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学经典《滴天髓》评注!


一、天道

欲识三元万法宗,先观帝载与神功。

原注:天有阴阳,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随时显其神功,命中天地人三元之理,悉本于此。

评注:天道讲的是天干,天干主外,主动,用事之神在天干方显其效,就好比一个人要做一件大事就必须要别人看到,让别人认可。要想知道三元(天元,地元,人元)万法(一切事物)的道理,首先要观察阴阳五行(自然界的力量)。

二、地道

坤元合德机缄通,五气偏全定吉凶。

原注:地有刚柔,故五行生于东南西北中,与天合德,而感其机缄之妙。赋于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凶定于此。

评注:地道讲的是地支,地支主内,主静,为一个人的根据地(实力),用神在天干的旺衰完全取决于地支对他的作用。坤元为地支,为天干的根气,需要机缄流通,即天干为用,地支要相生相帮,天干为忌,地支要相克相泄。四柱中最旺和最衰(或没有)的五行可以断一个人的吉凶。南方为火,北方为水,西方为金,东方为木,中心为土,观一个人的命局应该同时参考这个人的出生地。

三、人道

戴天覆地人为贵,顺则吉兮凶则悖。

原注:万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为贵。其有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于五行之顺与悖也。

评注:人道讲的是地支藏干,也叫人元。天干地支要相互帮扶克制。天干为用地支支撑,地支为用天干帮扶。顺应命局用神(精神,所用的人或事物)则吉,逆向命局用神就为凶。

四、知命

要与人间开聋聩,顺逆之机须理会。

原注:不知命者如聋聩,知命于顺逆之机而能理会之,庶可以开天下之聋聩。

评注:不知命的人如同聋聩,懂命理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奋斗,什么时候该执着,什么时候应该适可而止,什么时候该忍让。这就是懂得顺逆的道理。

五、理气

理承气行岂有常,进兮退兮宜抑扬。

原注:阖关往来皆是气,而理行乎其间。行之始而进,进之极则为退之机,如三月之甲木是也;行之盛而退,退之极则为进之机,如九月之甲木是也。学者宜抑扬其浅深,斯可以言命也。

评注:断命要分清五行的整体气势。该扶则扶,该抑则抑。旺极反衰,衰极反旺。这是物极必反,五行颠倒妙用的道理。

六、配合

配合干支仔细详,定人福祸与灾祥。

原注:天干地支,相为配合,仔细推详其进退之机,则可以断人之祸福灾祥矣。

评注:观察某一个天干或地支的旺衰,要配合相邻的干支生克来看,才可以断一个人的祸福与灾祥。

七、天干

五阳皆阳丙为最,五阴皆阴癸为至。

原注:甲、丙、戊、庚、壬为阳,独丙火秉阳之精,而为阳中之阳;乙、丁、己、辛、癸为阴,独癸水秉阴之精,而为阴中之阴。

评注:丙火猛烈,欺霜傲雪,至阳至刚;癸水柔弱,滋润万物,至阴至柔。有关十天干的属性,大家可以参考《穷通宝鉴》一书,所以不再详述。

五阳从气不从势,五阴从势无情义。

原注:五阳得阳之气,即能成乎阳刚之势,不畏财杀之势;五阴得阴之气,即能成乎阴顺之义,故木盛则从木,火盛则从火,土盛则从土,金盛则从金,水盛则从水。于情义之所在者,见其势衰,则忌之矣,盖妇人之情也。如此,若得气顺理正者,亦未必从势而忘义,虽从亦必正矣。

评注:这里讲的是从格。命局阳气盛,再得阳气,要顺从阳气,最怕运来反抗旺气。阴盛从阴也是这样的道理。

八、地支

阳支动且强,速达显灾祥;阴支静且专,否泰每经年。

原注:子、寅、辰、午、申、戌,阳也,其性动,其势强,其发至速,其灾祥至显;丑、卯、巳、未、酉、亥,阴也,其性静,其气专,发之不速,而否泰之验,每至经年而后见。

评注:阳支子、寅、辰、午、申、戌,主动,而且较强旺,逢冲则动,灾祥立刻显现。阴支丑、卯、巳、未、酉、亥,主静,藏干比较专,灾祥显现稍缓。

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冲仔细推。

原注:寅、申、巳、亥生方也,忌冲动;辰、戌、丑、未四库也,宜冲开。子、午、卯、酉四败也,有逢合而喜冲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冲也;有逢冲而喜合者,不若库地之必不可闲也。须仔细详之。

评注:生方指寅、申、巳、亥长生之地,其气杂,如果冲克(指藏干本气杂气相互冲克)很可能会两败俱伤。四库指辰(水库)、戌(火库)、丑(金库)、未(木库)四方之土,如果天干用神喜土,适合冲开。如果天干只得一库根,逢冲就会使地支余气尽伤,只余土的本气。四败指子、午、卯、酉帝旺之地。其气专一,相冲看其旺衰,并不是金能克木,木旺的时候也可以反克金;冲能破合,合也可以破冲。

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穿兮动不动。

原注:冲者必是相克,及四库兄弟之冲,所以必动;至于刑穿之间,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动不动之异。

评注:这句话写的十分经典。许多人论命,喜欢用刑和穿,其实是不懂五行真谛。冲而有动,四柱地支中某个宫位逢冲,这个宫位代表的人或事物必有动向;而刑和穿其实本身就是一种生克关系,大可不必执意专论刑穿。

暗冲暗会尤为喜,彼冲我兮皆冲起。

原注:如柱中无所缺之局,取多者暗冲暗会,冲起暗神,而来会合暗神,比明冲明会尤佳,子来冲午,寅与戌会午是也。是日为我,提纲为彼;提纲为我,年时为彼;四柱为我,运途为彼;运途为我,岁月为彼。如我寅彼申,申能克寅,是彼冲我;我子彼午,子能克午,是我冲彼。皆为冲起。

评注:四柱中缺陷的多,停匀的少,四柱中火土旺金水必然缺少。四柱本身冲克为明冲,岁运冲克命局为暗冲,宜冲不宜冲需深究命局喜忌。别人冲我,我冲别人,别人再去冲别人,谁旺谁衰就要分析五行的源头和流向。

旺者冲衰衰者拔,衰神冲旺旺神发

原注:子旺午衰,冲则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冲则午发而为福。余仿此。

评注:旺支冲衰支会使其根气尽失,而衰支冲旺支只会触其怒性,使旺支更旺。

九、干支总论

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原注:阴生阳死,阳顺阴逆,此理出于《洛书》。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为泄气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阴阳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

评注:这里是告诉我们断命一定要按照生克制化原理,不要执迷于生旺死绝十二宫之说。

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阴阳乖悖而混乱者亡。

原注:不论有根无根,俱要天覆地载。

评注:局中用神一定要天覆地载,才能发挥作用。用神有喜神相助者吉,用神被忌神破坏者凶,岁运同论。

天全一气,不可使地德莫之载。

原注: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为地不载。

评注:天干都是同样的五行,地支一定要有根,否则只是虚象。一定要地支之气上升,天干之气下降,才能流通生化,得到富贵。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

原注: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庚乙辛,则天不覆。然不特全一气与三物者,皆宜天覆地载,不论有根无根,皆要循其气序,干支不反悖为妙。

评注:地支有三会局,一定要天干引动,否则形同虚设。太过强旺的五行,只能顺而不能强制,否则凶祸不浅。

阳乘阳位阳气昌,最要行程安顿。

原注:六阳之位,独子、寅、辰为阳方,为阳位之纯。五阳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运阴顺安顿之地。

评注:正格四柱调侯,阳气盛喜得阴而中和,要行运配合不悖。

阳乘阴位气盛,还须道路光亨。

原注:六阴之位,独酉亥丑为阴方,乃阴位之纯。五阴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运阳顺光亨之地。

评注:正格调侯,阴气盛同样喜得阳,要行运配合顺畅。

地生天者,天衰怕冲。

原注:如丙寅、戊寅、丁酉、壬申、癸卯、己酉,皆长生日主,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巳,皆自生日主,如主衰逢冲,则根拔而祸更甚。

评注:地支生天干为用,日主不得令,少帮扶,最怕冲克,冲克则根拔而有祸。

天合地者,地旺喜静。

原注: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类,皆支中人元,与天干相合者。此乃坐下财官之地,财官若旺,则宜静不宜冲。

评注:天合地(天干与地支本气相合),如丁亥,丁火与地支壬水相合为用,一定要地支旺盛,不宜冲克。

甲申戊寅,真为杀印相生;庚寅癸丑,也作两神兴旺。

原注:两神者,杀印也。庚金见寅中火土,却多甲木,而以财论;癸见丑中土金,却多癸水,则帮身,不如甲见申中壬水庚金、戊见寅中甲木丙火之为真也。

评注:甲申(柱中水旺)戊寅(柱中火旺),可看作杀印相生。庚寅(四柱木旺)当以财论,癸丑(四柱金水旺)也可以帮身。

上下贵乎情协。

原注;天干虽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评注:这里讲的还是干支配合,用神不能伤,忌神不可助。

左右贵乎同志。

原注:上下左右,虽不全一气之物,须生化不错。

评注:天干为用左右(邻干)要辅助,地支也是同理。

始其所始,终其所终,富贵福寿,永乎无穷。

原注:年月为始,日时不反背之日地为终,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于时支,有所归者,为始终得所,则富贵福寿,永乎无穷矣。

评注:四柱生克得宜,五气流通,不偏不枯,未有不富贵的道理。

十、形象

两气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注:天干属木,地支属火,天干属火,地支属木,其象则一。若见金水则破,余仿此。

评注:二人同心,强之以极,可顺不可逆。昆仑之水,浩浩荡荡,可顺不可逆。

五气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或过或缺,则害。余皆仿之。

评注:金木水火土,五气成形,不可破坏,一定要生化流通。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为独,曲直炎上之类也。所生者为化神,化神宜旺,则其气流行,然后行财官之地方可。

评注:如专旺格为木,化神火透出,行运时火一定要旺,自然名利自如;否则木多火塞,用神不得力,再行财官之地,必然难免有祸。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原注:三者为一,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

评注:八字身旺,倾向于食伤生财,需要财星旺相。身弱则需要权衡名局走印运或比运。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原注:如甲木生于寅、卯、辰月,丙火生于已、午未月,皆为形全;戊土生于寅、卯、辰月,庚金生于巳、午、未月,缺。余仿此。

评注:四柱日干旺需要根据组合克、泄、耗;而日主弱则需要生或者帮扶。这是对正格而言,学者应该根据命局组合细细参详。

十一、方局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

评注:三会局如寅、卯、辰东方木,三合局如亥卯未。这里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把三会局和三合局混淆;其实合或者会本身就是一种生克关系。如寅、卯、辰,辰土天干为戊土,这个是不能会成木局的;只有局中木旺,辰土无力,辰才能当木来看。

局混方兮有纯疵,行运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则太强,行运南北,则有纯疵,不能俱利。

评注:合局也好,会局也好,都要以生克来看待,不要一看到亥卯未就说合木局了,行运喜南或喜北,全在用神。

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须要天干全顺得序,行运不背乃好。

评注:如果说确实已经合局或者会局成功而形成专旺,则需要天干顺应地支,行运不能背离犯旺。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库地皆非福。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则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库,决不发福,惟纯一火运略好。

评注:身旺构不成专旺,再行生扶的运气就不好了,需要视命局来克泄。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边右边空碌碌。

原注: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见左辰右寅,则名利无成。甲乙日单遇庚辛,则亦无成。

评注:日主几乎够成专旺,而天干露出一个官星,而地支根气薄弱,终身都是忙忙碌碌,此为用神不得力。

十二、八格

财官印绶发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原注:自形象气局之外,而格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于天干也。以散乱之天干,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皆为格,而方局气象定之者,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飞天合禄虽为格,而可以破害刑冲论之者,亦不可言格了也。

白话解释:八格就是四柱中常说的十神,就是财、官、印分偏正,食神、伤官、比肩、劫财。学者要深究十神的含义和关系,其他什么飞天合禄格、壬骑龙背格等等都是谬论。

影响遥系既为虚,杂气财官不可拘。

原注:飞天合禄之类,固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当取土为格,不可言杂气财官;戊己日生于四季月者,当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杂气财官论之;至于建禄月劫羊刃,亦当看月令中人元透于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气象形局,则又无格矣。只取用神,用神又无所取,只得看其大势,以皮面上断其穷通,不可执格论也。

评注: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离日主远的五行藏干不可拘泥为用,如果逢冲逢合杂气全无更不能为用。

十三、体用

道有体用,不可以一端论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原注:有以日主为体,提纲为用。日主旺,则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日主弱,则提纲有物,帮身以制其神者,亦皆为我用。提纳为体,喜神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提纲食伤财官太旺,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提纲印比太旺,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体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为体,有以化神为体,四柱为用,化之真者,即以化神为体,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取以为用。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有以喜神为体,辅喜神之神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有以格象为体,日主为用者,须八格气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客神,皆成一体段。若是一面格象,与日主无干者,或伤克日主太过,或帮扶日主太过,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又无形迹,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有以日主为用,有用过于体者。如用食财,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及太发露浮泛者,虽美亦过度矣。有用立而体行者,有体立而用行者,正体用之理也。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且又行助体之运财不妙。有体用各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下,则各立。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不可一端定也。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了。于此取紧要为用神,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的非妙造,须抑扬其重轻,毋使有余不足。

评注:体就是日主本身,好比六爻中的世爻。用即是用神。断命时需要拿捏准命局整体旺衰(不能单单只看日元),当扶则扶,当抑则抑。在观行运时,四柱就是体,而岁运即是用,需活用。

十四、精神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

原注,精气神气皆无气也,五行大率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而土所以实之者也。有神不见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见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虚旺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余者,有精不足而神有余者,有精神俱缺而气旺;有精神俱旺而气衰,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泄无气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毙无气者,二者皆由气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俱要损益其进退,不可使有过不及也。

评注:精神,中医以火(心)为神,水(肾)为精,四柱也可以同论。四柱活用:精者,帮扶我的五行;神者,克泄我的用神;气者,地支通根。命局中有神而不见其精,而精自足(从弱),有精足不见其神,而神自足(从旺)。正格中精缺神旺,扶精抑神;有神不足而精有余,扶神抑精。这便是道家所谓损有余而补不足。

十五、月令

月令乃提纲之府,譬之宅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

原注:令星乃三命之至要,气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令其可忽乎?月令如人之家宅,支中之三元,定宅中之向道,不可以不卜。如寅月生人,立春后七日前,皆值戊土用事;八日后十四日前者,丙火用事 ;十五日后,甲木用事。知此则可以取格,可以取用矣。

评注:月令为人命的提纲,至关重要,不受损可占命局百分之四十,观月令旺衰又需根据节令看月令中人元用事之神,不可不辨。如一个人出生在寅月,立春后七日前,是戊土用事;八日后十四日前,丙火用事 ;十五日后雨水节令,甲木才能用事。

十六、生时

生时乃归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之定方也,不可以不辨。

原注:子时生人,前四刻,三分壬水用事;后四刻,七分癸水用事。评其与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未用事何如,局所用之神,与壬水用事者何如,癸水用事者何如,穷其浅深如坟墓之定方道,斯可以断人之祸福。至同年同月日而百人各一应者,当究其时之先后,又论山川之异,世德之殊,十有九验,其有一验者,不过此则有官,彼则子多,此则多财,彼则妻美,为人异耳。夫山川之异不惟东西南北,迥乎不同者,宜辨之,即一邑一家,而风声气习,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贵贫贱,绝乎不侔得者宜辨之,即同门共户,而善恶邪正,不能尽齐也。学者察此,可以知其与替矣。

评注:原文形象的将生时比喻为风水中墓地的坐向,可以断一个人的祸福,表明其重要性,约占命局的百分之二十。年月日均不吉,而时辰好,表明时辰起到了回阳救逆,绝处逢生的作用,学者不可不究。比如亥时生人,前四刻,三分甲木用事;后四刻,七分壬水用事,与月令人元用事同论。

十七、衰旺

能知衰旺之真机,其于三命之奥,思过半矣。

原注:旺则宜泄宜伤,衰则喜帮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损也;衰中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可损,以损在其中矣;衰之极者不可所当损者而损之,反凶;实所不当益者而益之,反害,此真机,皆能知之,又何难于详察三微奥乎?

评注:旺衰二字,不仅仅只是看日主的旺衰,更要分清整个气势的旺衰。断命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看日主的旺衰,直接把八字分为两个两派,一方是用神,一方是忌神,如果用神可以与忌神抗衡,就要帮扶用神来克制忌神;如果用神太弱无根,则需要顺从忌神为己用。旺衰需看源头和流向,是命理中最难分辨的,其中的奥妙要细细研究领会。

十八、中和

既识中和之正理,而于五行之妙,有全能焉。

原注:中正且和,子平之要法也:“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举偏而言之也。至于格中如去病,财禄两相宜,则又中和矣,到底中和,乃为至贵。若当令之气数,或身弱而财官旺地,取富贵不必于中也;用神强,取富贵而不必于和也;偏其古怪,取富贵而不必于中其和也。何也?以天下之财官,止有此数,而天下之人才,惟此时最多,皆尚于奇巧也。

评注:得命局中和者,未有不富贵者,然而人生在世总不能尽如人意,得财万贯却无子嗣,官高禄重却难觅贤妻。中和是两个概念,正格宜中(中就是五行停匀),从格宜和(和就是和气不宜冲克)。以后我会详细论述正格和从格的区别。有的人见富贵而生谄容,遇贫穷面作骄态,必定是四柱偏气古怪五行不得其正所以心事奸贪,作事侥幸。正所谓“有病有药,吉凶易验,无病无药,祸福难推”。正如任先贤所言:大凡有病者显而易取,无病者隐而难推。

十九、源流

何处起根源?流到何方住?机括此中求,知来亦知去。

原注:不必论当令不当令,只论取最多最旺,而可以为满局之祖宗者,为源头也。看此源头,流到何方,流去之处,是所喜之神,即在此住了,乃为好归路,如辛酉,癸巳,戊申,丁巳,以火为源头,流至金水方即住了,所以富贵为最,若再流至木地,则气泄为乱。如未曾流到吉方,中间即遇阻节,看其阻住之神何神,以断其休咎;流住之地何地,以知其地位。如癸丑、壬戌、癸丑、壬子,以土为源头,止水方,只生得一个身子,而戌中火土之气,得从引助,所以为憎也。

评注:前几篇我多次提到源流,就是要说明断命时不可不论五行的源流。源头就是五行的发源,这个八字是从哪个五行开始的,也就是刘先贤所说的满局的祖宗。但事实上源头不是最旺的,相反却是最弱的,好比是溪涧的弱水,观其流向,止于什么五行,一般来说止于的五行就是满局最旺的,这就好比溪水流入了大海。而溪水之所以源源不断,是因为水流循环不息的道理。

二十、通关

关内有织女,关外有牛郎,此关若通也,相邀入洞房。

原注:天气欲不降,地气欲上升,欲相和相生也。木土而要火,火金而要土,土水而要金,金木而要水,皆是牛郎织女之有情也。中间上下远隔,为物所间;前后远绝,或被刑冲,或被劫占,或隔一物,皆谓之关也。必得引用无合之神及刑冲所间之物,前后上下,授引得来,能胜劫占之神,能补所缺之物,明见暗会赠运相逢,乃为通关也。关爱而其愿遂矣,不犹牛郎织女之入洞房也哉?

评注:通关也要看喜忌,喜神交战适宜通关。如金木交战,水来通关,好比牛郎织女中间有鹊桥相通,便可自相和好,否则恩怨不休。

二十一、官杀

官杀混杂来问我,有可有不可。

原注:杀即官也,同流共派者可混也;官非杀也,各立门墙者,不可混也。杀重矣,官从之,非混也;官轻矣,杀助之,非混也。败财与比肩双至者,杀可使官混也;比肩与劫财两遇者,官可使杀混也。一官而不有生印者,杀助之,非混也;一杀而遇食伤者,官助之,非混也。势在于官,官有根,杀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杀,岁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势在于杀,杀有权,官之势依乎杀;依杀之官,岁扶之而混杀,不可也。藏官露杀,干神助杀,合官留杀,皆成杀气,勿使官混也;藏杀露官,干神助官,合杀留官,皆从官象,不可杀混也。

评注:官杀都是来克我的,可以同论。官为正,为正当的约束,管理,比较传统,地位,威望,对女子来说代表丈夫;杀为偏官,代表思想偏激,不羁,杀为用多为武职,武略,杀为忌多代表打击,报复,伤害,懦弱,无能,对女性来说多代表情人,但局中无正官时,杀多为正夫,须活用。官杀为用喜旺,可混杂;为忌,不可混杂来克身,否则雪上加霜,女命杀重身轻多有被男子欺负的危险,居中需要有印(代表文化,父母等)来通关化煞。

二十二、伤官

伤官见官果难辨,可见不可见。

原注:身弱而伤官旺者,见印而可见官:身旺而伤官旺者,见财而不见官,伤官旺,财神轻,有比劫而可见官:日主旺,伤官轻,无印绶而可见官。伤官旺而无财,一遇官而有祸;伤官旺而身弱,一见官而有祸;伤官弱而财轻,一见官而有祸;伤官弱而见印,一见官而有祸,大率伤官有财,皆可见官,伤官无财,皆不可见宫。又要看身强身弱,何财官,印绶、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火、土也。又曰伤官用印,无财不宜见财,伤官用财,无印不宜见印,须详辨之。

评注:伤官为我所生,窃日主的元神,既非善良,更伤日干之贵气,狂肆纵横;然而善恶无常,但须驾驭,身旺为喜而英华发外,多主聪明,女命命带伤官多主聪慧貌美。伤官的本质就是克官的,如果女命官星为用,却被伤官克伤,加上日主之情倾于伤官,此女子必然恃才傲物,不把丈夫放在眼里,而丈夫也多懦弱无能。伤官身旺无财不可见官,有财通关可见官;伤官身弱有印星可见官,无印制服不可见官。

二十三、清气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贵真。澄浊求清清得去,时来寒谷也回春。

原注:清者不徒一气成局之谓也。如正官格,身旺有财,身弱有印,并无伤官七杀杂之,纵有比肩食神财煞印绶杂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顿,或作闲神 ,不来破局,乃为清奇。又要有精神,不为枯弱者佳。浊非五行并出之谓。如正官格,身弱混之以煞,混之以财,以食神杂之,不能伤我之官,反与官星不和;以印绶杂之,不能扶我之身,反与财星相戕,俱为浊。或得一神有力,或行运得所,以扫其浊气,冲其滞气,皆为澄浊以求清,皆富贵命矣。

评注:命局中有清气,逢美运,富贵有望,清气即是用神。然而断命最难辨的就是清浊两字,学者需要细细参详。清气有根行运需补助清气克制浊气,此为寒谷回春。清气无根需要去其清气,此为化浊为清,物极必反。

二十四、浊气

满盘浊气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半浊半清犹是可,多成多败度晨昏。

原注:柱中要寻清气不出,行运又不能去其浊气,必是贫贱。若清,又要有精神为妙,如枯弱无气,行运又不遇发生之地,亦清苦之人。浊气又难去,清气又不真,行运又不遇清气,又不脱浊气者,虽然成败不一,亦了此生平矣。

评注:浊者四柱混杂之谓也。或正神失势,邪气乘权,此气之浊也;或提纲破损,另求别用,此格之浊也;或官衰喜印,财星坏印,此财之浊也;或官衰喜财,比劫争财,此比劫之浊也;或财旺喜劫,官星制劫,此官之浊也;或财轻喜食伤,印绶当权,此印之浊也;或身强杀浅,食伤得势,此食伤之浊也。分其所用,断其名利之得失、六亲之宜忌,无不验也。然浊与清枯二字酌之,宁使清中浊,不可清中枯。夫浊者,虽成败不一,多有险阻,倘遇行运得所,扫除浊气,亦有起发之机;如行运又无安顿之地,乃困苦矣。清枯者,不特日主无根之谓也,即日主有气,而用神无气者,亦是也。枯又非弱比也,枯者,无根而朽也,即遇滋助之乡,亦不能发生也;弱者,有根而嫩也,所以扶之即发,助之即旺,根在苗先之意也。凡命之日主枯者,非贫即夭;用神枯者,非贫即孤。所以清有精神终必发,偏枯无气断孤贫,满盘浊气须看运,抑浊扶清也可亨。

二十五、真神

令上寻其聚得真,假神休要乱真神,真神得用生平贵,用假终为碌碌人。

原注:如木火透者,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乱之,真神得用,不为忌神所害则贵。如参以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与木火不和,乃为碌碌庸人矣。

评注:真者,得时秉令之神也;假者,失时退气之神也。言日主所用之神,在提纲司令,又透出天干,谓聚得真,不为假神破损,生平富贵矣。纵有假神,安顿得好,不与真神紧贴,或被闲神合住,或遥隔无力,亦无害也。倘与真神紧贴,或相克相冲,或合真神,暗化忌神,终为碌碌庸人矣。如行运得助,抑假扶真,亦可功名小遂,而身获康宁。故喜神宜四生,忌神宜四绝,局内看真神,行运看解神。是先天而为地纪,所以测地,先看提纲以定格局;中天则为人纪,所以范人,次看人元司令而为用神;后天而为天纪,所以观天,后看天元发露,而辅格助用,同天地人之三式,合而用之,则造化之功成矣;造化功成,则富贵之机定矣;然后再定运程之宜忌,则穷通了然矣。后学者须究三元之正理,审其真假,察其喜忌,究冲合之爱憎,论岁运之宜否,斯为的当。故法度虽可言传,妙用由人心悟也。

二十六、假神

真假参差难辨论,不明不暗受困顿。提纲不与真神照,暗处寻真也有真。

原注: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党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党多。不见真假之迹,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胜负而参差者,其人难无大祸,一生迍否而少安乐。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为用神,是为提纲不照也;得己土暗邀,戊土转生,地支卯多酉冲,乙庚暗化,运转西方,亦为有真,亦或发福。以上特举真假一端言耳,其会局、合神、从化、用神、衰旺、情势、象格、心迹、才德、邪正、缓急、生死、进退之例,莫不有真假,最宜详辨之。

评注:气有真假,真神失势,假神得局,法当以真为假,以假为真;气有先后,真气未到,假气先到,法当以真作假,以假作真。如寅月生人,不透甲木而透戊土,而年月日时支,有辰戌丑未之类,亦可作用;如不透戊土,透之以金,即使木火司令,而年日时支,或得申字冲寅,或得酉丑拱金,或天干又有戊己生金,此谓真神失势,假神得局,亦可取用。若四柱真神不足,假气亦虚,而日主爱假憎真,必须岁运扶真抑假,亦可发福。若岁运助真损假,凶祸立至,此谓以实投虚,以虚乘实,是犹医者知参芪之能生人,而不知参芪之能害人也,知砒虻之能杀人,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有的是病而服是药则生,无是病而服是药则死。且命之贵贱不一,邪正无常,动静之间,莫不有真假之迹。格局尚有真假,用神岂无真假乎?大凡安享荫庇现成之福者,真神得用居多;创业兴家,劳碌而少安逸者,假神得局者居多,或真神受伤者有之,薄承厚创者,真神不足居多;一生起倒,世事崎岖者,假神不足居多。

二十七、刚柔

柔刚不一也,善为制者,但引其性情而已矣。

原注:刚柔相济,不必言也。太刚者济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反助其刚暴,犹之武士而得士卒,则成杀伐。如庚金生于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锐。不如柔之刚者,济之可也,壬水是也,盖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刚之刚者激之,其祸曷胜言哉?

太柔者济之以刚,而不驭其情,而反益其柔也,譬之烈妇而遇恩威,则成淫贱。如乙木生于三月,遇甲丙壬而喜,则偷情;遇戊庚盛而畏,则失身;不如刚之柔者,济之可也,丁火是也,盖丁火有正情,则能引动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将何如哉!余皆类推。

评注:刚柔之道,阴阳健顺而已矣。然刚之中未尝无柔,所以阳喻乾,乾生三女,是柔取乎刚;柔之中未尝无刚,所以阴喻坤,坤生三男,是刚取乎柔。夫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时当令,原局无克制之神,其势雄壮,其性刚健,不泄则不清,不清则不秀,不秀则为顽物矣。若以刚斩其柔,谓寡不敌众,反激其怒而更刚矣。春金、夏水、秋木、冬火、仲土,失时无气,原局无生助之神,其势柔软,其性至弱,不劫则不辟,不辟则不化,不化则为朽物矣。略以柔引其刚,谓虚不受补,反益其弱而更柔矣。是以泄者有生生之妙,克者有成就之功,引者有和悦之情,从者有变化之妙。克、泄、引、从四字,宜详审之,不可概定,必须以无入有,向实寻虚,斯为玄妙之旨。若庚金生于七月,必要壬水,乙木生于八月,必要丁火,虽得制化之义,亦死法也。设使庚金生于七月,原局先有木火,而壬水不见,又当如何?莫非弃明现之木火,反用暗藏之壬水乎?乙木生于八月,四柱先有劫印,而丁火不现,莫非弃现在之劫印,反求无形之丁火乎?大凡得时当令,四柱无克制之神,用食神顺其气势,泄其菁英,暗处生财,为以无入有;失时休囚,原局无劫印邦身,用食神制杀,杀得制则生印,为向实寻虚。宜活用,切勿执一而论也。

二十八、顺逆

顺逆不齐也,不可逆者,其气势而已矣。

原注:刚柔之道,可顺而不可逆也;昆仑之水,可顺而不可逆也;其势已成,可顺而不可逆也;权在一人,可顺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评注:顺逆之机,时退不悖而已矣。不可逆者,当令得势之神,宜从其意向也。故四柱有顺逆,其气自当有辨;五行有颠倒,作用各自有法,是故气有乘本势而不顾他杂者,气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无有从旺神而不可克制者,无有依弱资扶者,所以制杀莫如乘旺,化杀正以扶身,从杀乃依权势,留杀正尔迎官。其气有阴有阳,阳含阴生之兆,阴含阳化之妙。其势有清有浊。浊中清,贵之机;清中浊,贱之根。逆来顺去富之基,顺来逆去贫之意,此即顺逆之微妙,学者当深思之。书云“去其有余补其不足”,虽是正理,然亦不究深浅之机,只是泛论耳。不知四柱之神,不拘财官杀印食伤之类,乘权得势,局中之神又去助其强暴,谓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时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谓权在一人,只可顺其气势以引通之,则其流行而为福矣,若勉强得制,激怒其性,必罹凶咎。须详察之。

二十九、寒暖

天道有寒暖,发育万物,人道行之,不可过也。

原注:阴支为寒,阳支为暖;西北为寒,东南为暖;金水为寒,木火为暖;得气之寒,遇暖而发;得气之暖,逢寒而成。寒之甚,暖之至,内有一二成象,必无好处。若五阳逢子月,则一阳之候,万物怀胎,阳乘阳位,可东可西;五阴逢午月,则一阴之候,万物收藏,阴乘阴位,可南可北。

评注:寒暖者,生成万物之理也,不可专执西北金水为守则,东南木火为暖。考机之所,上升必变下降,收合必变开辟;然质之成,由于形之机;阳之生,必有阴之位;阳主生物,非阴无以成,形不成,亦虚生;阴主成物,非阳无以生,质不生,何由成?惟阴阳中和变化,乃能发育万物,若有一阳而无阴以成之,有一阴而无阳以生之,是谓鳏寡,无生成之意也。如此推详,不但阴阳配合,而寒暖亦不过矣。四时之序,相生而成,岂可执定子月阳生,午月阴生而论哉?本文末句“不可过也”,适中而已矣。寒虽甚,要暖有气,暖虽至,要寒有根,则能生成万物。若寒甚而暖无气,暖至而寒无根,必无生成之妙也,是以过于寒者,反以无暖为美,过于暖者,反以无寒为宜也。盖寒极暖之机,暖极寒之兆也,所谓阴极则阳生,阳极则阴生,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三十、燥湿

地道有燥湿,生成品汇,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原注:过于湿者,滞而无成;过于燥者,烈而有祸。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湿;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木火伤官要湿也;土水而成其湿者吉,金水伤官要燥也。间有土湿而宜燥者,用土而后用火;金燥而宜湿者,用金而后用水。

评注:燥湿者,水火相成之谓也,故主有主气,内不秘乎五行;局有局气,外必贯乎四柱。湿为阴气,当逢燥而成;燥为阳气,当遇湿而生。是以木生夏令,精华发泄,外有余而内实虚脱,必藉壬癸以生之,丑辰湿土以培之,则火不烈,木不枯,土不燥,水不涸,而有生成之义矣,若见未戌燥土,反助火而不能晦火,纵有水,亦不能为力也。慛金百炼,不易其色,故金生冬令,虽然泄气休囚,竟可用丙丁以敌寒,未戌燥土以除湿,则火不晦,水不狂,金不寒,土不冻,而有生发之机矣;若见丑辰湿土,反助水而不能制水,纵有火,亦不能为力也。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

三十一、隐显

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凶物深藏,成养虎之患。

原注:局中所喜之神,透于天干,岁运不能不遇忌神,必至争夺,所以有暗用吉神为妙。局所忌之神,伏藏于地支者,岁运扶之冲之,则其为患不小,所以忌神明透,制化得宜者吉。

评注:吉神太露,起争夺之风者,天干气专,易于劫夺故也。如财物无关锁,人人得而用。假如天干以甲木为财,岁运遇庚辛,则起争夺之风,必须天干先有丙丁官星回克,方无害;如无丙丁之官,或得壬癸之食伤合化亦可,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

凶物深藏,成养虎之患者,地支气杂,难于制化故也。如家贼之难防,养成祸患。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为劫财,岁运逢申,冲申中庚金,虽能克木,终不能去其丙火,岁运遇亥子,仍生合寅木,反滋火之根苗,故凶物明透天干,易于制化。所以吉神深藏,终身之福;凶物深藏,始终为祸。总之吉神显露,通根当令者,露亦无害;凶物深藏,失时休囚者,藏亦无妨。鬼谷子曰:“阴阳之道,与日月合其明,与天地合其德,与四时合其序”,三命之理,诚本于此,若不慎思明辨,孰能得其要领乎?

三十二、众寡

强众而敌寡者,势在去其寡;强寡而敌众者,势在成乎众。

原注:强寡而敌众者,喜强而助强者吉;强众而敌寡者,恶敌而敌众者滞。

评注:众寡之说,强弱之意也,须分日主四柱两端而论也。如以日主分众寡,如日主是火,生于寅卯巳午月,官星是水,四柱无财,反有土之食伤,即使有财,财无根气,不能生官,此日主之党众,敌官星之寡,势在尽去其官,岁运宜扶众抑寡则吉。如以四柱分众寡,则分四柱之强弱,然又要与日主符合,弗反背为妙。假如水是官星,休囚无气,土是伤官,当令得时,其势足以去其官星,岁运亦宜制官为美;日主是火,亦要通根得气,则能生土,或有木而克土,则日主自能化木,转转相生,所谓日主符合者也。官星是水,虽不得时,却有财生助,或财星当令,或成财局,此官星虽寡,得财星扶则强,岁运宜扶寡而抑众者吉。虽举财官而论,其余皆同此论。

三十三、震兑

震兑主仁义之真机,势不两立,而有相成者存。

原注:震在内,兑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丑或巳时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兑为敌国,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兑,以震为奸宄,备御之而已,不必尽去,不必兴兵也。兑在内,震在外,月酉日丑或巳,年未或亥时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兑,以震为游兵,易于灭而不可党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兑为内寇,难于灭而不可助兑也。以水为说客,相间于上下,或年酉月卯日丑时亥,年甲月庚日甲时辛之例,亦论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论攻备之法。然金忌木,木不带火,木不伤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强者不可战,惟秋金而木茂,木终不能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仁;春木而金盛,金实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义。其月是木,年日时皆金者,不必问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评注:震阳也,先天之位在八白,阴固阴而阳亦阴矣;兑阴也,先天之位在四绿,阳固阳而阴亦阳矣。震为长男,雷从地起,一阳生于坤之初;兑为少女,山泽通气,故三阴生于乾之终。长男配少女,天地生成之妙用;若长女配少男,阳虽生而阴不能成矣。是故兑为万物之所悦,至哉言乎!是以震兑虽不两立,亦有相成之义也。余细究之,震兑之理有五:攻、成、润、从、暖也。春初之木,木嫩金坚,火以攻之;仲春之木,木旺金衰,土以成之;夏令之木,木泄金燥,水以润之;秋令之木,木凋金锐,土以从之;冬令之木,木衰金寒,火以暖之。则无两立之势,而有相成仁义之势矣。若内外之说,不过衰旺相敌之意也。当泄则泄,当制则制,须观其金木之意向,不必拘执而分内外也。

三十四、坎离

坎离宰天地之中气,成不独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干透壬癸,地支属离者,乃为既济,要天气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属坎者,乃为未济,要地气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为交媾,交媾身强则富贵;天干皆火,地支皆水,为交战,交战身弱,岂能富贵?坎外离内,谓之未济,主之所喜在离,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则不祥;离外坎内,谓之既济,主之所喜在坎,要离降,主之所喜在离,要木和。水火相见于天干,以火为主,而水盛者存;坎离相见于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专气也,其相制相持之势,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库之神,皆所以党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详。

评注:坎阳也,先天位右七之数,故为阳也;离阴也,先天位左三之数,故为阴也。坎为中男,天道下济,故一阳生于北;离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阴生于南。离为日体,坎为月体,一润一暄,水火相济,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矣。夫坎离为日月之正体,无消无灭,而宰天地之中气,是以不可独成,必要相持为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离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则地气上升;降者,天干坎衰,地支离旺,必得天干有金,则天气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须有木运以和之;解者,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须有金运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战于干支,必须岁运视其强者而制之。此五者,坎离之作用如此,则无独成之势,而有相持礼智之性矣。

笼鸡有食汤锅近,野鹤无粮天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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