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当心“饭桌违纪”!远离这20种饭局(附案例)
为广大干部学习和决策提供参考。
来源:工人日报
“饭局”,在中国人情社会是绕不过去的社交方式。近年来,公职人员因公款吃喝问题被通报曝光的案例频繁发生。作为公职人员,理应遵守各项纪律,防止误陷“饭局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纪委提醒,这8种饭局去不得
中纪委曾多次发布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哪些饭局坚决不能去。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释义: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释义: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释义: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释义: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释义: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释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释义: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这12种饭局也需警惕
1、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2、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3、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4、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5、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6、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7、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8、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9、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0、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1、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2、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为防误陷“饭局门”应事先“三问”
一问:谁买单
“公款买单”是大忌,第一问就是问清“谁买单”。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
二问:和谁吃
拒绝明显带小圈子性质的聚餐,第二问就该问清“和谁吃”。杭州纪委提醒说,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属此列。
三问:在哪吃
“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挺敏感,第三问就要问清“在哪吃”。其中一个敏感的地方自然是“会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