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优理赔来了,适合刚需上车吗?

目前旧版重疾险产品停售已进入最后倒计时阶段。因为在2020年11月0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新规明确:2021年02月01日起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均应符合新规范,所以旧规范的重疾险产品必须在1月31日前下架 。

那问题来了,在新产品要来、老产品纷纷下架的交替之际,我们要迅速上车吗?新旧产品到底哪个好呢?估计很多朋友又是各种纠结。

事实上也不必纠结,因为不少保险公司趁机公布了“择优理赔”政策,确实最大诚意彰显了“用户至上,能赔尽赔”的理念。

今天小姐姐我就重新梳理一下关于择优理赔政策。

PART1

什么是“择优理赔”?

所谓“择优”理赔,是指如果投保的是旧版重疾险,在特定时间段内(比如11月5日之后)首次确诊重大疾病,申请理赔时可以可择优选择2007版重疾定义、2020版重疾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保持不变。

虽然各家保险公司的方案有点差异(第3部分有细说),但都可以简单理解为:在理赔时,同一种疾病,哪种理赔条件对自己更有利,就选哪一个。

举个栗子

隔壁老李最近刚投了重疾险。2021年7月,不幸患上严重冠心病,实施了切开心包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手术,但没有开胸。

按照2007版重疾旧定义,这种情况是不符合重大疾病的,因为不满足定义中“开胸”的条件,所以不能赔。

而在2020新版定义中,“不开胸”也可以赔,那么,如果老王买的重疾险官宣了“择优理赔”政策,他是能很顺利获得理赔的。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版本的理赔条件,会得到不同的理赔结果,而有这个“择优理赔”就真的是很完美的和优秀的。保险公司践行的理念就是“能赔就赔”。

PART2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重疾发生时间是在2020年11月5日后,且这次要求的是“重疾”,轻症疾病与中症疾病是不在政策范围内;

  • 保险产品得是“旧版”重疾险,即2020年2月1日后签发的保单,不在择优理赔政策范围内;

PART3

哪些公司官宣了 “政策”?

有小伙伴可能就来问了,是不是现在市场上所有的保司都公布了这个政策呢?其实并没有。小编把有正式官宣过政策的公司汇总如下:

另外官宣过的公司是所有疾病产品都适用这个政策吗?

不是。不同保险公司,适用范围还不一样呢。整体概况起来有以下特点:

  1. 未使用新定义的全部疾病保险均覆盖:国寿、中宏、新华;

  2. 只覆盖“2007版重疾”标准:有很多,不逐一列举;

  3. 只覆盖特定产品,如:

工银:  御系列产品

复星保德信:星无忧系列产品;

友邦:全佑系列产品;

昆仑:健康保(多倍版);

汇丰:家倍关爱B款、健康守护。

新旧条款交替之际,有“择优”政策的加持。如果你曾经有想配置保险却未落实,那么现在确实是一个合适时机的考量时点。如果有看到合适的产品,就买了吧。毕竟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是在跟风险在赛跑,真心希望身边每一个朋友都因为保险而保住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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