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双喜丨让“老赖”四面楚歌
一位60多岁的老人,半辈子靠捡拾废品辛辛苦苦攒了几万块钱,本来要靠这些钱养老。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经熟人介绍,借给了一个民间融资商,说是每月结一次息,月息4分。钱出去了,像泥牛入海回不来了。这位老人讨账不知跑了多少次,费了多少口舌,最后利息情愿不要,只要求还回本金。但是,染坊退不出白布,四年后老人在绝望的情况下,得了严重的脑血管疾病。
这是前些年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个民间借贷现象。曾几何时,社会上欠账的是爷爷,要账的是孙子。为了讨回账,要账的委曲求全,在欠账人面前说尽好话,绝不敢得罪欠账人,稍微不慎语气重了点,欠账人就给你“摊牌”、“论堆”。
在法治逐步健全的今天,法律给这类骗子起了一个绰号,叫“老赖”。定义为:欠别人的钱,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仍故意拖延履行债务、或将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拒不履行到期债务,这就是“老赖”。
前些年,“老赖”盛行,无法无天。他们丧尽了社会责任感,也抛弃了家庭责任感,拿着借贷来的钱,其中有的是血汗钱,住星级宾馆、吃山珍海味、乘坐飞机、高铁出国或游玩于国内名山秀水之间,享受“总统套间”等高档服务,肆意挥霍浪费。到了还款期限,或玩失联,或假装生意赔本、公司倒闭,或闭门不见,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讨账时,即便使尽浑身解数,但都无济于事。
那时,相当一部分人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颠倒,有些地方社会风气正不压邪,认为这样的人有本事。不问你致富的原因,不问你金钱的来路,只要你有钱了,就是“强人”、“能人”、“带头致富的楷模”。政府给其戴桂冠,一些麻木不仁的人把羡慕、崇拜的目光投向了这类人,甚至和这些人攀亲戚、交朋友。社会风气一度给“老赖”的生存创造了适宜的“土壤”条件和发展空间。
“老赖”骗人的招术就像“变脸术”多种多样:一是用高利息引诱人上当。承诺月息5分、8分、甚至1毛。二是先付息,后用款。如借你一万元,月息按2分,先付给你一年的利息2400元。三是亲情感召法。在亲戚朋友间,说是为你理财,帮你致富,取得亲戚朋友的信任,吸纳了亲戚朋友的巨款。还有种种招式不一一而论。可怜的人们,在高利诱惑、利欲熏心的情况下,头脑膨胀,不去辨别真伪,不加分析风险系数,将自己辛辛苦苦多年攒下的积蓄,一下子交给了“老赖”,指望用这些钱以及产生的巨息来买房、买车、娶媳妇、养老,岂不知,从你的钱出手的那一刻,“老赖”就没还你钱的打算。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老赖”盛行的年代,有些人却宁愿当“老赖”,哪怕是钱再多,有能力买房买车,就是不想还钱。因为当“老赖”当得很轻松,自然不想把钱还给别人了。这种社会怪相的存在,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恶性案件不断出现。2015年,河北一家三代人同时被杀死,包括死者妻子、两个儿子、一个姐姐、一个妹妹、还有母亲。究其原因就是被害人因欠他人10余万元多年未还,债权人多次讨要均未成功,被逼无奈,遂起了杀人的念头。于是乎,“老赖”一家7口人暴死于自己制造的恶果之下,终于为自己的无德无义付出了沉重代价。
还有的“老赖”把魔爪伸向了银行。他们有的瞅准银行制度的空白点或薄弱环节,伪造证件,投机钻营;有的拉拢腐蚀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内部信息;有的与银行内的蛀虫相互勾结,里应外合,绞尽脑汁,骗取银行的信任,将巨款贷出,中饱私囊。之后无度消费,挥霍殆尽。
如今,政府出台了十大严惩“老赖”的措施:如推行“报告财产令”,债务人必须将前一年的财政状况,包括收入、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等强制报告给法院;严查财产去向:不仅调查“老赖”本人,还包括其配偶、或前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各种收益;限制出境、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软卧,不能入住星级宾馆和在娱乐场所消费;不能购楼装修、旅游度假等限制其高消费9项具体措施;公布“黑名单”将“老赖”的名字在报纸网络上公布,张贴于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和被执行人生活的社区、单位等场所,还可以借助微博、微信等工具,使“老赖”的真面目裸露于公众眼皮底下。
近年来,我们县法院在网站、手机微信等公众信息平台,实行点名道姓的办法,陆续公布了3批“老赖”名单,并附有“老赖”身份证图片。群众为此拍手称快。过去“老赖”隐匿,谁也看不出;现在信息公开,对“老赖”曝光、亮相;过去“老赖”猖獗,好人受气;现在“老赖”像过街老鼠,在人们面前仰不起脸、挺不直腰。在新形势下,“老赖”正面临“四面楚歌”的境地。
失信将是最大的破产。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信用破产!哪怕你一无所有,但只要信用还在,就还有翻身的本金。请保护好自己的信用,珍惜别人给你的每一次信任,永远不要透支自己的信用!
欠账方面的“老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社会上已经没有了他们活动市场。但在日常生活中还有一些“老赖”依然存在,如:缺斤短两的生意人,办事不守信的“油滑子”,满嘴喷粪的“垃圾人”,呟街骂巷、欺行霸市的“地头蛇”,横冲直撞、寻衅滋事的“流氓打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拒不接受劝诫的“低俗人”。这些现象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赖”。这类“老赖”的普遍存在,影响了社会文明进步,被群众所厌恶憎恨,但是,又无良药可医。人们试想,何时也能像对付欠账不还的“老赖”一样,给其脸上贴上“贴”,戴上“帽”,使这类“老赖”裸露于公众眼皮底下,并受到法律的制约。
广大民众翘首以盼,拭目以待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写于2016年8月26日
作 者 简 介
马双喜,男,50末,出生于“烧鸡之乡”——滑县道口镇。爱好广泛,诸如写作、书法、摄影、旅游、徒步、登山等,但无一成就。曾在《安阳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滑台文学》发表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