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系列之2:用人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正确姿势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31 期文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也称为任务型劳动合同。相较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务型劳动合同因其能够变通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而受到用人单位青睐。但能否随意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任务型劳动合同,或对签订不同类型劳动合同的员工区别对待,答案应该是否定的。用人单位在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需要关注以下事项:
一、任务型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
企业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常存在某一项目或某一时间段需要大量人员的情形,从用工成本及用工实际情况考虑,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往往是灵活用工的选择。
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例如软件的创制或物业服务公司为某一项目服务期间;
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例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完成某一承包项目而需要一段时间的用工量但具体时间无法确定时;
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例如秋季园艺场收获林果、北方寒冷地区季节性作业等。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要求劳动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否则很有可能因为任务约定不明或不符合完成工作任务的特点,或以此来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的而被认定为其他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任务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任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工作完成的认定做出明确约定,并考虑异常情况(如政策、不可抗力、资金)下的特殊约定,例如项目由于特殊原因而停工的,视为工作任务完成。避免因项目停工而导致企业仍需继续支付工资报酬的风险。
2.不得约定试用期
任务型劳动合同以完成任务为核心,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社会保险等权益
任务型劳动合同与其他类型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劳动期限,用人单位仍需按照一般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存在加班状况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同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任务型劳动合同终止时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任务型劳动合同在任务完成时自行终止,因此如需与劳动者就新的任务重新订立任务型劳动合同需要及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不适用于续签的规定。否则在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时,极易出现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类型,或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而被判令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2.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满足到期终止条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任务完成,劳动合同并非无条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如果患病、因公负伤而在规定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并非到期终止,而自动顺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时。
劳动合同顺延期间,用人单位无需重新签订,但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另外,顺延期间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应剔除。
四、结语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用工方式,而任务完成、合同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制度也能够平衡劳动者的权益,有助于保障此种用工方式的持续发展。用人单位在适用任务型劳动合同时,应留意文中提到的注意事项,在追求灵活用工、降低成本的同时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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