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为何不入地方整治清单

5月28日和29日,正值端午节小长假,全国都在放假,但是,环境违法企业却在“加班”违法。据环保部5月30日深夜通报,该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23个督查组,5月28日和29日共检查734家企业(单位),发现604家企业(单位)存在环境问题,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数约占检查总数的82%。环保部表示,检查和发现问题企业数量再创近期新高。(6月1日《法制日报》)

近期督查,有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一,每次督查时,都遭遇了企业拒绝,这次,督查组在河北省廊坊市、保定市督查时再次遭遇拒绝。别忘了,督查组代表的可是国家环保部,涉事企业拒绝检查,胆从何来?环保部督查组都被拒之门外,那地方环境督查岂不更是刀枪难入?当然,如果地方环保部门的督查,只是做做样子,遮人耳目,估计企业会很配合和“欢迎”。

其二,大量被环保部认定为“散乱污”的环境违法企业,并没有被当地列入整治清单并上报。5月29日环保部督查组检查发现,保定满城方顺桥村存在35家“散乱污”企业集群,均无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均不在地方“散乱污”清单中。

更令人吃惊的是,5月25、26、27日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时发现,山东菏泽市曹县庄寨镇道路沿线有500余家木业加工企业,属于“散乱污”集群,不在上报清单内。德州市禹城市秦店子村20多家“散乱污”企业,且无环保手续、污染治理设施,也不在地方“散乱污”清单内。而按照环保部要求,对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要进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

这么多被环保部认定的“散乱污”集群、企业,不列入地方整治清单,意味着它们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不受当地环保部执法的约束,甚至进入“免检”清单。

环境违法企业拒绝环保部检查和地方不将其列入整治清单,虽然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主体,但公众难免会疑惑,这是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干预下的“双黄蛋”¬——

一方面,地方政府因寄望于违法企业为税收作贡献而疏于对企业的环境监督;另一方面,企业因地方保护主义而有恃无恐。拒绝环保部检查和不入地方整治“清单”,反映的不过是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的两个侧面。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现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时任环境部部长陈吉宁说,这项改革的目的之一,便是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

近年来,环保部高密度督察和约谈成为执法亮点之一,在人民群众对环境诉求日益强烈的当下,一些环境违法企业,即使在高压督查的背景下,仍敢端午节“加班”违法,且违法不在地方整治“清单”中,足见地方保护主义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依然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也一再说明我国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期待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早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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