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观课:寓教于乐是课堂教学的理想境界
我们先看这样一节课堂教学的过程:
这是一节小学二年级体育课。
课堂上,体育教师马老师创设了一个“森林遇险”的情境:假设被困在一个小土坡上,同学们要从小土坡上进行“突围”,尽快逃离险境。在“突围”的过程中,同学们需要穿过一片小树林,需要经历各种地形的考验,如山洞、小溪、山坡等,最后才能到达安全地带。
于是,马老师利用部分教具设计了各种地形,要求同学们完成爬行、跨越、前翻滚等技能。教师布置任务后,孩子们开始有序地积极活动起来。尽管已经进行了多次“突围”,但孩子们依然乐此不疲。在欢快的游戏活动中,一节40分钟课很快就结束了,但孩子们似乎还意犹未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操场”。
这是近日在某小学听的一节体育课——《前滚翻》。尽管“前滚翻”这个动作比较简单,但是要做到规范和到位其实并不容易。而且,这个动作相对比较枯燥乏味,因此对于小学二年级的孩子们来说兴趣并不高。如果单纯地让孩子们训练“前滚翻”,可能教学效果并不好。那么,该节课堂上,马老师不是枯燥、机械地训练,而是精心设计了“森林遇险情境”,因此孩子们整节课堂上兴致盎然、勃勃生机。不言而喻,这节课就是寓教于乐的课堂教学典型案例。对马教师来说,在寓教于乐教学活动中能够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达成了教学目标;而对于孩子们来说,在寓教于乐的学习活动中,掌握了学习任务,找到了快乐学习的源泉。
寓教于乐,就是我们中小学教师把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娱乐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教学于快乐学习活动之中,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活动中接受所学的知识内容,陶冶美的情操。寓教于乐的“教”是教学、教育,“乐”是乐趣、兴趣,即让孩子们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感受到学习过程的乐趣。
其实,早在2000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提出“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北宋教育家程颢在《二程遗书》说:“学至于乐则成矣。笃信好学,未知自得之为乐。好之者,如游他人园圃。乐之者,则已物尔。”由此可见,“寓教于乐”是孩子们学习活动的理想境界,也是最能实现课堂教学目标的最佳途径。
从本质上来说,学习其实就是人的一种自我否定、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活动,是人的生命状态积极“绽放”的过程,是一种自我的超越和升华的过程。对于孩子们来说,学习就是其发生蜕变的过程,是不断积累生活体验和社会经验的过程。因此,在孩子们学习的过程中,寓教于乐是课堂教学活动的一种理想境界。
随着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提出,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已经越来越关注课堂教学活动的设计和生成,极大地改变了课堂教学的生态。其中,寓教于乐的课堂教学方式已经越来越备受中小学教师的欢迎,有效提升了课堂教学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