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告“跑男”,又是一场为正义而战的硬碰硬?
海淀法院网上显示,“葫芦娃”把“跑男”告了,要求赔200万元。
因认为《葫芦兄弟》著作权被侵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
六年前,“葫芦娃”也打了一场官司。不过,当时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是被告。
吴某、胡某两原告是“葫芦娃”造型的原创作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确认《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系列剪纸动画电影中“葫芦娃”(即葫芦兄弟和金刚葫芦娃)角色形象造型原创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原告所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对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葫芦兄弟》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于1986年原创出品的13集系列剪纸动画片,同年首次发行。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发现,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制作的综艺节目《奔跑吧兄弟》第四季第7期《宋仲基来了!跑男齐变葫芦》大量抄袭和使用了《葫芦兄弟》中的内容,包括多次使用《葫芦兄弟》中故事发生的场景、人物设定、道具。还以葫芦兄弟作为节目宣传卖点,以期利用“葫芦兄弟”这一经典童年回忆扩大节目影响力。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和审查在其网络播放平台上播放了该节目。
“葫芦娃”告“跑男”,让人想起当年琼瑶告于正一案。
2014年4月15日,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
12月25日琼瑶诉于正案一审宣判琼瑶胜诉。《宫锁连城》停止传播。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四被告停止对《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宣判后,琼瑶代理律师王军透露,琼瑶得知胜诉后非常激动,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随后,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称:“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谢谢(北京市)三中院,谢谢宋鱼水法官,冯刚法官、张玲玲法官,谢谢内陆的法律,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琼瑶。”
“葫芦娃”告“跑男”,会不会和琼瑶告于正的结果一样,不难猜测。
和前两年比,知识产权更受重视了,单纯地“拿来主义”,不好使了。
葫芦娃,葫芦娃,不是想拿就能拿;
你抄他抄,都不怕,只要肯把赔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