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答第159期』12月申报提醒及注意事项

本栏目由慧税学院独家赞助,每期问答内容由出口退税领域资深专家编辑整理,为广大出口企业工作者解答系统操作和退税实务问题。每周二、周四慧小妹将会准时与大家见面!

1、问:1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为:
答: 12月份纳税申报期为12月1日至12月15日。
2、问:12月份的汇率是多少?
答:申报时的汇率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出口企业是采用出口月份1号或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进行折算录入。
12月1日的汇率:(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3、本月申报注意事项
截止到目前为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出口退税整合要求,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将进行升级调整,由于此次调整内容较大,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进行分批次上线,各地区“生产企业离线版申报系统”(新系统)启用时间如下:
8月31日广东(不包括深圳)、大连
10月31日宁波
11月30日青岛、河北、天津
目前生产企业离线版申报系统版本号为:00002
此外,仍使用单机版系统的,目前单机版系统的最新版本号为:2.1.22.200901sp1。
(注意:企业是否升级以当地税务局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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