信封,也已“顺理成章”;甚至有的机关办公用的笔墨文具,不少都“跑”进了干部子女的书包里。而且,谁若对此稍有微词,还不免落个“抠门儿”的骂名。足见在有些人头脑里,还缺乏公私分明底线的概念。
自觉守护底线,是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苏轼有言:“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这是对公私分明底线更为明白的诠释,也是人们追寻的高难度目标。知易行亦不难,关键在弄清小与大的辩证关系。小在大中,大由小来,没有小,哪来大?无论廉者的廉,还是贪者的贪,概莫能外。很难设想,一个廉者会在小事上公私不分,一个贪者会在小事上公私分明。
所以,我们学习别人经验也好,吸取别人教训也罢,都该执着防微杜渐、慎独慎微,从点滴小事做起。如此,有望守住公私分明的底线。
(原载《李志远杂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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