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老王和老刘那些事儿之诉讼时效
老王买房急需20万就找同事老刘周转,吃饭时提起来,老刘当时就说:“没问题哥哥,我背着你弟妹借给老冯的20万刚还,拿去用吧!”,老王说:“打个条,你给的是现金,没有转账凭证,以后有纠纷咋办”?老刘说:“就咱俩这关系还打啥条啊,另外这是私房钱,媳妇查的严不能过帐存条!放心吧,哥哥,我信得过你!”。
20万说周转完就还,一晃三年多,赶上老刘媳妇单位集资建房急需资金,老刘打算把借给老王的钱要回来应急,这时突然接到老王媳妇的电话说:“兄弟啊,你哥出事了?快来帮忙!”老刘问:“嫂子,我哥咋了?”,老王媳妇:“刚接到电话,你哥被车撞了,具体情况不清楚,快和我一起去医院吧!”。
医院里老王经抢救脱离了危险,但醒来后患上了严重的失忆症,之前的事除了媳妇都忘了,在这节骨眼上老刘也不好意思提还钱的事儿了,过了一段看老王病情有所好转就问老王:“哥,你还记得借我钱的事吗?”,老王迷迷糊糊的说:“记不清了!”,老刘扭脸问老王媳妇:“嫂嫂知道吧?”,老王媳妇说:“老王在家沉默少语,记得当年老王拿回20万给家里买房用,但具体借谁的也没跟我说太多,我也不太清楚!”,老刘一着急,心想这可怎么办呀?虽然钱不多,但媳妇急用催得紧。
老刘媳妇在家不停催老刘问老王要钱,老刘说:“两家关系这么好,打官司不合适吧?”,老刘媳妇说:“老王失忆这事不靠谱,八成是为了躲债假装记不起来,你不起诉,咱俩离婚别过了,你太怂了,这事都解决不了,以后咋过日子?”
无奈老刘起诉老王还钱,开庭法官问老刘:“你有证据证明老王借你20万吗?”,老刘说:“这20万是私房钱,当时小冯还给我就直接借给了老王,小冯可以作证!”,法官又问老王:“到底借没借钱?”,老王说:“具体情况记不清了,应该是借了!”,老王请的律师说:“根据老王夫妇的陈述,钱确实借了,但这是三年前的事,中间老刘也一直也没有提这事,诉讼时效过了,法庭应当依法不支持老刘的请求!”;
法院支持了老王律师的观点,老刘败诉,老刘夫妇非常郁闷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借出的钱现在打了水漂,到了法院还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败诉了!
老王逐渐恢复了记忆,想起借钱的事,开庭时因为记不清就听了律师的建议,现在既然想起来了就应该把钱还给老刘,毕竟老刘好心帮我不能让老刘心凉了,随即就转给老刘20万。
回家就对媳妇说:“我想起借钱的事就把钱还了老刘,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谁知媳妇脸色一变马上不高兴了,说:“老王,你脑子被车撞坏了,真撞傻了?法院都判不还钱,你还钱是不是真傻?要不你就是有事瞒着我?”,老王说:“真没啥,就是刚想起借钱的事,虽说法院判咱不用还钱,但人心是肉长的,做事不能没良心啊,以前想不起来才听律师的建议,是权宜之计,现在想起来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啥好说的,这钱不还良心上过不去!”,老王媳妇说:“良心能当饭吃啊,多少钱一斤?我不管,你快把钱给我要回来,否则日子别过了,我不想跟一个傻子过,这段时间你住院,我照顾你多辛苦,啥也不说了,你要还心疼你媳妇,快去起诉老刘把钱要回来,要不你也别回来了!“。
无奈老王起诉老刘要求返还20万,法院经审理判老王败诉,原因是上次因超过诉讼时效判决老刘败诉,之后老王主动履行债务,因老王确实欠老刘的钱,所以老王还老刘钱天经地义,现在老王反悔想把钱要回去,法院也不支持,因为关于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丧失的只是要求法院保护的权利并不影响实体权利,就是说超过诉讼时效老刘要求老王还钱法院不管,老王欠债还钱,老刘也应得20万,想把钱要回来,法院也不支持,因为虽然法院因超过诉讼时效判老刘败诉,但并不禁止老王主动履行,因为确实老王欠老刘钱,这钱还的没错!
事已至此,老王回家把事情跟媳妇一五一十的说清楚了,媳妇也长叹一口气说:“毕竟咱借了老刘的钱,还就还了吧,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律师说法】
诉讼时效,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间效力,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17年10月1日随着《民法总则》的实施,诉讼时效也由2年变为3年。
诉讼时效制度是督促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制度设计,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进行审查,当诉讼时效作为案件当事方的抗辩理由被提出时才进行审查,诉讼时效可以由于法定原因延长或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仍然会依法受理并经相对方提出抗辩而进行被动审查,经审查确定超过诉讼时效,诉讼请求将不能得到支持,但如对方愿意主动承担也受到法律保护,但前提是对方自愿履行。
所以说,诉讼时效非常重要,当你的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要及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如无正当理由或法定事由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为法律不保护躺着睡觉的权利。
【声明】